封禁未成年人“打賞”值得點贊,但不要流於形式!_風聞
钧正平工作室-钧正平工作室官方账号-2020-11-28 12:56
日前,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平台要確保實名制要求落到實處,封禁未成年用户“打賞”功能。備受爭議的網絡直播“打賞”亂象終於被戴上了“金箍咒”。
“少年兩個月打賞女主播40萬”、“11歲女孩鉅額打賞近200萬”……近年來,各種直播平台發展迅速,未成年人觀看網絡直播的現象越來越普遍,高額打賞主播的事件也屢見不鮮,低俗媚俗等不良風氣在直播領域滋生蔓延,嚴重污染了網絡視聽生態。
此次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的政策出擊,封禁未成年人為網絡直播打賞,既是對網絡低齡用户的權益保護,也是對長期以來網絡直播平台亂象的整治舉措。
未成年人為主播打賞,一直被社會詬病。魚龍混雜的網絡直播秀場,於未成年人羣體而言儼然是個危險的“江湖”。由於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不強,金錢觀、消費觀還沒有完全形成,對支付行為缺乏概念,很容易在主播話術誘導、情緒煽動下,情不自禁地打賞。特別是不少直播平台,用來充值、打賞的是遊戲幣、虛擬幣,這會讓一些未成年人產生“花的錢不是錢”的錯覺,不知不覺充當了網絡主播的“提款機”。
事實上,未成年人打賞亂象早已引起相關部門重視。針對“未成年人鉅款打賞主播,怎麼退回”這樣的問題還曾經一度上了熱搜。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給出明確意見,為治理未成年人打賞亂象加設法律屏障,規定未經其監護人同意,未成年人蔘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台“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然而這種事後補救的方式,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未成年人的打賞亂象,並沒有杜絕此類行為發生。此次廣電總局要求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核等措施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賞功能,有助於從源頭上遏制未成年人的打賞行為。
但這樣是否能一勞永逸?
俗話説,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何確保實名制落到實處,是個重要的問題。筆者瀏覽多個直播平台發現,部分網絡直播平台對用户身份信息審核門檻過低,平台雖設置了實名驗證、人臉識別等審核環節或青少年模式,但用户可選擇跳過,審核形同虛設。此外,即使直播平台的“充值協議”規定,未成年用户使用充值服務須得到家長或其他合法監護人同意。但在實際操作中,未成年人使用家長的賬號即可充值打賞,並不需要身份核實。
如何避免“封禁未成年人用户打賞”流於形式?除了有一紙通知外,想必還需要出台配套措施,升級技術監管,明確懲罰機制,落實平台主體監督責任。譬如督導平台落實直播間、主播、審核員的結構報備、“打賞”控制等管理機制,強制要求平台執行“註冊實名認證+支付前人臉識別”的雙認證系統。此外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平台、主播誘導“打賞”等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
當然,前端預防也不容忽視。對於未成年人來説,家長和學校的教育引導不可或缺。尤其是在網課更大範圍普及的背景下,教導孩子如何看清網絡的明與暗,辨別是與非,傳遞合理的消費觀,讓其在線上線下均衡發展,是確保未成年人在網絡浪潮中健康成長的應有舉措。
總之,築牢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的防火牆,並不能只靠一方力量“單打獨鬥”。只有各方共同聯手,建立多元協同的共治模式,才能織密防範和保護未成年人不受網絡侵害的藩籬,切實遏制“打賞”亂象,倒逼網絡直播行業走向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