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18歲男生迎娶14歲女生父母涉嫌違法_風聞
郭肖-观察者网编辑-2020-11-29 17:50
【本文轉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11月28日,有網友發佈一段14秒的視頻稱,廣東汕頭一18歲的高中男生迎娶一14歲的初中女生。此視頻一經發布,就引起了各方關注。
視頻中兩個孩子在一起吃飯,桌上有紅燭和“雙喜”,飯菜頗為豐盛。

旁邊疑似有成年女子在勸兩人多吃點。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子法定結婚年齡為22週歲,女子不得早於20週歲,這對新人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官方通報:責令女方迴歸原家庭
目前,貴嶼鎮政府和區民政部門已對雙方家長進行法制教育,責令其讓女方迴歸原家庭,由其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同時,將進一步對雙方當事人開展心理疏導,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念,並勸導其復學。貴嶼鎮政府將與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監護人是否負有法律責任?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法律專家嶽屾山表示,這起事件中,涉及未成年,其父母或監護人已經涉嫌違法。依照相關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
視頻中女孩和男孩青澀的樣子,稚氣未脱,父母如果淡漠法律規定,不能加以正確的引導,很容易致使未成年人誤入歧途。也要倡導廣大青年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法定婚齡暫不作修改
2019年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
草案三審稿對法定婚齡暫不作修改,維持現行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現行法定婚齡的規定已為廣大社會公眾所熟知和認可,如果進行修改,屬於婚姻制度的重大調整,宜在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和科學的分析評估後再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樹立優良家風”“夫妻互相關愛”被寫入
草案三審稿將“樹立優良家風”寫入其中,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同時,增加夫妻之間應當互相關愛的規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無效或者被撤銷婚姻中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此外,關於無效或者被撤銷婚姻中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