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丈夫家暴50多年後六旬老太杖殺丈夫,上百村民為其求情,終獲刑5年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20-12-03 14:59
凌晨四點,屋外的雨不停地下着,黑暗、陰冷。66歲的韓玲(化名)從跪了一晚的地上爬起來,操起擀麪杖,朝着已經沉睡的丈夫使勁兒地掄了下去。
因不堪忍受丈夫的的長期虐待和家庭暴力,2019年12月21日凌晨,黑龍江嫩江市農村婦女韓玲,殺死了結婚50餘年的丈夫張強(化名)。事後,她擦乾血跡,給兒子打去電話,一起前往公安局自首。
嫩江市法院審理表明,結婚50多年,張強常年賭博,經常無故打罵、虐待韓玲。2017年以來,張強對韓玲的毆打、罰跪、虐待更加頻繁,曾數次用鐵鏈拴腳控制韓玲,不讓其睡覺,並持刀威脅殺死韓玲及其兒子、孫子,迫使韓玲在其控制下生活,導致韓玲呈現“災難性經歷後的持久性人格改變。”
而上述精神鑑定,也成為法院認定韓玲作案時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主要依據。最終,韓玲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韓玲的兩個兒子至今記得母親剛殺人後對他的哭訴,“在家裏還不如坐牢,至少牢裏沒人打我。”他們回憶,母親被父親虐待後曾多次逃跑,但最後都因擔心他們安全返回了家。而每次回家,帶給她的都是無盡的傷痛。

死者張強(化名/左)和被告人韓玲(化名/右)
老太用擀麪杖擊打丈夫致其死亡
悲劇發生在2019年12月20日晚。
黑龍江嫩江市聯興村農民張強以“自己被判刑期間韓玲未花錢把他撈出來”為由,毆打謾罵韓玲至凌晨兩點,要求她出去借錢,如果借不到就殺了她、兒子兒媳和孫子。
21日凌晨4時,張強睡着,韓玲仍被罰跪在地上。她懼怕白天的到來,於是拿起大擀麪杖,向張強的頭掄了下去。
到處都是血,韓玲趕忙將張強的衣服脱下,用毛巾和衣服擦拭血跡,將作案工具大擀麪杖、被虐的工具小擀麪杖連同擦拭血跡的毛巾、衣服一同扔進室內炕洞燒燬。
7點,天矇矇亮,韓玲發現張強沒了呼吸。她給小兒子張二(化名)打去微信電話,“你爸好像死了。”張二剛開始沒信,在他記憶裏,父母經常幹仗,“罵這個死那個死的。”等他回到家裏,湊近一看,才明白母親説的不是氣話。
張二趕忙給大哥打去電話,等大哥來了帶母親去自首。大哥張大(化名)居住在60公里外的縣城,9點鐘到家後,母親和弟弟在等他,屋裏已經收拾乾淨,看不見血跡。到派出所後,民警問起來為什麼清理血跡,韓玲説,“怕嚇着孩子們。”

案發現場
遭丈夫50多年毆打虐待
張大印象裏,父親從沒有正經工作過。1997年種了兩年地,後來把地租出去後,拿到的租金三天就賭完了,還因為賭錢坐過一年多的牢。家裏全靠母親賣粉皮涼皮,剛有點錢就被父親要去,不給就打。可即便這樣,母親還是把兩個孩子拉扯大,給他們成了家。
張大説,2017年以來,父親的脾氣愈發暴躁,不允許母親和其他男人説話。一句話不順心,不管兒子兒媳在跟前,就扇母親耳光,誰拉架就打誰。
聯興村村長告訴瀟湘晨報,張強很少在外面打韓玲,只一次,村民看到他騎摩托車把韓玲拉地裏,回來時韓玲滿臉青腫。
然而更殘酷的虐待往往發生在晚上。判決書顯示,為了防止韓玲逃走,張強會將窗户扳手與擋板處用電焊焊死,睡覺鎖三道門,數次用鐵鏈將韓玲拴腳控制。張二説,母親在派出所告訴民警,張強還常年讓她在地上罰跪,整宿不能睡覺。
韓玲的代理律師李玉明透露了更多細節。他曾在黑河看守所見到韓玲。韓玲告訴他,張強賭博輸了,就讓她去陪別人睡覺來換取貸款。以前,她沒告訴過別人這些。
村長説,村裏沒人跟張強賭博,張強就到嫩江去,玩推牌九。村裏傳言,張強把媳婦給輸了。有人迷信,説張強着魔了,不然哪能那麼變態。
出事前,自小內向的張大鼓起勇氣,和父親聊了四五個小時,求他不再打母親。父親不服,説,你媽有外遇。張大不敢相信,“都快70了,誰信呢。”張大懷疑父親神志不清,多次帶他去精神病院檢查,結果均顯示正常。
張二説,母親身上的傷很多,鼻子出血、眼睛打青腫、口吐白沫都是常事,可她很少去醫院,哪怕有一次被父親用剪刀把下巴戳個長口子,也只是去藥店拿了藥自己敷上,“她嫌磕磣,父親也不讓去,他總覺得我母親沒事兒,都是裝的。”

為防止韓玲逃跑,晚上睡覺時,張強會鎖上三道門
每次遭虐待後放心不下孩子只能回家
與父親的暴力相伴成長,長大後,兄弟倆不願再跟父母生活,在外成家,可父親的暴脾氣與日俱增,還曾拿着斧子追着張二砍,把汽車的擋風玻璃砸壞。
張大回憶,有5個年頭,大年三十晚上,他和母親跪在地上被父親用巴掌、皮帶輪着打。父親逮啥用啥,甚至抄起鐵棍子。急眼了,連兩個兒媳婦也打。母親被打得口吐白沫,躺炕上兩三天起不來。
案發前8個多月時,母親曾半夜兩點多跑出家,藏到遠房親戚家中,張大接到母親後,發現母親一隻眼睛被打得看不見了,他想帶母親去醫院治療,但母親執意拒絕,害怕被父親抓到。張大無奈帶母親住了兩天酒店後,租了熟人的房子,在那裏藏了母親26天。
張大回憶,那段時間,父親每天去縣城的家裏找他,夜裏坐到12點才肯回,後來父親不知怎樣確定了是張大藏起來了韓玲,給兒子立下保證,説再也不打了,母親不想回去,張大跟父親協商,讓母親住在這裏,要是想老伴了就來這裏看她,父親不依。張大想,總得給他次機會,無奈把母親交出去。
可張大沒想到,回去後,父親就在牀下加了鐵鏈子,夜裏拴着母親的腳,防止她逃跑。幾個月來,他半夜回去過六次,弟弟打電話,説母親被打得哇哇叫。
後來母親再也沒跑了,父親夜裏磨刀,威脅她,敢跑就殺了她、兒子兒媳和孫子。母親告訴孩子們,“老了老了,對付過吧,打完消消氣就得了,再過十年八年我就沒了。”
張二回憶説,小時候,母親最遠跑回到一千公里外的老家,那時他和哥哥年齡小,父親找不着母親就揍他和哥哥。母親放心不下孩子,只能回家。“小時候就為了俺倆,大了就為了這個家。”

事發後,聯興村村民聯名上書給嫩江法院請求輕判韓玲
百名村民聯名上書求輕判
張大回憶事發當天回家見到母親的樣子,特別鎮靜。“不正常,母親膽子特別小,鄰居家死個人,她下午五點就得鎖上門,不敢一個人在家。在我的印象中發生這事絕對要嚇死她。”
兄弟倆覺得不對勁,要求公安機關給母親做精神鑑定。
鑑定結果表明,韓玲災難性經歷後,持久性人格改變,作案時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韓玲被拘捕後,聯興村上百名村民聯名給嫩江人民法院寫信,信中寫,“平時韓玲與村民相處非常融洽,是個熱心腸的人,對家庭任勞任怨,是合格的妻子和母親。韓玲長期忍受家暴,精神不是很好,同時也失去了生活的勇氣,導致本案的嚴重後果,由於韓玲年世(事)已高患有高血壓、心臟並等多種疾病,希望法院予以從輕、減輕處罰。”
李律師表示,受害人有重大過錯,長期虐待被告人,因此案件有一定的防衞性質,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對家庭暴力的界定,請求予以韓玲輕判、緩刑。
聯興村婦女主任告訴記者,派出所和鄉婦聯都去過張強家,只她就去張強家協商了四五次,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開始實施,還特意去他家開了宣傳會,男人來得少,村裏很多婦女都來參加了。走時張強承諾不再打媳婦兒了,好好過日子,“表面説得好,但是都知道他是個啥人。”但她表示,大家都沒辦法了,“家庭的事兒,弄不明白,清官難斷家務事,女人是個弱勢羣體。沒辦法,以後只能儘可能杜絕家暴,多宣傳,提高女人的地位。”
李律師回憶,檢察院當時開了聽證會、村長、村民代表、和鄉里的婦聯主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公安機關參加。聽完韓玲的遭遇,女檢察官落了眼淚。而在他的律師從業生涯中,這樣情節惡劣的案件也實屬罕見。
2020年10月26日,被告人韓玲,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兄弟倆告訴記者,母親患有心臟病和高血壓等多種疾病,他們常常牽掛,如今只盼母親早日出獄。
瀟湘晨報記者 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