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10C要出口巴基斯坦了嗎_風聞
晨枫-军事撰稿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2020-12-03 08:47

法國“陣風”戰鬥機已經開始交付印度

巴基斯坦方面也傳出中國已經批准出售30架殲-10C的傳聞
印度“陣風”在陸續到貨,已經有10架交付印度,2020年7月交付了第一批5架,12月第二批3架,另有2架留在法國用作印度飛行員的訓練。全部36架預計在2021年底前交付完畢。已經到貨的“陣風”都部署在印度西北,面向加勒萬河谷和克什米爾方向。中國有殲-20,根本不擔心印度“陣風”鬧妖,但巴基斯坦的壓力就大了。近來傳言巴基斯坦已經訂購了30架殲-10C,這是可以預期的,這也不會是已經傳聞多少次的“殲-10出口巴基斯坦”的簡單重複。
“陣風”按照中國劃代屬於三代半。巴基斯坦空軍的現有主力是F-16。數量説法不一。最初一批40架A/B型Block 15(28架單座,12架雙座)是在蘇聯入侵阿富汗時期購入的,後來升級到OCU標準,可發射AIM-120中程空空導彈。第二批71架因為巴基斯坦核試驗被美國禁運,28架已經下線的計劃轉給美國海軍“入侵者”中隊,最後還是繼續封存,其餘的根本沒有上生產線。美國反恐戰爭後,恢復向巴基斯坦的軍售,包括18架C/D Block 52和原封存的28架A/B Block 15(升級倒OCU標準)。巴基斯坦還從約旦買入至少13架F-16A/B Block 15 ADF,已經到貨5架,都將升級到OCU標準。按照不同數據來源,扣除失事和報廢,巴基斯坦空軍現有71-76架現役的F-16。

巴基斯坦是最早的F-16用户之一,在蘇軍入侵阿富汗期間就開始使用了
這是巴基斯坦空軍的主力,但在使用上受到美國的嚴格限制,在克什米爾空戰中,印度聲稱米格-21是巴基斯坦F-16擊落的,巴基斯坦否認,最後還引起美巴之間不大不小的風波。按照協議,巴基斯坦F-16只能境內使用,這使得對印作戰很受拘束。美國也對技術外流控制很緊,也嚴格禁止第三國人員(説白了就是中國人)接觸。
在技術上,F-16A/B Block 15 OCU屬於升級後的80年代水平,機體壽命、發動機推力、基本航電架構都已經老舊。Block 52在美國空軍還是現行主力,但數量太少,推重比靠發動機增推硬撐着沒掉,但翼面積沒變,起飛重量增加了,翼載還是增加了,影響機動性,總體技術上也是90年代的,比“陣風”要差上一大截了。
另一個問題是:巴基斯坦基本上不大可能再大批購入F-16了,其他國家低價轉讓的二手除外。

巴基斯坦空軍對“梟龍”很滿意,但畢竟身板小了點,用於進攻作戰有點不夠勁
此外就是134架JF-17“雷電”(在中國稱為FC-1“梟龍”)了,其中50架Block 1,62架Block 2,12架雙座,另有14架Block 2和50架Block 3已經訂購。在技術水平和性能上,JF -17至少不亞於F-16A/B Block 15 OCU水平,”梟龍” Block 3換用主動電掃雷達後,在態勢感知、電子對抗能力上甚至大大超過F-16C/D Block 52,但身板小,畢竟起飛重量上吃虧,載彈和航程就沒法與F-16相比了。
巴基斯坦對於”梟龍”很滿意,但由於基本起飛重量侷限,只能用於國土防空。空軍的生命力在於進攻,不僅要深入對方空域攻勢制空,還要以空制地,把敵人消滅在地上。”梟龍”就難以做到了。

幻影3/5都是埃及等國退役後二手買來的,很老舊了

殲-7PG的機齡低一些,但基本技術也同樣老舊了
巴基斯坦空軍還有一大堆老式戰鬥機,包括87架“幻影3”、92架“幻影5”、135架殲-7PG,這些飛機各有各的用處,但畢竟難當主力,只能填空補缺為主。
在印度方面,印度自研的“光輝”戰鬥機不足慮,但不僅有新到的“陣風”,還有261架蘇-30MKI,這還沒有算入印度海軍的米格-29K。印度正在推動MRCA 3.0計劃,天知道哪天才能落實200架下一代戰鬥機,但現有壓力已經對巴基斯坦空軍是不可承受之重。巴基斯坦急需更加先進的戰鬥機才能恢復與印度的某種空中均勢。
巴基斯坦心儀中國殲-10有很長時間了。在聯合演訓中,巴基斯坦飛行員也對中國殲-11B讚不絕口。殲-11B的俄羅斯血緣太明顯,即使連發動機也全國產化了,出口還是不大方便。不管是購置還是運作,這樣的重型戰鬥機也未必是巴基斯坦能負擔的。殲-10就不一樣了。
在起飛重量級上,殲-10與F-16相當,巴基斯坦已經有幾十年的運作經驗,實際上巴基斯坦空軍運作中型戰鬥機(F-16只是相對於F-15算輕型,對於任何其他國家都實在不能算輕型)的經驗比中國空軍還多得多。

20年前,殲-10對於中國空軍是突破性的存在

一轉眼,殲-10已經發展到C型了

殲-10B已經展示了推力轉向,裝用到量產型殲-10C上已經沒有技術問題
殲-10是作為制空戰鬥機開始的,在不斷改進中,逐漸具備了完備的多用途能力,現行生產標準的殲-10C已經是攻防兼備、遊刃有餘的多面手了。與殲-10A相比,最大的外觀變化是無隔板超音速(簡稱DSI)進氣口和空中加油探管。
殲-10A採用的是相對簡單、有效但重量和阻力較大的矩形進氣口,特別適合超音速飛行。為了加強進氣口上唇,還有兩組加強杆,這還刺激得台灣媒體好一陣把無知當有趣。殲-10B開始採用DSI進氣口,殲-10C延續使用,取消了前伸的進氣口上唇,用複雜3D鼓包完成進氣附面層分離,降低了重量和阻力,還改善了前向隱身,不過最大速度因此限制為M1.8。就殲-10C的多用途定位而言,夠用了。從這個角度來説,殲-10C是三代半戰鬥機中具有最高隱身性能的,儘管這也依然只是半隱身,不是真正的隱身。進氣口上唇的前緣形成正對着前進方向的直前緣,形成強烈的雷達反射,不利於隱身。進氣口上唇與機體下側之間的空隙形成空腔(這是附面層的泄放流道),形成更加強烈的雷達反射源。由於矩形進氣口的氣動機制,這些反射源是本質存在的。F-22將側唇(因為進氣口不再處於機腹,而是處在兩側)唇口斜切,空隙底也是傾斜的,緩解了這個問題。F-18E/F也是這樣。歐洲“颱風”就沒有辦法了,F-16也是一樣。
DSI徹底解決了這些問題。F-16也是可以改用DSI的,F-35的DSI就是首先在F-16研究機上試驗成功的。但全新制造的F-16只有台灣、巴林還在買,美國空軍F-16的平均機齡已經達到29年,最後的也是2005年下線的,已經沒有改裝必要了。“颱風”是雙發並排機腹進氣,還沒有用DSI的先例。除了F-35和殲-20,殲-10C和”梟龍”是世界上採用DSI的最主要的量產戰鬥機,殲-10B是過渡型,產量不大。
殲-10B還加裝了空中加油探管、紅外搜索與跟蹤系統(簡稱IRST),並採用了被動電掃(簡稱PESA)雷達。空中加油大大增加了留空時間和航程,意義不言而喻。IRST是雷達的有力輔佐,可被動探測和跟蹤,抗干擾、反隱身能力強。IRST首先在米格-29和蘇-27上得到使用,西方對蘇聯航電基本上是不屑一顧的,但對IRST及配套的頭盔瞄準具讚不絕口,馬上效法。
PESA雷達是殲-10B的另一個技術突破,通過移相器陣列形成多波束的發射、接收能力。這比機掃雷達進了一大步,極大地增強了邊搜索邊跟蹤和多目標交戰能力。但PESA還是採用單一的發射機,移相器也是有功率和信號延遲損失的。
殲-10C採用更加先進的主動電掃(簡稱AESA)雷達,採用發射-接收模塊組成的天線陣列,不僅邊搜索邊跟蹤和多目標交戰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還可以通過軟件無線電技術對信號進行更加靈活多變的合成整形,不僅抗干擾、反隱身能力進一步加強,還可共用平台,實現探測、電子戰、數據鏈、目標識別一體化。互相冗餘的發射-接收模塊也大大提高了可靠性,在個別模塊故障的時候,可以做到性能的受控降級。AESA代表了雷達技術的最高水平。
“梟龍” Block 3也採用AESA技術,但天線面積小,電磁功率小,航電數據處理能力小,AESA的潛力難以充分發揮。”梟龍” Block 3到底採用容易換裝但潛力較低的氣冷AESA,還是換裝要求更高但潛力也高的液冷AESA,也還沒有定論。殲-10C就沒有這些糾結,已經按照最高要求配置齊全了。
殲-10C也換裝了渦扇10“太行”發動機,不僅推力有所增加,也徹底擺脱了俄羅斯技術,因此不再有任何出口限制。
殲-10C已經在中國空軍批量形成戰鬥力,還在繼續生產,這也是巴基斯坦空軍的底線要求之一:避免“出口專用”,確保性能可靠和技術支援的可持續性。”梟龍”和“哈利德”坦克(“出口轉內銷”後最終改進成為96坦,但這是孤例)有歷史必然性,也可能是最後一代“出口專用”的主戰裝備了。FC-31“鶻鷹”正是因為始終缺乏中國空軍的列裝而出口受阻,本來是有可能比殲-10C更加適合巴基斯坦的需要的。
“鶻鷹”是雙發隱身戰鬥機,發動機與“梟龍”通用,技術水平和性能比殲-10C還高。由於還沒有最後定型和開始製造,巴基斯坦在理論上還有可能參加聯合設計和製造。但“鶻鷹”總是雷聲大雨點小,無數次“獲得準生證”的傳言後,依然處於“計劃外”的狀態,這是巴基斯坦空軍一票否決的基礎。

隱身的“鶻鷹”在理論上更加對巴基斯坦空軍的胃口,但中國空軍始終沒有裝備,這就一票否決了

殲-10C、殲-16和殲-20將構成中國空軍的“三劍客”,長期擔任主力
殲-10C則不同,正與殲-20、殲-16一起,成為中國空軍的“三劍客”。在歷年“金頭盔”演習中,殲-10(包括A與C)與殲-11B廝殺得難解難分,曾經把殲-11B打得灰頭土臉,但在航電升級後,殲-11B找回場子,殲-10開始吃苦頭了。殲-11B是空戰為主的,殲-16和殲-10C都是多用途的。在未來的中國空軍作戰序列裏,殲-10C和殲-16如何定位,可能是一個需要摸着石頭過河的問題,但這是一個最優搭配的問題,不是性能侷限的問題。
殲-10出口巴基斯坦的傳聞有很長時間了,但始終只是傳聞。一方面,中國空軍換裝壓力很大,殲-10A還使用俄羅斯AL31發動機,使得出口巴基斯坦在客觀上不可能。另一個問題是中國對於軍控的理念。在很長時間裏,中國軍售是有什麼賣什麼,有時候出口標準甚至略高於國內使用標準。但時代不同了,中國的產品目錄壯大很多了,技術水平高多了,中國的軍售考慮也複雜了起來。
軍售是中國外交的重要部份。中國的基本外交原則是和平與發展。反映在軍售上,就是不主動打破地區軍事力量均勢。殲-10A的技術水平是否高於蘇-30MKI不好説,但發動機來自俄羅斯,總是一個麻煩。“梟龍”的RD33也來自俄羅斯,但畢竟“梟龍”-RD33組合的技術水平有限,系統性能以防禦為主,敏感性不高。儘管如此,俄羅斯對RD33的供應的確認也不是沒有周折的。AL31的技術水平高得多,俄羅斯是否放行就變數多了。
殲-10C不僅沒有發動機的禁忌,還是在印度已經引入“陣風”的新現實下,中國沒有主動打破軍事均勢的顧慮。相反,中國必須做點什麼,才能使得巴基斯坦能恢復原先的空中力量平衡。這使得殲-10C的出售門檻在現在很容易越過。殲-10C出口也改變中國軍火出口只能以價廉取勝的舊形象,這將是中國首次對標歐洲最高水平主戰裝備,意義重大。
這對成飛也是好事。殲-10C雖然優秀,但現在中國空軍作戰序列裏反而有點尷尬了。作為導彈卡車,殲-10C比不上殲-16;作為制空戰鬥機,殲-20和殲-11B才是主力。單發的殲-10C的購置和運作費用依然低於雙發的殲-11B和殲-16,但已經過了“以量補質”、高低搭配的最優時間段了。另一方面,在型號生產後期用出口訂單維持產能和增加盈利是世界軍工的通行做法。這時產品的敏感性已經較低,出口訂單的利潤相對豐厚,研發和生產線投資已經大體回收,正好是盈利的最好時候。這對增加企業實力和為未來研發打下財政基礎是十分必要的。企業自有資金的動用比較靈活,適合投入符合企業強項的探索性預研,與國家主導的項目導向性預研相得益彰。美國作戰飛機研發歷史上充滿了企業為主的探索性預研與軍方主導的需求導向相結合的成功例子, F-16、F-18E、F-22、-2、V-22、C-17以及正在研製中的西科斯基SB-1都是這樣來的。

蘇-30MKI的性能可能還不及殲-11B,可能還不夠殲-10C打的,留給F-16剛好

“陣風”就不一樣了,與殲-10C棋逢對手
最大的問題還是殲-10C對巴基斯坦的有用性。殲-10C的性能對巴基斯坦是適用的,在各種“金頭盔”中屢屢戰勝殲-11B就是例證。蘇-30MKI的技術水平和性能實際上還不及殲-11B,渦扇10的推力比AL31更大,單座的殲-11B比雙座的蘇-30MKI更輕,推力轉向導致的重量和推力代價對空戰是損失而不是加成,PESA雷達與殲-10C的AESA更是不能比。事實上,巴基斯坦的F-16(包括OCU和Block 52)對蘇-30MKI不佔優勢,但已經基本上能頂住了。
問題在於“陣風”,這就需要殲-10C了。殲-10C與“陣風”相當接近,空重為9噸vs9.85噸,正常起飛重量為13.5噸vs15噸,最大起飛重量為23噸vs24.5噸,推重比為1.0vs1.02,翼載為409公斤/平方米vs328公斤/平方米,作戰航程為1450公里vs1850公里,載彈量為7噸vs9.5噸。
顯然,雙發的“陣風”比單發的殲-10在飛行性能上還是要厲害一點,但就巴基斯坦空軍的實際需要而言,差別不大。但看雷達,殲-10C的AESA雷達就要領先於“陣風”的PESA了,對巴基斯坦空軍最看重的空戰要求可以説是一俊遮百醜,何況殲-10C原來也並不醜。殲-10C的前向隱身至少不弱於“陣風”,還有可能好一點。渦扇10的推力本來就高於AL31,配用已經在珠海航展演示過的推力轉向並採用最新增推的渦扇10的話,機動性方面有望大幅度壓倒“陣風”。最高速度同為M1.8。
中國的成套配備武器是另一個有利因素。中國與蘇聯空軍裝備發展的一個顯著不同是:中國吸取了西方高度重視武器配套而只把戰鬥機作為武器平台的經驗,大力形成配套武器系列,並且依靠供應鏈優勢,形成越來越快的更新升級循環,用武器去制勝,而不是主要依靠平台性能制勝。相比之下,法國雖然有心,但無力,配套武器的品種、性能、更新速度都受到侷限。就綜合戰鬥力而言,殲-10C壓住“陣風”沒有壓力。
但殲-10C畢竟是三代半,如果印度空軍引入第四代戰鬥機,具有隱身、超巡能力,殲-10C就又有壓力了。好在印度對蘇-57灰了心,在短期內無裝備計劃,印度自主研發的AMCA還要以恆河速度在紙上多倘徉一會兒,肯定不是近慮,説不定遠憂都成不了。
換句話説,殲-10C將在很長時間裏可以有效壓制印度空軍的最頂端戰鬥機。這對巴基斯坦空軍是很有吸引力的:即達到足夠的技術成熟度和具有可靠、完整的供應鏈與技術保障鏈,又能在很長時間裏滿足空中力量均勢的需要。
殲-10C軍售符合巴基斯坦的短期和長期需求,符合中國的軍售哲學,有利於中國創造走出國門,看來這一次是裏應外合,有可能真的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