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法官不到過去一半,案子比之前增加了好幾倍,年終再加量誰受得了啊?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554898-2020-12-04 15:13
【本文原標題為“為什麼法院“年終不立案”?還不是不合理的績效考評給鬧的!”,風聞社區進行了修改】
科普一下,法院有很重要的幾項績效指標:結收比和結案率,統計數據來自是去年的12月25日至今年的12月25日收案數量和結案數量之比。
按照最簡單的結案率來説,一個法院這年收了一萬件案件,結案九千件,那麼結案率就是90%。這幾年績效要求的結案率逐年上增,從85%一直增長到今年的97.8%,也就是説得一萬件案件得辦結9780件,否則就是不達標,直接影響到績效獎金。
想想看,你辛辛苦苦一年總算辦結了9780件,突然12月中旬給你新增加了500件,原本連續加班肝到97.8%的結案率一下子就掉到93.1%,不但績效會上挨批評獎金還得縮水,而你根本沒有做錯什麼,這誰受得了啊!
於是年底不立案就成了最優解,只要拖過這幾天再立案,案件就變成明年的案號了,不至於讓大家一年的辛苦變成無用功。
這邊可能有同學要問:那你不會利用年底前這十幾二十天突擊辦結這些新案件嗎?大家都是熱愛加班的打工人,為啥法院就不行?對此我只能表示“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首先程序上不允許,以刑事一審案件為例,刑訴法規定起訴書必須在開庭前十天送達被告人,也就是説從即便立案那天馬上送達起訴書,也要等十天過後才能開庭審理,然後才談得上合議、裁判,這中間還沒計算被告人要請律師、律師要閲卷準備辯護需要留出的時間,所以12月中旬立的案件是絕無可能當月辦結的。
其次,是現實情況不允許。以解決“案多人少”為目標之一的司法改革,第一刀就是砍掉將近60%的法官不給入額,然後嚴格控制每年的法官入額數量,這就造成了現在法院以不到過去一半的法官數量來辦理比前幾年增加了好幾倍的案件,每個法官都在超負荷工作,一到年中、年底996在很多法院是常態,而且還沒有加班費。
另外,現在法院的資薪遠低於律師,那些改革時被攔在員額門外的法官們大都沒有像改革預想的那樣老老實實地當助理、苦苦等候得以入額的那一天,人家不是初出茅廬的菜鳥,此處不留爺,人家就辭職出去幹律師了,甚至已經入了額的法官辭職的也不少,所以現在法院人員實際上是青黃不接,哪怕有一天要大幅度增加法官數量,也找不到足夠數量足夠素質的後備了。
所以,且行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