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下水救人風險極大,很容易水下抽筋,光會游泳是不行的_風聞
曙光乍现-2020-12-05 13:16
【本文由“guan_16043748571085”推薦,來自《女生在警察注視下投河溺亡?警方通報:涉事民警、輔警已停職調查》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我在是會下水救的。
但是仍然不會噴警察。
我有過五年冬泳經歷,但是沒有冬泳過的人很容易水下抽筋,那就又搭上一條人命。
我也有過一次救人經歷,幾乎搭上我的命。下鄉時在一個水庫游泳,我慫恿一個剛會游泳的人下水,結果他一慌就撲騰了。我有責任呀,就過去救。
沒受過救生訓練的人救人有風險,光會游泳是不行的。
當時我一靠近,那小子一把抱住我就往下按,這樣他能浮出水面喘口氣。幸好我反應快,雙手抓住他雙臂往上一舉,把腦袋脱出來了。沒救過人還是看過一些救生知識,於是繞到他身後抓住他肩膀往岸邊拖。你在他背後他就抓不住你了。
看過兩個軍人救人的事例,都是被抱住後堅持不鬆手,把人往上託。結果溺水的人救上來了,軍人犧牲了。
不要當鍵盤俠,冬季下水救人風險極大,尤其是沒受過相關訓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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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跟帖,説警察不是普通人,責任在身就應該救,沒能力就別靠攏。於是又回了一段。
沒看懂你的意思。
在社會事件中,正好的時候出現了正符合要求的人,這應該是小概率事件。
就像心梗時旁邊正好有一個醫生護士,懂得心臟按壓。
不懂的人其實往往壞事。
記得一個新聞,農村小孩玩水,弟弟落水,姐姐救,然後父母趕來救,都不會水,最後四人溺亡。
我當年沒受過救人訓練,不過遊個幾千米還是勝任的(當年武漢人會游泳的居多數,橫渡長江也不算啥稀奇)。
那我算有能力的還是沒能力的呢?
也就是個心態差異。一慌,那我也就沒了;沒太慌,還看過此類知識,就把人救上來了。
關鍵是我不救不行呀,那人是我忽悠下水的,答應保駕,他説他平時也能遊個五六十米的。
也不算害人,我叫他從壩上下水,遊向20米外的山腳。結果他遊了五六米就想探個底,離壩五六米的水深有七八米了,哪裏探得到底,於是他就慌了。
事到臨頭,我哪能想那麼多?只能想到我做的保證,只能想到我也會水而已。
能想全面的也就是鍵盤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