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離婚冷靜期即將正式實施之際,説説我親身遇到的一件事_風聞
寂静森林-2020-12-06 14:24
幾個月前,我作為一個項目的丙方,與甲方派出同行人員去河北,在當地乙方廠區進行項目,有一位乙方派出的安全主管在廠區內全程隨行。
工作很順利,事情呢,就出在中午一行三人在工業區外找家館子隨便吃個工作餐的時候。乙方的安全主管先接了個電話,然後就是不斷地和哪塊地方的派出所片警在溝通,請求他們出警帶自己妹妹去吃飯。電話打完,也沒心情吃飯了。我是隻有工作關係,自然不好問。但是恰好甲方的同行人員和他認識,關係還不錯的樣子,於是就八卦了。這位安全主管也是鬱悶的不行的樣子,於是就筒子倒豆子了一番——
第一個電話是他妹子打來的求救電話,怎麼回事呢,他妹子被公爹公婆堵在家裏,家裏又什麼吃的和米麪都一概沒有,已經被整整餓了三天了,他妹子實在沒辦法,就打電話找她這個二哥。
這主管接着説,主要就是他妹子嫁過去好幾年,肚子一點反應都沒有,這家人對她就越來越惡劣了,但主要還是使用冷暴力,就像這次堵着門不管飯,電話卻不沒收的做法。另外就是男方一家不肯離婚,每次他妹有這想法,一家人就會好話説盡讓她打消念頭,過段時間再故態復萌(估計甲方那位明白這其中的關係,也沒繼續問。我聽了是有點一頭霧水,不知道男方這家是啥思維邏輯。你要找個好生養的媳婦,那幹嘛不乾脆離了再找啊。);至於報警,當地片警的態度就是,這是你們家務事,好好説不行麼,找警察干嘛。結果他妹的説法是,警察走了,她老公就會打她,“打得不重”。所以這回他打電話找當地片警,也不算報警,就是請求他們“派個人過去,把他妹接出來,在外邊能吃頓飯”。
匆匆吃完這頓已經沒啥滋味的午飯,在回工業區的路上,這安全主管又給他大哥打電話,約好晚上一起去討説法去(聽口氣他妹夫家離這兒還有一百多公里,往返一次真挺花時間)。然後就向我們道歉,説按理晚上應該請我們正式吃一頓盡地主之誼,現在實在沒辦法,我們這裏一干完他就得走。我們當然也不會有什麼説法,下午就趕緊的把項目幹完,好讓他儘快走唄。
這件事説完,當然,我們可以説這只是個個案,並不能代表幾百萬有離婚意向的家庭都是如此情況。但是,還被算做家務事,不算觸犯刑法治安條例的種種婚內冷、熱暴力,怎麼保護當事人權益?像這種人身禁錮都只能低聲下氣要當地警察去帶出來,怎麼指望當事人日後還能進一步到更加複雜繁瑣的訴訟離婚階段?以前還不過是男女中有一方耳根子軟,被一次次勸回,然後無休止的陷於痛苦中,只要一朝醒悟,還能快刀斬亂麻;而現在,男女雙方有一方就是不肯離婚怎麼辦?
一個“嫖宿幼女罪”出台了十幾年,讓多少未成年少女承受了身心的摧殘,這才艱難地將其推翻。現在這條法律的出台,又打算讓多少成年男女為期付出心靈甚至生命的代價,要花上多少時間,才能證明其在立法上的隨意性和缺乏實際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