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觀網有很多年輕的小夫妻,那就來講講夫妻兩個怎麼配合,做到1+1>2的效果_風聞
长风-2020-12-06 10:55
【本文來自《如何平衡事業和家庭?佟大為:……》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什麼亂七八糟的。
夫妻兩個,從成為夫妻開始,就是最親密的夥伴、戰友,就構成了一個最純粹、最基礎的微型組織實體。既然成為夥伴,那麼分工合作必然會有1+1>2的效果。
而任何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從最原始的判斷視角,必然都要面對兩方面問題,一個是內,一個是外。這兩部分事務,是最天然的分工邊界。
這兩部分事務,本不分貴賤高低,而分工合作,就看誰更擅長什麼,那麼就各展所長,互補其短,如此才能有1+1>2的效果。
所以,夫妻兩個自己商量,誰願意多承擔哪方面,人盡其才。
再強調一下,分工,就意味着無分高低貴賤。如果由此出現不公平的現象,那是因為犯了“分高低貴賤”這個錯誤,而不是某一方處於高、貴、另一方處於低、賤的問題。
另外,對於家庭而言,“外部”事務是社會體系內的活動,必然是有直接“經濟效益”的,是能夠“計價”的。也只有“外部事務”才能計價,“價值”、“價格”,本身就是“外部社會體系”的事物,這東西沒法存在於體系內部。你把你體內器官之間的互動計個價我看看?但是事務的意義,不在於能否計價。如果要以“計價”為唯一的判斷價值的標準而得出了荒誕的結論,那麼錯誤之處在於“以經濟價格作為唯一的價值判斷標準”,而不在於“家庭內部事務不能計價”,糾正這個錯誤的應對方式是,不以經濟價格為唯一的價值判斷標準,而不是“家庭內部事務也要計價”。計了價,內就不是內,就是外了。既然都是外了,你們的自洽體系還存在麼?那麼你們還需要什麼“家庭”?
補充兩句話。
一、你要是就衝着離婚分割財產,那還是別結婚了。你要是就衝着失敗去做一件事,那還是別做了。
二、你要是無法確認一個對象是你的夥伴、同事、戰友,那還是別結婚的好。
最後,再補充一句。
大家是不是對“男主外女主內”有什麼誤會?主內主外,都是“主”啊。在以家庭為出發點的“外事”,主外者為主,主內者為輔,而“內務”,就是主內者為主,主外者為輔。形成了家庭,就是形成了一個分工合作的體系。
為啥古人説先成家後立業?立業,本質上就是參與或者主導一個分工合作體系,形成合意合力以建功立業,而維繫家庭這樣一個最基本的組織體系,就是最基本的實踐鍛鍊。如果一個朝夕相處的最親近的人都無法形成共事默契,那麼你怎麼有可能與其他關係遠不如妻子/丈夫親密的人形成堅強組織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