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景泰一95後拒服兵役流露輕生想法:退兵罰款,不得錄用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20-12-08 14:11
據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政府網站12月7日消息,景泰縣徵兵辦公室近期作出《關於對張文全拒服兵役處罰通報》稱,根據軍動(2018)238號《關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規定,決定對拒服兵役新兵張文全進行處罰,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張文全,男,漢族,身份證號62042319980116237X,高中文化,景泰縣寺灘鄉永安村人,2020年9月1日經景泰縣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到武警甘肅省總隊慶陽支隊服役。張文全入伍到部隊後,以不適應部隊生活為由,多次向所在部隊申請,明確表示不願意在部隊服役,生活自由散漫,紀律觀念淡薄,性格偏激,經常向戰友散佈消極言論,訓練中怕苦怕累,經部隊和縣人武部以及家人親屬反覆教育勸導,講清利害關係和嚴重後果,本人仍堅持拒服兵役。期間該同志情緒激動,反應強烈,多次向同班戰友及班長流露出輕生想法,所在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給予張文全除名處理並退回原籍。

張文全拒服兵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已構成拒服兵役的違法事實。為切實維護依法服兵役的嚴肅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國務院國發(2016)33號《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和軍動(2018)238號《關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規定,為懲戒本人、警示他人,決定對張文全拒服兵役行為給予以下處理:
1.按照軍動(2018)238號《關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規定,以景泰縣2020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32323元)兩倍以上一次性經濟處罰64646元。
2.不得將其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不得為其辦理招聘錄用和就業手續。
3.將張文全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4.將其本人户籍“兵役狀況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
5. 不得為其辦理升(復)學手續以及參加成人教育考試,並通報到全縣各學校。
6.不得將張文全納入困難家庭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範圍,不得為張文全辦理兵役相關業務。
7.取消其本人義務兵優待金和家庭軍屬待遇資格。
8.將張文全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情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向社會通報,作為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