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錫良:延遲退休問題的本質是什麼?_風聞
忠魂-你的姓名无人知晓,你的功绩与世长存2020-12-09 21:29

爭論多年的延遲退休問題在沉默了兩三年後突然又被高調提出來,雖然政策還沒有最終定稿,但風聲已經吹得很緊了。
為什麼會這樣?在我看來,延退問題,本質上是養老問題,延退很緊迫,説明養老金的供需平衡已經開始出現問題,甚至可能是危機在即,這會倒逼延退制度的推出。如果不把養老制度安排好,簡單地延遲退休,表面看,是少付了幾年退休金,但給年輕人就業製造出來的社會負面影響可能更大,現在的就業形勢並不理想。談延退,還不如先談養老制度改革。
總結中國養老制度的現狀,可以歸納為三點:
市場化改革意味着龐氏騙局的國產化。凡是用市場手段構建養老體系的國家,本質上講都是龐氏騙局,能撐多久就是多久,破產以後再重構,它跟經濟危機的週期性類似。年輕人必須不斷地為養老體系充錢,以維持資金池的水位,資金池越大,年輕人的負擔就越重。
老少倒掛現象讓養老體系不堪重負。為了兑現承諾,中國的養老金年年增長,增長率大約為5%,而年輕人的就業工資未必能實現年年增長。另外,相當大一部分高職稱和高職級退休人員,退休金甚至可以達到遠超城鎮在職人員平均工資的水平,在廣州,正高退休的幹部和教師,養老金可達13000元以上,而相當多年輕人的月工資還不足其一半。老少倒掛會造成什麼結果呢?簡單講有兩個負面影響:一是刺傷年輕人的工作積極性;二是造成少啃老的被動局面。
制度級差和區域級差過大。制度級差主要體現在同一地區不同身份者之間,地區級差主要體現在經濟水平上面。不同身份,就是指職稱職級不同,他們的差別並不一定是因為繳費水平有這麼大差距,是制度性規定造成的,比如説,教授,廳長,退休工資可能是相同工齡工人的兩倍。地區級差,也不完全是因為繳費水平造成,而是各地財政補貼能力的差距所致。中國的地區經濟級差不能完全歸因於人的因素,更多也取決於政策,珠三角,長三角,經濟那麼發達,並非這兩地的人比中國其它地方的人更聰明、更能創造財富,主要還是取決於近幾十年的政策取向。由此造成的財富級差不能完全由當地享用,國家應該進行統籌。
養老不能完全靠政府,但政府必須為人民提供其職責內的保障,而所謂中國養老制度或者説養老方案均是指職責內的部分。有人認為,中國養老金制度要由“雙軌制”變成“單軌制”。這恐怕不太可能,任何國家可能都做不到單軌制。我們要去掉的是“權力雙軌制”,要建立的是“責權多軌制”,養老金必須體現“權責對等”。反對“多軌制”的目標應是由“身份制養老”轉變為“責任制養老”。
要求權責對等,就不能按公務員、事業人員、企業人員等標準劃分軌道,也不能建立全民等額養老金模式。也就是説,只要是市場化養老,養老的“權”與退休前的“責”就要緊密相聯,不能搞一刀切的養老體系。
★★養老五大原則
全(全民性原則)。所謂養老是指人的養老,只要是人,都會有老的一天。所以,養老制度必須是全民性制度,任何羣體被排除在養老體系之外的做法都違揹人性,任何不以全民性養老為基礎的養老方案都不能成為未來的養老方案,沒有全民性,就沒有正義性和公平性。
低(低水平原則)。要做到全民性,有一個前提是必須低水平。中國是人口大國,也是未來老齡人口大國,養老負擔極為繁重,沒有低水平,就做不到全民性。養老方案一定不能做成“享受方案”,養老必須盯住基本生活,限於衣食住行,衣食行是必保,住房既要靠政府,又要靠家庭,無子女無住房者應當進入養老院居住,有子女,子女承擔部分住房養老的贍養義務,養老體系承擔一般性衣食行。
均(相對平均性原則)。都是中國公民,養老方案對投保同類人員必須做到儘可能平等平均(注意是同類人員,對養老金帳户作出不同貢獻的人不可能強行平均)。基本養老並不涉及大件物品購置和固定資產的購置,全國各地的生活標準差別不大,即使是最發達與最不發達地區生活必需品價格相差不大,養老金的平均完全可以做到,它與市場化的職場完全不同,國家養老體系的建立必須是基於相對平均性的方案,地區多軌制方案違背養老客觀實事。
分(獨立性和分擔性原則)。目前,很多人反對“低標準”的養老金制度,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害怕生病無錢醫治。這是把養老制度與醫療保障制度混為一談。這兩個制度是獨立運行的體系,醫療必須靠醫保制度,而不能寄望於養老金制度。所謂分擔性就是養老問題不能全靠政府,中國自古至今有“兩養”,父母有義務養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無勞動能力的父母,這是傳統的中國式生存規則。在當代社會,政府可以承擔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更多的義務,應當作為養老體系的主體責任方。但是,子女也必須是養老體系中的重要責任方,構建一個政府與家庭相結合的養老體系更有利於老齡化社會的和諧平安。
法(公正性原則)。養老方案只能算是制度性文件,如何把制度落實到位,還需要有法律的配套保證,必須把制度性原則和量化標準用法律條文的形式加以確立,依法調整全國各族人民的養老關係,讓每一個老人應保盡保,應保能保,應保得保,制定《養老保障法》尤為必要。為了促進“國家、個人、子女”三位一體的養老保障模式,建議立法部門在《養老保障法》中引入“子女義工”的法定標準,一方面是家庭內部的贍養與照料義務,另一方面是養老機構中的義工責任,如果有子女的老人進入養老院,其子女每年必須有到養老院做義工的法定天數,時間可自行調節,違者罰款。
獨生子女,是中國特殊時期的特殊現象,應該從法律上給予獨生子女更加寬鬆的假期和更大幅度的個税抵扣額,減輕“兩孩養老四老”的沉重負擔。
★★養老方案的標準制定
水平標準:這個標準是一切標準的總綱,其它所有標準必須服從總體水平標準的基礎之上。作為人口大國,養老的水平以低為原則,其發放水平應控制在全國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20-50%之間,這樣既可以保證老年人口的基本消費能力,又不會影響在職者的社會創新積極性。
對於非商業型政府供給的養老部分,養老金的具體金額標準還應做到“三參考”:一是要參考在職人員的工資標準,在職人員的業績工資部分是工作性收入,退休人員不能享受這一部分待遇,只能參照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部分;二要參考社會基本生活標準,也是一種生存極限標準,但不能把它作為涉及幾億退休人員的標準。養老金標準肯定要高於基本生活標準,但最高標準不能超越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五倍,比如説當地最低生活標準是1500元,那退休金最高標準不應超過7500元;三要參考恩格爾係數,這個係數越低,説明食品在家庭生活中的支出比重越低,養老金中用於食物的比重相應也較低,養老金在社會整個收入體系中的權重也要降低,也就是説養老金不能跟隨在職職工的工資增幅同步,主要只考慮日常消費品價格指數的變動。
對於部分不願意領取現金養老的五保羣體或其他特殊羣體,政府可以考慮“服務型養老”,即不發放現金給老人,老人的生活起居全部安置在養老院,養老院按政府在各地的統一標準執行。
退休年齡標準:隨着中國人均壽命的增加,退休年齡作適應性延長是國際大勢,並非中國獨倡。但是,中國的特殊性在於人口基數大,改革必須循序漸,以免引起大的震動。由於中國女性平均壽命高於男性的現實,建議以男女同歲退休為基本標準,若考慮差別,建議不超過三週歲。考慮到男女生理上的差異,建議在制定男女同齡退休的政策時,給女性一個自願選擇的權利。
地區標準:原則上保持不同地區同類人員的等同退休金,因為退休養老金的用途是基本生活,不應當包含住房、消閒、旅遊等非基本生活內容,既然是基本生活,全國物價相差不大,最大物差不會超過10%,所以養老金的地區差別控制在10%以內。國家發展最終的目標還是地區平衡,也一定會實現相對平衡,地區差距越小,越能反向促進地區之間的人口流動和發展導向。
男女同酬標準:在同一個地區,對同一類人員,根據男女平等的原則,養老金不分男女差別,不管退休前的工資差別有多大,退休後必須統一標準,退休生活與男女貢獻無關,也與消費能力無關,更與性別體力無關,男女必須享受相同的養老金標準。
職務級別標準:原則上不應考慮職級差別,因為個人貢獻已經在工作期間得到了合理體現。要考慮,也只能控制在很低的權重,最高職級比最低職低的職級差不能超養老金總額的20%甚至更小比例。現在的問題很大,一個正高級幹部或教授,在同等長工齡的情況下,退休金總額可以達到工人的兩倍。這個差距完全是由身份造成的,並不是説正高人士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工人的兩倍,應該大改革。
工齡及行業標準:工作上有行業差別,退休後沒有差別,都是基於生存的原則,養老金不能有行業差別,同一地區的各行各業退休人員享受相同的退休待遇。但是,工齡涉及到貢獻問題,根據國際慣例可以考慮級差,建議養老金中拿50%的權重考慮基數。舉例:若以滿額2000元為某地區退休者的工齡養老金水平,滿足35年以上工齡者可以領足工齡基數,35年以下依次遞減,每少一年,減5%。對於靈活就業人員,要求其提供單位就業證明,並附有工作期間薪資支付原始憑證複印件、養老保險交納憑證,以確定實際工作年限。
農民標準:農民是一個特殊的羣體,養老金問題也最為複雜,他們的工作沒有薪資證明,當然,也沒有正常的養老保險交納過程(參與過養老保險或商業保險的除外),在統籌農民養老金的時候必須考慮權力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如果農民在60歲之前未交納過養老保險金,建議養老金參照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標準領取。但是,這裏面必須有一個規定,農民享受了退休待遇後,其集體土地必須交還給村集體,以保證新生人口有相應的土地保障,不退還土地的農民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如果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險體系,可按國家統一政策執行。
交與養對應標準:個人自主型養老羣體,其標準可按其交付的標準進行發放,可高可低,不強制按統一標準,尤其是商業保險型養老體系,只要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應把權力交給市場。其他納入政府保障體系的養老金標準必須體現交與養對等的原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如果由財政補充養老金,也要在其工資體系中體現,不能給國民以“不交養老保險”的誤解,如果個人未交,財政經費也未補充,那麼這部分應當由個人補足養老金,否則,就沒有資格領取養老金,按統一標準交納養老金羣體,退休後也按統一標準領取退休金。其他任何類型的人員,都要構建一個交養對等的標準,即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以促進全社會人員主動參與到養老事業的大體系構建中來。
由單位交納養老金的羣體,一般來説,工齡越長,交養老金越多,養老金領取的權重基本可以保持與工齡標準相統一的原則,但是,不排除部分單位交納標準較高,可以再在正常標準下上浮相應的比例。
★★養老體系的完善和建立
自交體系和個人儲蓄體系:養老金必須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也就是説,退休前有貢獻,退休後才能有享受,要逐步把養老金交付體系實現全民覆蓋,不把“交”的一環做到全民覆蓋,就不可能做到“養”的一環全民覆蓋,政府不能取無源之水。
個人儲蓄體系是世界各國養老保障的通則,屬典型的“積累式養老”,任何國家的政府都不能完全承擔全責任養老。實際上,個人儲蓄是改善型養老的必要途徑之一,如果要保證退休後的消費能力不至顯劇降低,個人儲蓄額至少應相當於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的5倍,以確保退休後十至二十年的消費支出補充來源。
自交保險應有強制標準和自願標準兩套體系。哪些人必須進強制體系,哪些人可放入自願體系,需要做認真研究和細緻調查。
中國養老金銀行體系:一直以來,養老金帳户受通貨膨脹影響相對貶值,帳户增值性嚴重不足,養老金參與投資又屢出風險,其安全性受到質疑,隱含了多重風險。為了保證養老金不斷保值增值,國家必須對其給予政策性支持,最可行的方法是設立“中國養老保障銀行”,既可以享受到中國金融改革大潮下的政策性盈利,又可以促使養老金帳户的科學化管理及透明化管理,無疑是解決中國養老問題的戰略性舉措。
税收支持體系:中國必須徵收富人税,如遺產税、贈與税、暴利税等,將富人税的50%轉入養老金帳户,富人的致富是依靠普通人民的奉獻,因而有義務對養老羣體作出貢獻。從另一個角度講,要通過税收體系昭示人們的生活理念:財產不值得繼承和轉移,兩極分化擴大無意義,中國人如果不淡化遺產繼承的觀念,任何實物性養老都不可以得以順利實施。力促國民儘可能多的將財富轉移到養老體系和慈善體系,凡將財富轉入養老體系的企業和個人均可以等額抵扣增值税及所得税。
國企支持體系:劃撥國有企業的股權是一種途徑,國企轉制或國資轉賣的全部所得都應納入養老體系,正常運行的國企按不超過當年利潤的20%劃入國家養老金帳户。必須強調,不能調撥國企正常運轉的資產,只限於利潤劃撥,如果不停地劃轉資產,國企會逐步被掏空。養老體系是全民體系,只單獨劃國企資產是不合理的,劃轉利潤,可以看成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
家庭保障體系:這是一個軟約束體系,國家不能定標準,更不能定金額。對於無子女的老人,養老只能全面依靠政府養老體系或商業養老體系。對於有子女的老人,政府養老體系承擔的是基本養老,而子女則承擔超越基本生活的享受型養老,即所謂的“人倫之樂”,也是人類傳承文明的意義所在。
對於無子女的老人,會涉及到老人的個人財產處理問題,如果老人願意轉讓財產給個人,則受接方有義務承擔部分養老支出,如果老人願意全部納入政府養老體系,政府則有權處置老人的個人財產,一方面可以“以房養老”,既可以出租補充進養老金體系,又可以變賣補充到養老金體系,無論是何種財產,政府處置必須經由財產所有者的同意,並簽訂處置合同,政府必須與當事人簽訂雙方的義務和權利,當老人去世以後,政府有權處置未處置完畢的老人資產。無論採取何種處置方式,所有的財產處置所得必須且只能補充到政府養老金體系,違者以刑責處理。
對於有子女的老人,“固定資產養老模式”也可以推行,但必須以自願為原則,資產評估與養老水平的對接要合理,要體現資產貢獻與養老水平相對應,三方簽訂養老協方(機構、個人、子女)。
保險公司與企業獨立體系(互助體系):中國是個人口大國,應當鼓勵養老制度的創新,當前的保險公司保險範圍應該允許擴大規模和範圍,要允許保險公司建立“從生到死”的全程保險模式,這種模式不僅僅以“金錢支付”為目標,還可以經營與政府同樣的不同等級的養老院。而那些非保險機構的大型企業也可以設立自己的獨立保險通道。比如説某企業實力強大,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建立屬於自己的互助制養老制度,在職者的收入可以扣減一部分投入到自己的養老機構中,凡在本企業退休人員的都可以進入自己的養老機構安度晚年,若工作年數不夠標準,可以由企業支付本企業應補足部分養老金的方式交給政府養老機構,與該當事人的其它養老保險進行對接。
必須強調的是,這類創新必須有“再保險”作保障,創新企業必須向再保險機構交納風險基金,以防止企業經營不善導致被保險人的權益受到傷害。
中國人的養老最終是“三靠”:靠政府,靠自己,靠子女。國家籌集一部分,自己儲蓄一部分,子女補貼一部分,把三種力量用到一塊,老人才會有幸福的晚年。
把養老的賬目算清楚了,退休年齡的設定也就很容易解決,養老體系不理清,級差過大,意見會大,平均主義,也行不通,它反過來還會影響職場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