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酒吧怎麼了,生活方式沒有影響到別人,其他人有什麼理由指責?_風聞
卡卡青-2020-12-09 11:43
【本文來自《“成都確診病例孫女”隱私泄露,央視熱評:對疫情焦慮不該成為網暴的理由》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礦渣大家評論的都點歪吧:
首先,大多數人吐槽的不是女孩外出,而是她的外出路線吧…將心比心,如果哪位自己有閨女還能站出來特“聖母”地表示:我閨女像網傳似的一天跑一堆酒吧夜場,我支持!年輕人玩嘛,我覺得挺好。那我還敬他是條漢子。實際情況就是大眾不認同這種消費觀和生活方式,20歲,無業,一天跑一堆夜場?法律是不禁止,但大家是怎麼指摘自閉肥宅的?至少後者更正能量。
其次,大數據時代是當事人想隱瞞就隱瞞的了的額?你不坦白就要有承擔相應後果的覺悟,坦白是一種對公眾負責的義務。
最後,很多看似“理中客”的人就是為了獲得一種高位道德愉悦感,誰也譴責非法泄露公民信息和造謠的行為,這是必須要譴責和負法律責任的。但抨擊串夜場的行為也有問題?什麼法律沒禁止逛夜店,無業年輕人要是都是這麼逛對社會風氣是好事嗎?現在不是嘲諷後浪的時候了?某些人的腦子真是屬ECT的,毫無公序良俗的概念,就是秀自己“懂法”“思想現代”,真是無知+沒見識。
我本人從事IT行業,只去過酒吧3次(這種地方太吵完全不喜歡),平時也肥宅,但是會注意身體健康變化。
如果有人對我説我肥宅對身體不好,這個我接受,如果有人説你肥宅是不對的,要改,那我只想説:我肥宅關你屁事,我肥宅又沒影響到別人。我又向別人推銷肥宅,又不説肥宅是一個健康的生活方式讓大家效仿,其他人有什麼理由指責我?
同樣的,如果這個年輕人沒有向外推廣説去酒吧是一個好方式並建議大家去效仿,那這個人就不應該被指責,除非她犯法了,別人都沒去推廣這種生活方式,其他人有啥理由去譴責她?
公序良俗可沒説年輕不能去酒吧,也沒説不能頻繁去酒吧,在酒吧通過姿色去獲取不當利益才是公序良俗譴責的(這種證據只有警方才能獲得),別人如果沒違反這個,其他人真沒譴責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