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男子23年後升任總工程師:依規留用,大家怎麼説_風聞
今日份暗中观察-2020-12-11 20:31
澎湃新聞記者 林珏瑤 莊岸
針對網傳文章《山東棗莊一男子曾因非法拘禁獲刑23年後升任總工程師》,12月10日,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委宣傳部官方公眾號“幸福微市中”發佈情況通報稱,經初步核查,1995年倪大千曾因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前述通報稱,根據人事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及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後的工作和工資問題的通知》規定: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宣告緩刑的,其職務自然撤銷,安排不敍職務的臨時工作。為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特長,除利用專業技術進行犯罪活動被判緩刑的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術工作。緩刑期間悔改表現好的,緩刑考驗期滿後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確定職務和工資等級;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該通報稱,在緩刑考驗期間,倪大千在淡水養殖試驗場工作,緩刑期滿後考核合格被作為正式人員繼續留用。2013年3月,倪大千任周村水庫管理處主任;2018年3月,平級調整任區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總工程師;2019年2月免去職務,參與南水北調工程運行管理、協調地方關係等工作。
上游新聞12月9日報道,有網友反映稱,1995年,時任棗莊市市中區淡水養殖試驗場助理工程師的倪大千因犯非法拘禁罪獲刑二年,緩期三年執行。此後倪大千升任周村水庫管理處主任,2018年又升任至棗莊市市中區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總工程師。
前述報道稱,12月8日,記者從棗莊市市中區城鄉水務局證實,倪大千此前確為棗莊市市中區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總工程師,但是近日其職務已進行了調整。據瞭解,1965年出生的倪大千是棗莊市中區人,今年已滿55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