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與前任發生關係遭拒爬車墜亡,女方被判刑引爭議_風聞
邓睿侃想做体育人-观察者网编辑-防守超强的锋卫摇摆人2020-12-11 21:26
近日,遼寧省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則2019年案件的判罰引起熱議。

據@瀟湘晨報 報道,事件背景如下:
2019年10月,遼寧葫蘆島一男子為與前女友複合,去外地找前女友。兩人駕車回葫蘆島的途中,男子欲與前女友發生性關係被拒。
前女友下車欲離開,被男子 2 次阻止後又返回車內駕駛位,將男子反鎖車外。之後,女子在加速時發現男子蹲在車輛發動機蓋上拍打玻璃,便緊急剎車。
但男子從車前發動機蓋上滾落至地,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12月10日,遼寧省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二審判決,判決女子嶽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不少網友產生疑惑,認為“這難道不是強姦未遂嗎?”

一些學法律的網友並不贊成。


觀察者網諮詢法律人士解答稱:
法庭的裁判文書很明確,男方只是想和女方發生性關係被拒絕,沒有涉及強姦的相關問題。
除此之外,2019年11月28日,遼寧大學司法鑑定中心發佈鑑定報告,指出送檢的嶽冰、顏某二人的毛髮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也就是説,被告人和被害人都吸毒了。

此案的一審判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嶽冰6年有期徒刑,同時民事賠償67407元。
嶽冰對此進行上訴,稱其一、符合自首條件、應認定自首;二、被害人存在嚴重過錯;三、附帶民事訴訟賠償數額過高。
辯護人認為,嶽冰主動投案,到案後未隱瞞主要犯罪事實,應依法認定自首;嶽冰母親代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取得其諒解,請求從輕減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上述信息不難看出,被告人對定罪問題沒有疑問,只是覺得量刑過重,且賠付款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