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自由的重要性_風聞
芳华逝-自由主义民主教观察员2020-12-12 18:51
人們普遍對離婚率高的看法負面,作為一個重男輕女的地方(福建泉州)出來的人,我將從另一個角度來談一談離婚自由的重要性。在我11月4日寫下這篇文章沒幾天,又被一則新聞刷屏https://haokan.baidu.com/v?pd=wisenatural&vid=13457043043870363692 23歲山東女子因出嫁三年沒有生育被長期虐待,160多斤的人被打死時僅剩60多斤。
2018年各省離婚率排行榜前五名中北方省份佔前四,南方僅重慶上榜,2019年榜單前五則無南方。這説明北方離婚更自由,看似北方更宜嫁。我的底線思維是:如果婚姻不幸福怎麼辦?確保離婚自由!
結婚很大程度是一場豪賭,尤其是通過相親結婚完全不瞭解對方底細的人。我們都不是專業賭徒,卻要用一生的幸福去做賭注,因此贏面不大,賭輸的概率很高,底線思維是必需的:輸了怎麼辦?
福建女人尤其是農村女性幾乎沒有離婚自由,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了乞丐滿街走的“認命”觀念深入人心,婚後成了他家的生育工具(最好確保生兒子)和保姆是常態。而對孃家來説“嫁出的女潑出去的水”,不是家裏人了。很多福建家庭會將離婚的女兒視作丟人現眼、有辱門風,即使女兒過得不幸福甚至長期遭受家暴孃家人也不希望她離婚,離婚的女兒住在家裏會使他們承受很大的輿論壓力。一個極端的例子:裁縫師傅雪某出嫁幾年後因未有生育被虐打成精神病趕出家門,求償十萬,男方寧可拿錢打點法院一分不賠。雪某的公婆、丈夫及小叔子甚至會當着她孃家人上至奶奶下至兄弟的面對她施暴,直至成了精神病且生活無法自理被趕出門,孃家迫不得已才收留。若一開始孃家就將女兒離婚看做一個可接受的結果,給她一條退路,雪某即使輸掉婚姻也還能過上一個正常人的生活。
保障女性的離婚自由不僅司法系統要有所作為,還要有寬鬆的社會與論環境以及物質基礎,如住房(因此,我們會考慮在城市給女兒買房,一個小公寓也好過沒有)。只有上述三樣都具備才談得上離婚自由,在普遍重男輕女的福建,女性往往一樣也不具備。
我一向反對福建的男人為了面子把錢都砸在蓋一幢計劃用來裝幾代人但往往自己都住不上(很多青壯年都在外賺錢、生活,一年偶爾回去一趟)的房子,這在我看來是一件愚不可及的事,且農村房子不能變現。或者不是男人愚蠢,而是算計得太精明。婚後買房有妻子的一半,農村蓋多大的別墅卻都與妻子無關,即使婚姻法規定有妻子的一半,也無法去住,會遭受到他家人甚至村裏人的排擠,何況房子蓋在他的宅基地上,離婚後你被開除村籍,無法分割房子——我從未聽過一個女人離婚後可以從男方家分得一半農村房產的,這意味着女人一生奉獻清零。這也是農村女人沒有離婚自由的主要原因,離了怕也是晚景淒涼甚至死路一條。所以説離婚率太低是壞事。
女人可以嫁給沒有房子的男人(凡男尊女卑的地方,男性都應該付出高昂的結婚代價),但你最好自己有房子——這是你的退路。指望福建的父母幫女兒買房極不現實,但是為婚姻不幸福的子女創造寬鬆的離婚環境,大有可為。
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