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私有財產是神聖的 - 這個 “神聖”是什麼意思?_風聞
吴越青山-2020-12-12 13:55
從法國人權宣言説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現代資本主義都這麼説。 説不能侵犯公私財產容易理解,請有識之士解釋一下什麼叫“神聖”?法國人買個垃圾桶,中國產的。這個垃圾桶出生的時候它就是個垃圾桶,怎麼出口到法國美國去就成了神物?
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説:”人有權把他的意志體現在任何物中,因而使該物成為我的東西;人具有這種權利作為他的實體性的目的。。。這就是人對一切物據為己有的絕對權利”。 我讀下來的感覺就是,比如當初白人去了美洲,用黑格爾理論來解釋就是:你們這些印地安野蠻人(“野蠻人”是西方近代哲學、政治學書裏面經常出現的詞,可不是我瞎説的),是不具自由意志的“物”,所以我拿你們地,消費和消滅你們的身體是我自由意志在活動,理所當然!西方人腦髓裏面歧視我們中國人,一是之前我們窮,二呢在很大程度是這樣的邏輯:你們沒有自由,不具獨立思想的能力,所以你們實質上是野蠻人,是“物” 。公知們讀了點西方的書,高傲得不得了,到處亂用什麼普世價值,其實,你照搬西方的東西,按黑格爾的話就是”外部反思“ ,用中國話就是教條主義,生搬硬套,恰恰表明公知自己不具獨立思想,是黑格爾眼裏的”物“,而黑格爾明確“表示我對物的優越性”。黑格爾接着説 “我把某物置於我自己外部力量的支配之下,這樣就構成佔有;同樣,我由於自然需要、衝動和任性而把某物變為我的東西。。。這一方面則構成佔有的真實而合法的因素,即構成所有權的規定”。 就是説,“我”有自由意志,所以我前面拿你的東西是合法的,現在它就是我的東西,是跟自由意志一樣神聖的 (“神聖”就是這麼來的?),你不能拿回去。
黑格爾這個論述,邏輯上非常美妙。但這裏有一個重大缺陷似乎哲學史上還沒有人指出過,那就是:當我們在哲學意義上説“人”或“我”的時候,“我”其實不是我個人,”人“也不是具體的人,而是全體人類的抽象,是本質。 而本質是一,本質是一,本質是一(重要的事説八遍)。那麼問題來了:當“我”運用我的自由意志佔有某物,把它合法變成“我”的合法財產時,這個“我”是指代全體人類呢還指代我個人?當我們説到“私有財產”,説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顯然指的是”我個人“,否則就不是私有而是共有了。但是按黑格爾的論證,本質的”我“落到現實世界(黑格爾會用”現存“這個詞)顯然指全人類,最起碼指全體非”野蠻人“的集合體,所以我認為黑格爾其實是在論證共產主義的合法性,不是嗎?
康德用道德來論證“自由”,到了黑格爾這裏用自由來論證私有財產,一塌糊塗!後來美國人發明了實用主義哲學。歐洲人先前瞧不起美國人,説你們美國人的實用主義把是哲學降低到工具層次,太LOW了。其實我倒是發現美國人很聰明,他參透了黑格爾和古典西方哲學那一套:你看黑格爾還不是把自由意志和絕對精神當成一塊磚,哪裏需要哪裏搬,這就是實用主義的“好用就是真理”嘛。
據説有個小故事,是這樣的。説人家英國有句名言:“我的房子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可進”,某年英國首相特蕾莎·梅為本黨宣傳拉選票,一上午走訪了十多户人家,結果只有兩家打開家門迎接她進屋,其他人家要麼隔着圍牆接下首相遞過來的宣傳頁,要麼只開個門縫聽聽首相的來意。特蕾莎始終陪着笑臉,連聲説“謝謝,打擾了。” 看看,多麼動人啊。當前國外疫情嚴重,好像聽説外國老人的命不是命?唉,命都沒了,那財產再神聖又有什麼用呢,哪個”我“的自由意志會在無人的財產上體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