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立論的認知階段與參考書學習_風聞
早点早点-2020-12-14 13:57
關於立論
我的立論知識主要是通過穿鑿得來的,附會成分很大。
二、三十年前,由於工作關係,我比較重視關於立論知識的瞭解,因為當時的崗位是秘書和市xx學會副秘書長,為了起草調查報告和相關方面的論文,為了編好內部季刊,也為了把市電視大學聘我講的《寫作》和《企業經濟活動分析》兩門課程講好,我硬着頭皮學了一些寫作學方面的立論知識。
慢慢的,我感覺寫作學方面關於立論的知識不夠用,又翻了翻邏輯學的書籍。
再後來,又感覺關於支持立論證據的知識太薄,又翻了翻有關證據法方面的書。
我便了解或大致查閲了一些關於證據法方面資料。
我瞭解到的書名有:
1、陳樸生的《刑事證據法》,台灣三民書局。
2、羅納德•J•艾倫等:《證據法》,張保生、王進喜等譯,高等教育出版社 。
3、楊宇冠:《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研究》,公安大學出版社。
4、卞建林:《刑事證明理論》,公安大學出版社。
5、龍宗智:《中國刑事證據規則研究》,檢察出版社
6、米爾健·R·達馬斯卡:《漂移的證據法》,李學軍等譯,政法大學出版社。
7、斯特龍,湯維建等譯:《麥考密克論證據》,政法大學出版社
8、克里斯托弗·b·穆勒,《聯邦規則證據》,阿斯彭出版社。
對這些書如果全讀一次,我的精力肯定不夠。我便開始學穿鑿。我的穿鑿法要點是,看到書名,先不翻書,自己想一下在這個書名下可能寫什麼,提綱是什麼。然後翻開書,先看書的提綱,如有我想不到的章節,翻翻要點。如有我感興趣的章節,看看大師是怎麼寫的。
比如在看《中國刑事證據規則研究》時,我主要粗淺瀏覽了以下內容:
非法證據是怎麼形成的?
是刑訊逼供嗎?
是威脅、引誘、欺騙嗎?
是司法監聽、卧底偵查、刑事特情作證嗎?
是瑕疵證據嗎?那麼瑕疵的表現是什麼?因性狀改變?因來源不明?因形式不符?因處於未完成狀態?
看着書中的這些説法,便想到一般論文證據的來源應該如何保證質量。
又如,讀《刑事證明理論》時,便想到:證據應該如何運用?如何收集保全?如何審查與判斷?現有證據能證明什麼?如何去證明?侷限和無奈?
由證據是如何推定結論的?主觀是如何通過證據認識客觀的?具體過程與活動如何?證據怎麼去偽存真?認識怎麼由淺入深?主觀認識怎麼正確反映客觀實際?
如何保證認識推導結論時符合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要求 ?同時,如何認識現有結論的相對性?怎樣對結論進行價值權衡 ,共有哪些價值?出現了多樣多元價值時如何平衡?
還有,論文如何保證有實質真實發現的內容?如何擴大實質真實發現的比例?
再如,讀《刑事證據法專家擬製稿》中的內容時,有特別影響的,現在仍記了兩條:第6條,忠於事實真相;第7條,遵守法定程序。
……
需要立論的地方很多,比如論文結論,比如調研成果,比如會議紀要,比如專題議案,等等。
又累了,先收工,改日再扯。
歡迎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