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盯上的女人:煽動對立從製造恐慌開始_風聞
企鹅毁灭地球_948_265-2020-12-14 12:35
最近不少媒體(自媒體開路,部分媒體跟隨)開始復讀冥婚——和之前復讀拜登的“偉業”差不多。不過和之前不同的是,似乎這次沒有人復讀拜登先生於小店吃飯時與惡狗搶食的故事了。
死,那是一個人的終結,那是可怕的。
死了都不得安寧,何如?那自然,是令人恐怖。煽動恐怖,自然要從不得好死開始。因為和平國家,大抵是不大可能突然死亡,只好從身後説起。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某文,曰,活的1萬,殺死的10萬。死的居然要比活的值錢,比較之下,大概要死,這是人身的威脅。
可是,不能細究。
**某文曰,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陰婚”,有182起判決;搜“冥婚”,有74起。不錯,確實如此。**而細讀分類,多半民事案件。冥婚,惡劣的多涉及屍體侮辱,屬於刑事。
當然,民事案件也可以看看。多是財產分割,各種活人搞出來的交易,甚至牽涉到房子是不是便宜賣……而實際是不是存在陰婚,未必可究,也未必不存在。有些則涉及下葬於何處,是否尊重生前意願,是孃家還是家族墓——這種到處都在發生的事情,包括日劇日漫,美劇都能出現的事情也能拿出來説也是挺有趣味的。
然而另一種,就是刑事。刑事重莫過於殺人。而某文主要篇幅就在於此。這也是當然的,煽動恐怖,自然要揀嚴重的説——然而某文給出的屬於殺人的楊東豔案,馬寶虎案,皆不在其中。
於是乎,如果搜陰婚+故意殺人呢?
搜索結果:5件,還幾件其實講1個案子的。
這可萬萬不可。
冥婚+故意殺人呢?
4件
也許這幾件案子特別值得拿出來説?
然而某文並沒有提到這些案子。
為什麼不提呢?很簡單,因為這些案件,都和目的性極強的因為冥婚需求而故意殺人沒有直接關係。
有一件,是情殺,被養父母配了陰婚的,這大約是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有一件,是被逼債,情緒失控殺了女兒的,這大約不能完全排除冥婚需求,但不直接,也不能煽動恐慌。
有一件,是殺人未遂。收養了棄嬰發現是殘障,但最終還是沒能下死手。
有一件,是謀財害命,完事了試圖最大化利益。
有一件,是長期矛盾遷怒殺人,為了毀滅證據。
有一件,是綁架殺人,但犯罪者供述埋屍地沒有發現,所以文書中還特意找人來問有沒有冥婚之類,試圖尋找證據。
沒了。某文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視角,然而這視角用於理性思考則可,然而卻不能挖掘恐怖,被拋棄了。
而正規復讀機們——如鳳凰之流——湊熱鬧就只能復讀0X年之類的案子,有名的案子。也許作為正規媒體,大約不能和公眾號復讀機一樣,弄些面目模糊,時間地點人物事情不清不楚的事情來抒情罷,這也許是底限。大概。然而我是不憚以最大的惡意猜測它們的。
歷數了恐怖如何製造和不合則棄,作為結尾,為一個人,必須承認這個世界並不完美。
沒有完美的社會。
所以健康的社會需要成長,正如一個人。
而一個人,必須正視而解決現實問題,又正如一個健康社會。
那麼,反向思考:
如何使得一個社會不健康呢?
那可得好好請教美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