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人制度是美國前現代社會的歷史遺留,現在是否變成了祖宗成法不可廢?_風聞
响指灭世萨诺斯-2020-12-15 19:22
【本文由“Kimi&LOVE”推薦,來自《希拉里:我們應該廢除選舉人團制度》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選舉人制度本身是美國前現代社會的歷史遺留。美國的國父們建立美國時,他們在制度設計上去防範的恰恰是民眾的“多數人的暴政”。所以他們建立的不是民主制度,而是共和制度。用足夠複雜的政治制度去把泥腿子拒之門外。選舉人就是共和而非民主的體現:各個州選出自己的代表去華盛頓,代表本州去選總統。至於本州的選舉人如何產生,投誰不投誰,完全是本州的少數精英決定的,和廣大泥腿子沒關係。
到了後來民主呼聲起來了之後各州決定通過民眾投票決定本州選舉人投票給誰。從而形成了現在這樣的民眾投票決定選舉人票去向->選舉人投票再選總統的二級架構。但理論上來説,既然決策的原則已經從共和變成了民主,要反應多數的民意,那麼直接民意決定總統就得了,不應該再保留脱褲子放P的選舉人票。更不要説,民主共和兩黨攜手壓制其他小黨的政治算計下搞出來的贏者通吃制度反而導致選舉人票反應不了民意。最後的結果是既不民主也不共和。
懂王就是個同時把民主共和兩個價值按在地上一起暴捶的例子。你説這制度民主吧…懂王輸了300萬普選票反而能贏大選到底民主在哪了?你説這制度共和吧…兩黨的政治精英就就楞沒把懂王排除掉到底共和在哪了?讓這麼個貨天怨人怒地幹了四年,死了30w人,共和黨大批精英反水,才堪堪把他給投下去,可算是民主共和了一回。
所以從理論上來説,美國現在這個十三不靠的選舉制度本身確實是亟需變革了。要麼就像民主黨説的這樣,取消選舉人票,直接民眾票定總統,要麼就別搞贏者通吃,各州都和緬因州那樣按民眾票分選舉人票。要不乾脆就別普選了,還是老規矩少數精英定總統。終歸你靠一頭。別弄得現在這樣不上不下的。
但是在美國現在這個場面下,希拉里這也就是過過嘴癮。共和黨那邊絕對不可能同意的。民主黨的主要支持者移民湧入首先都去去東西海岸的大城市,大量人擠在少數州。共和黨的主要支持者都在中部。少數人擠在多數州。現在靠論州算選舉人票共和黨才能勉強和民主黨打個有來有回。要是改成民眾直選共和黨直接可以洗洗睡了。
所以也就是説説罷了。廢除選舉人票這也嚷嚷了好幾十年了。到今天也還是祖宗成法不可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