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二世而亡的真正原因_風聞
瑶光-2020-12-15 19:27
始皇帝政一掃六合,建立秦朝。秦朝對後世影響巨大,建立了現代官僚體系、基本政治制度和司法體系,並一直沿用至今。法家思想的先進性和政治制度的超前性毋庸置疑。偉大領袖毛澤東主席也對秦朝有極高的評價,曾寫下“祖龍魂死業猶在,孔學名高實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但與秦朝的開創性和巨大影響相對比的是,秦二世而亡,國祚僅一十四年。秦朝為何快速滅亡?後世能從中吸取什麼教訓避免重蹈覆轍?這一問題對後世理解法家思想、學習秦朝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和法家相對立的儒家思想長期壟斷文化教育領域,對歷史記載篡改刪減,對秦朝的歷史肆意污衊誹謗,嚴重影響了後世對這一時期歷史事件的認識。兩千餘年來,史學界對秦朝滅亡的真正原因尚無正確認識,或人云亦云,或無端猜想。包括《大秦帝國》系列小説的作者孫皓暉先生,也沒有對秦朝滅亡的原因進行深刻討論。鑑於這一問題意義之重要,以及答案之模糊,這裏嘗試着探討一下到底秦朝為何快速滅亡。
秦朝距今已經有兩千二百多年,留存的資料有限,而且部分資料之間有矛盾之處。因此需要先確定各種資料的可信程度。首先最可信的應該是出土的當時的文物。這些文物記錄當時的真實情況,沒有造假的動機。其次可信的是史書記錄的客觀歷史事實。孔夫子筆削春秋,不過沒有明目張膽胡亂編造。後世史家雖然有主觀傾向,但不至於在歷史事件上明目張膽胡亂篡改。最後,可以認為史家的評判以及後世文人的觀點完全不可信。這些觀點都有極其嚴重的主觀傾向,鬧出過 的笑話不少。最有名的就是項羽火燒不曾建好的阿房宮。
將各種資料的可信度梳理完畢,即可進入正題。
談論秦朝,離不開《秦律》。秦因商鞅變法而強,秦亦因秦律逼反陳勝吳廣而亡。以儒家為代表的的後世文人污衊秦律殘暴,但戰國末期山東六國之國民自發遷徙至秦國確是不爭的事實,西漢初期丞相蕭何依照秦律制定九章律也是事實。如果秦律真的殘暴,山東六國的人民不會主動去秦國。如果秦律真的是苛法酷刑,那麼依照秦法制定的九章律在西漢為何沒有引起大規模暴亂?如果秦律不是苛法酷刑,陳勝吳廣也不會反。因此秦律是秦朝滅亡的核心原因。
秦律已經失傳。但是睡虎地秦簡的出土使後人得以一窺秦律之真面目。睡虎地秦簡的主人是秦國的書吏喜,根據秦簡的《編年紀》,喜亡於始皇帝卅年。始皇帝二十六年統一中國後,秦朝繼續執行孝公變法以來商鞅的法家政策,秦律並沒有發生改變。因此可以認為睡虎地秦簡所摘錄的秦律為商鞅變法至秦統一六國期間施行的秦律。
根據睡虎地秦簡記載“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出自:《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徭律》)”翻譯的白話文是:“應徵服徭役,誤期不到罰交二副鎧甲;遲到三至五天,要受到訓斥和責罵;遲到六至十天,罰交一個盾牌;遲到十天以上,罰交一副鎧甲。”這與《史記》《陳涉世家》中記載的“失期,法皆斬”完全不同。陳勝吳廣起義發生在二世元年七月。那麼看看二世元年都發生過什麼事。
《李斯列傳》中對二世元年有如下記載:
二世燕居,乃召高與謀事,謂曰:“夫人生居世間也,譬猶騁六驥過決隙也。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以安宗廟而樂萬姓,長有天下,終吾年壽,其道可乎?”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也,而昏亂主之所禁也。臣請言之,不敢避斧鉞之誅,願陛下少留意焉。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諸公子盡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服,恐為變。且蒙恬已死,蒙毅將兵居外,臣戰戰慄慄,唯恐不終。且陛下安得為此樂乎?”二世曰:“為之奈何?”趙高曰:“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至收族,滅大臣而遠骨肉;貧者富之,賤者貴之。盡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近之。此則陰德歸陛下,害除而奸謀塞,羣臣莫不被潤澤,蒙厚德,陛下則高枕肆志寵樂矣。計莫出於此。”二世然高之言,乃更為法律。於是羣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殺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陽市,十公主矺死於杜,財物入於縣官,相連坐者不可勝數。
法令誅罰日益刻深,羣臣人人自危,欲畔者眾。又作阿房之宮,治直、馳道,賦斂愈重,戍徭無已。於是楚戍卒陳勝、吳廣等乃作亂,起於山東,傑俊相立,自置為侯王,叛秦,兵至鴻門而卻。
上述文字記載非常清晰,秦二世胡亥為了清除異己,“更為法律”,“法令誅罰日益刻深”才導致陳勝吳廣起義。陳勝吳廣起義確實是由於秦律苛法酷刑引起。然此秦律非彼秦律,這是秦二世的秦律,而不是商鞅變法、秦滅六國所用的秦律。歷史事實其實非常清晰,但是儒家思想為了污衊法家,對李斯列傳中的這些記載迴避不談,用秦二世制定的秦律給商鞅制定的秦律貼上暴政的標籤。這也是為什麼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卻難以解答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