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弛:大汶口與良渚大墓葬儀的比較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0-12-18 21:55
在《中國史前葬儀中的社會、觀念與權力》一文中,我們曾經對中國新石器時期晚期以來各地區大型墓葬的葬儀進行過比較,發現良渚大型墓葬的埋葬儀式與其他時期以及其他地區都有很大的不同,但言未盡意。今特選出其中大汶口文化大型墓葬與良渚大墓的葬儀再行對比,一來是由於大汶口中晚期與良渚文化同時,這個時期是目前所知中國新石器時代文化發展的頂峯時期,但同時期除了這兩個文化,其他地區還沒有發現可以比較的大型墓葬;二來是兩個文化相鄰,彼此間有頻繁的文化交流,但大型墓葬的葬儀卻有相當大的區別。在現有資料中,史前社會權力形態在大型墓葬的葬儀中有着最為直接的展現,比較大汶口和良渚文化大型墓葬的葬儀,可以在相互印證中窺見這個時期社會政治觀念之一隅。
一 大汶口中晚期大型墓葬的葬儀
學界公認的大汶口文化中期大型墓葬當屬新沂花廳北區的幾座,此外,泰安大汶口遺址第一次發掘墓地和鄒縣野店墓地則有分別屬於大汶口文化中期和晚期大型墓葬,晚期的莒縣大朱村和陵陽河遺址也是規模比較大的。這些大墓墓穴都是長3米、寬2以上,墓穴內均有木材搭建的槨室,有的在槨內還有木棺,隨葬的大量物品分佈在棺內、棺槨之間和槨外。我們在《大汶口大型墓葬的葬儀》一文中對這些墓葬進行了分析,現將結論撮要介紹如下。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的墓葬之被區分為大、中、小三種類型,是《大汶口——新石器時代墓葬發掘報告》首創的分類,此後被大汶口文化發掘報告和研究所沿用,儘管每個遺址或墓地被劃分為這樣三類的標準不盡一致,但大體相差不多。大型墓葬只見於10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聚落所代表的大規模社羣當中,花廳、野店、陵陽河都有大中型墓葬和中小型墓葬分佈在不同葬區中的情況,花廳的發掘北區還有大型墓葬集中的葬區,可以看做是宗族中還有傳統的上層家族的存在。但大、中、小型墓葬並非截然可分,也沒有某一墓地或葬區完全是某一類墓葬的情況。(如圖一)
圖一大汶口墓葬分佈圖. (據山東省文物管理處、濟南市博物館,1974,圖二)
大汶口中期的大型墓葬規模最大的是花廳M50,墓穴長度可達5米、寬3米,墓穴長度達到4米以上的在花廳、大汶口、野店和陵陽河都是比較常見的。大型墓葬一般有棺有槨或至少有槨室,隨葬器物則同時見於棺內、棺槨之間和槨外,不同位置的隨葬品有不同的含義。棺內出現的靠近墓主的隨葬品大都是墓主入殮時穿戴的飾物以及手握的武器等,也許就是墓主生前的“禮服”和儀仗,與其他隨葬品含義不同。當然有些墓葬棺內或槨內也還有其他一些器物必須具體分析。棺槨之間或槨外是真正的隨葬品,看起來是下葬時有意放進去的。
圖二A 大汶口M10平面圖(據山東省文物管理處、濟南市博物館,1974,圖一七)
晚期規模最大的M10墓室長4.2、寬3.2、深0.36米。槨內中央挖有一個長方形淺坑,坑內墓主為一50-55歲女性,身上有厚2釐米的黑灰,應為衣着或覆蓋物,頭上佩戴象牙梳,額上有一串石片串飾,頸部佩戴石管串飾,胸前還有一串綠松石片串飾,右臂佩玉環,手握獐牙。右股處有一玉鉞,右膝旁出一骨雕筒,左肩處有一小石鉞。墓主頭上方淺坑稍稍寬出,裏面有一組成對的小型白陶鬹和黑陶有蓋鼎、壺、盉、杯,共11件,應當是一套熱飲器具,但為明器。淺坑之上的槨內墓主左右兩側對稱放置了各一對形制完全相同的彩陶背壺和黑陶杯(淺坑內墓主左膝旁和腳下的兩隻器蓋應當就是這兩件杯的蓋子,可能移動了原來的位置),墓主左側和左上方有兩片硃紅色土,應當是兩件彩色木器(漆器?)的痕跡,墓主頭上方有兩件象牙雕筒。值得注意的是,槨內除了墓主身上穿戴之物外,其他隨葬品幾乎都是成對的。槨外隨葬品多放置在東西兩端,從報告所發照片看,這些器物大多低於槨頂,如果確實這樣,就只能解釋為是在墓葬填土的過程中陸續放入的。這裏的4件寬肩白陶壺中有3件放置在墓穴東北、東南和西南角,高出槨頂,另1件在槨室西北角。西端分三層放置了一個豬頭和大量陶器,其中一、二層主要是瓶,三層有鼎、豆、壺、罐、瓶、蓋。東端南部有一組紅陶罐、白陶背壺和高柄杯,東南角還有一堆鱷魚鱗板、一堆獸骨和一個玉指環。東端北部有一組白陶高柄杯、背壺、黑陶杯和豆等陶器,以及豬頭和豬骨。(圖二A、B)
圖二B 大汶口M10部分隨葬器物(山東省文物管理處、濟南市博物館,1974,圖一七)
大型墓葬的墓主在入殮時的衣物只有大汶口M10還能看見厚厚的朽灰,其他已經不存。墓主身上的飾物也以大汶口M10和花廳大墓最為繁複,大汶口M10有束髮骨梳、髮飾或額飾、項飾、掛飾(胸前)以及腕飾,花廳也是差不多的情況,只是飾件有來自良渚文化傳統的玉器,更為精美。墓主配備的隨身用器有一類是武器,花廳為鉞和刀,其他地點的大墓為鉞,還有弓矢,也有不少大墓沒有武器,不知是出於性別還是其他什麼原因。陵陽河、大朱村墓主還隨葬陶號角,與鉞一起放置在腰腹部,可見也是與武器配套的器物,顯示大墓墓主具有號召能力或權力。另一種是大汶口、野店和陵陽河都能見到的象牙(或骨)雕筒以及手握的獐牙,花廳還有少量的玉琮,有研究者已經對這些器物做過解釋。
大型墓葬以棺槨區分的葬儀空間中,槨內隨葬品在花廳和大汶口最大的墓葬中都有明顯的兩套,一套是放置在頭側和身側的精美的杯和壺,為飲器,花廳用嵌玉杯,大汶口M10是彩陶壺,在陵陽河和大朱村這套器物是墓主身上大量的厚胎高柄杯和薄胎鏤孔高柄杯;另一套是放置在墓主頭上或腳下的普通的蓋鼎、壺、鬹、盉、杯等飲具。以前一帶蓋杯和壺的配套以及後一套中的蓋鼎、鬹、盉等器物來看,前一套飲具在生活中是呈現在宴飲場所的飲具,後一套則除了飲具外還有加熱飲料的器具。大汶口M10不論前一套還是後一套都是成對的,野店、陵陽河和大朱村的飲器則是大量的高柄杯,象徵的都應當是大量可以用於宴享請客的器物。總之靠近墓主的是“飲”的主題。
大墓的槨外一般都放置有整豬、豬頭或豬下頜骨,其中的豬頭無疑是整豬的替代品,下頜骨則是豬身上可以長期保留下來的各類器官中體量最小且具有唯一性的部位,顯然也是一個個體的整豬的標誌物,這些都應該是擁有大量肉食的象徵。一些大型的壺、甕、大口尊(缸)、鼎、盆等器物也都放置在這個位置,顯然也是擁有食物或具有儲藏、加工或分配食物能力的象徵。顯然這個位置隨葬品強調的是“食”的主題。而槨外也還有一些零散的成組器物與槨內雷同,如花廳M50的玉串飾,大汶口成組的陶器和豬下頜骨,則可能是來自其他家族的助葬饋贈品。大汶口、野店最後在槨外墓葬四角放置陶器的葬儀,説明槨外隨葬器物的放置也是有規矩的,不能隨意而為,這也可為槨外一些零散的豬下頜骨、器物或成套的器物應當是助葬品的判斷做一註腳。
僅就體量來説,花廳北區大墓是目前所見整個大汶口文化墓葬中規模最大的,實際上也是大汶口中晚期其他地區所未見的。加之有8座墓葬中有殉人,就更成為了時代的異數。儘管花廳大墓殉人的身份和來源還有待求證,但僅就殉人在墓葬中的位置來看,明顯是與墓主不平等的,也是中小型墓葬中所不見的,可以作為社會分層的證據。花廳大墓隨葬品中不僅有來自良渚文化的玉佩飾和玉琮,還有來自蘇皖地區執刀為武器的傳統,這樣的習俗應當是同時期的薛家崗文化或良渚文化一系,可見花廳上層具有利用遠距離儀式增加自己威望的能力。大汶口文化中期是否還有比花廳更大的聚落還不是很清楚,但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大汶口遺址應當不會比花廳遺址小,而大汶口晚期墓葬最大的M10規模並沒有花廳大。
二 良渚大型墓葬的葬儀
良渚文化墓葬通常被分為很多的等級,但不論如何劃分,良渚遺址羣中的瑤山、反山和匯觀山都是公認的最高等級墓葬。這是因為第一,這三處墓地的墓葬墓穴規模比較大,隨葬器物比較多也比較特殊;第二,這三處墓地都在目前所知良渚文化中心遺址---良渚遺址羣中;第三,這三處墓地都建在利用不同顏色的土壤和石頭砌成方形的“祭壇”之上,因此所謂“祭壇”應當與墓地有關;還有第四,就是這三處墓地的良渚遺址羣中的位置也還是很特殊的,其中瑤山位置偏遠,位於遺址羣東北北部苕溪以北的山麓,匯觀山在遺址偏西匯觀山頂,這兩個位置的意義一時難以評價。而反山位於城內莫角山西北角,是個顯著的位置,應當與城內莫角山上居住的高等級族羣有密切的關係。在年代上一般認為瑤山墓地年代最早,但與反山年代最早的墓葬時間略有交錯,而匯觀山與反山年代相當。
圖三 瑤山祭壇與墓葬分佈圖(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圖四)
瑤山墓地完整揭露了南北兩排共12座墓葬,(圖三)體量最大的M9長4米、寬2米左右、殘深1.3米;稍小一些的M10、M11、M7等墓口長3米多,寬在1.5-1.7米之間;最小的M5長2.4、寬0.79米。但像M5這樣的小墓同時也比較淺,殘深只有0.34米,因此所謂墓穴也許只是木棺的位置。看來,3米多的長度是這批墓葬平均的體量。這批墓葬多數殘留有木棺的痕跡,有些還有存在木槨的跡象,如M2填土呈“回”字形,M4接近墓底有二層台等,但多數墓葬沒有留下或清理出這樣的證據。根據如M2墓底弧凹棺板形狀可以推測出木棺為獨木棺,只是多數墓葬的形制並不明確。但凡是有木棺痕跡的墓葬隨葬品都在棺底部的木棺範圍內,因此可以知道隨葬品都出自棺內,一些沒有明顯木棺痕跡的墓葬,其隨葬品也均處在墓穴中部墓底長方形的一片區域內,可以有理由地確認同樣是在棺內。
瑤山墓葬隨葬品由於大都出自棺底,非常接近下葬時的位置,因此看起來就非常有規律,所以儘管沒有人骨保存下來,發掘報告也還是據以復原了葬儀很多方面的內容。首先是依據冠狀飾、三叉形器以及與玉璜、玉鉞等器物之間的相對關係,可以確認所有墓葬的頭向均朝南;其次是在南北兩排墓葬中,南排墓主頭戴由三叉形器和成組錐形器組裝的頭飾,北排墓主佩戴璜和圓牌組成的掛飾,南排墓主隨葬玉石鉞以及玉琮,北排墓主則沒有,顯然這樣的差異可能是由於墓主性別身份的不同,而最有可能是北排墓主為女性,南排墓主為男性。有研究者認為瑤山墓地所葬應為某個權力集團幾代掌權人物而非整個家族的全部人員。
圖四A 瑤山M4平面圖(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圖六六)
南北兩排墓葬所出隨葬品主要是玉器,其次為陶器和石器、還有個別嵌玉漆器,但玉器中數量最多的如串飾、冠狀飾、三叉形器、錐形器、璜等其實都是墓主穿戴的裝飾品,與其他如武器--鉞、工具、陶器、嵌玉漆器、石器等隨葬品不是一類東西。其中北排墓葬中間的M11規模最大,墓主穿戴最華麗、隨葬品也最多,M5則最小、隨葬品最少。M1、M4、M14、M6為中等,墓主穿戴幾乎一樣,都是頭插冠狀飾(玉梳背和有機質梳子),額部飾由玉璜和珠管組成的串飾,胸前掛玉璜和珠管組成的串飾以及成串的玉牌,兩腕戴有玉鐲,手部都各有1件玉錐形器。腳下放置一套3-4件陶鼎、豆、罐、缸,個別墓葬在腳下還出玉紡輪和珠子。(如圖四A、B)M11雖然出有單件計500多件玉器,但穿戴的基本物件與上述墓主是完全一樣的,只是更為繁複罷了,如額飾串珠玉璜就有兩三套,上身所掛珠管串和玉牌難以計數,兩臂戴有玉鐲各4件,腳下陶器一套7件,有鼎2、罐、豆、缸、甑、過濾器各1件。此外腳下還有玉紡輪、手柄和彈形器等工具。M5的墓主沒有玉璜和玉鐲。
圖四B 瑤山M4隨葬器物(比例不同)(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圖六五、六七-七四)
南排墓葬除M12器物為收繳以外,其餘為發掘出土。M2、M7、M9、M10規模稍大,M3和M8規模稍小,隨葬品也要稍少一些。M3和M8墓主的裝束是一樣的,發插玉背梳,頭戴三叉形器和玉錐形器組成的冠,胸腹部有玉珠管串,手臂有玉鐲,身側有玉石鉞各1件,腳下放置一套陶器4件,為鼎、豆、罐、缸。M2、M7、M9、M10墓主的裝束也基本一樣,但胸腹部都還有玉琮,頭上方都還另放置有一串珠管串,有的還似有額飾(M7),腳下除一套陶器外,M7還有嵌玉漆盤1件,M9還有嵌玉漆杯1件。(如圖五A、B)
圖五A 瑤山M9平面圖(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圖一三九)
圖五B 瑤山M9部分隨葬品(比例不同)(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圖一三八、一四〇-一六〇)
反山墓地主體由9座墓葬組成,(圖六)也分南北兩排,北排有M18、M20、M22、M23等4座,南排有M15、M16、M12、M17、M14等5座。其中規模最大的M20和M23長度有4米,寬近2米,殘深1米多。最西邊兩座M15、M18最小,長度不足3米。其他墓葬長度也大都在3米多。幾乎所有墓葬都可以確認有獨木棺,只是在“棺牀”外墓底還見有合圍的一圈溝槽,應當是存在有槨的證據,圍溝與棺之間距離很近,幾乎是緊貼的。依據殘存人骨跡象和隨葬器物之間的關係可以知道墓主頭向南,與瑤山是一樣的。
圖六 反山墓地墓葬分佈圖(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5,圖四)
反山發掘注意了隨葬器物出土的位置,發現絕大多數隨葬品均出於棺內,但也有少數墓葬發現有出於棺蓋之上的器物,其中最為明確的是M20,它是反山墓地中出土玉器種類最為齊全,件組數量最多的一座墓葬,編號隨葬品206件(組),單體數量為586件。棺上頭、中、尾端各出1件柱形器,北端出有象牙器9件和盛放在一件漆盤中的玉璧2及串飾1。再有就是M23和M14,也發現了與M20類似的3件柱形器在棺上相同位置。其他墓葬是否也有類似現象就不是很明確了。棺上面的等距3件柱形器難以解釋,所謂象牙器很可能是權杖一類東西。漆盤盛裝的玉器也許是助葬品。
反山墓葬棺內所見器物就其大宗種類來説,只有玉璧不見於瑤山,壁、鉞的數量比較多,其他與瑤山幾乎沒有什麼差別,葬儀的內容也是完全一樣的,也可以從墓主穿戴飾物及其他隨葬品看出性別差異,只是反山女性墓只有M22和M23兩座,而且M23還出了玉琮。規模最大的男性墓M20發插玉冠狀背梳,頭戴三叉形器和錐形器組裝的冠,頭有上方有珠管串和半圓形器,身上有多串珠管玉串。右手處有3件玉琮,左肩有一柄玉鉞。身側有端飾29件,已經不知屬何種器具,身上覆蓋了玉璧41件,石鉞24件。腳下有陶器鼎、罐各1件。女性墓以M22為例,墓主頭插冠狀背梳,額飾珠串璜,胸前有珠串璜和一組6件牌飾,左手有3件、右手1件玉鐲,左手處還有錐形器1件,右手處有玉魚和嵌玉囊形器各1件。上身左右還各有玉璧1件。頭上方有嵌玉圓盤、玉璧和帶蓋柱形器各1件。腿部有嵌玉漆器和珠串,腳下一套陶器豆1、罐2、鼎1、甑2、過濾器1件,以及玉紡輪1件。規模最小的M18、M15隨葬品最少,墓主頭上只有冠狀器和錐形器,上身有珠管串飾,M18手臂處有鉞、琮各1件,M15有石鉞3和玉鐲1件。腳下都是一套陶器,鼎、豆、罐、缸各1件,M15還有玉璧1件。
匯觀山清理了墓葬4座,都已經不同程度被破壞,但可以看出墓主頭向均朝南。保存較好的M4長4.75、寬2米多。有清晰的棺和槨的痕跡,棺槨間有比較大的空間,但只在墓主腳下棺槨間隨葬有4件一套陶器。其他隨葬器物均在棺內,葬制一如瑤山和反山男性墓,只是隨葬有48件石鉞。
良渚遺址羣以外良渚文化規模最大的墓葬為江陰高城墩M13,該墓長4.6、寬3.2米,墓穴內搭建了槨室,緊貼槨內放置船型棺,棺槨之間沒有特別的空隙,隨葬器物大多應在棺內。
三 比較與討論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與良渚文化同時,其中中期花廳墓地相當於良渚文化早期,與瑤山墓地同時,反山、匯觀山則相當於大汶口晚期偏早階段。兩個文化區域鄰近,但代表社會上層的大型墓葬在葬儀方面既有相似的一面,同時也有很多的不同。
目前所見,不論花廳、大汶口還是陵陽河的大型墓葬的都位於聚落的最高處,應當是該聚落中塋地的最好位置,因此具有唯一性,大汶口、野店與陵陽河的大型墓葬並不獨立存在,還與其他中小型墓葬葬在一起,但花廳似乎有大型墓葬的獨立塋地。而反山、瑤山和匯觀山在良渚遺址羣中都有獨立的塋地,瑤山和匯觀山的位置難以評價,反山就位於良渚古城中心大莫角山居住址的西北角,位置特別重要,同時反山也是目前所知良渚規格最高的墓地。只是瑤山、匯觀山就墓地規模與葬儀規格來看並不比反山低多少,因此反山是否具有像花廳和大汶口那樣的唯一性就很難説,何況良渚遺址羣中還有很多其他地點也還有存在大型墓葬的跡象。花廳和大汶口遺址都不足百萬平方米,而良渚遺址羣則有40平方公里,相差不可以道里計。良渚遺址羣中是否還會有更大的墓地和墓葬沒有發現實在是難以定論。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大型墓葬的墓地都還有一些所謂中型墓葬埋入,大汶口遺址的墓地更是有上百座墓葬,還可以區分出不同的家族塋地,可以説即便是大型墓葬也是以家族這樣的繼嗣羣體為單元的,一個家族塋地內部規劃就不是很嚴格了。但良渚遺址羣中的反山、瑤山和匯觀山墓地則有不同,瑤山墓地墓葬分為南北兩排,北排為女性墓,南排為男性墓;反山雖也分為兩排,但僅有北排兩座墓葬墓主為女性裝束,顯然不像是葬入了家族的全體人員。以至於有研究者認為瑤山和反山墓地所葬應為某個權力集團幾代掌權人物而非整個家族的全部人員。因此等級觀念在良渚埋葬制度中更為凸顯。
以大型墓葬個體的體量來看,大汶口中晚期花廳等大型墓葬較之良渚瑤山、反山和匯觀山大墓要大一些,隨葬器物也更為豐富,花廳還有來自遠途交流的玉器等物品,良渚大墓則不見。瑤山、反山大墓墓穴空間普遍偏小,雖然也具備棺槨,但棺槨幾乎是緊貼的,槨室也是緊貼墓壁,棺槨間以及槨外幾乎沒有放置隨葬品的空間,隨葬器物絕大多數都只放置於棺內。只有匯觀山M4棺槨之間放置了一套陶器,但那也是與其他墓葬在棺內墓主腳下放置一套陶器形式的變體。不像大汶口中晚期大墓墓穴空間大,棺槨之間以及槨外都預留了空間並且也都放置了大量的隨葬品。因此可以説兩者在墓穴中建築槨室、預留空間的理念上是完全不同的。
實際上,瑤山、反山和匯觀山墓穴之下所見的葬儀也只相當於大汶口大型墓葬的棺內部分,完全沒有大汶口大墓棺槨之間和槨外的儀式內容。瑤山墓葬不論男女在棺內所見的隨葬品大多都是墓主的裝殮物品,有髮飾、額飾、頭飾、胸前佩飾、腕飾和手握的錐形器,男性還手執玉鉞,這些很可能也是墓主生前的禮服和儀仗,只有玉琮還難以確認用途,有的可能也是手鐲。真正能稱為隨葬品的一般就是腳下一套陶器,有時還有紡織機具等工具,男性墓葬在頭上方還另隨葬珠管串。這些器物完全都是個人用品。反山和匯觀山葬儀也基本一樣,只是出現更多的玉璧和玉鉞,可以算是隨葬品,還有就是反山M20在棺外放置了象牙器和漆盤盛裝的玉器,是個例外。大汶口大型墓葬的棺內大致也一樣,墓主裝殮的情況有的與良渚大墓幾乎一樣,如大汶口M10為女性,發插象牙梳,額飾石串,頸部和胸前各有串飾串飾,右臂佩玉環,手握獐牙。花廳M20墓主為男性,頭上有7件玉錐形器,頸部有2串珠串,腕戴玉環,手執石鉞。只是大汶口男性墓棺內還多見弓矢和大刀。但也有例外,如大汶口M10的女性墓主就隨葬了玉鉞,不像瑤山和反山葬制那麼嚴整。而大汶口大墓棺槨之間和槨外隨葬那些成組、成對的酒器,大量的食器和食物則根本不見於良渚。
通過比較可以看出,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良渚上層權力人物下葬時的衣飾、武器和用具華貴,甚至連裝殮飾件和儀仗的細節都十分接近,但葬儀的核心內容卻有根本的不同,大汶口大墓利用棺外的空間隨葬了很多其他與飲食相關的器物和食品,葬儀的主要內容表現的是宴享的能力和財富的擁有以及助葬品的豐富,其核心展示了社會權力的來源是依賴社會關係的維繫。大型墓葬在大汶口文化不同聚落和不同區域間的極大相似,説明當時的社會上層的喪葬觀念以及保持社會權力的信息交流頻繁,而不僅僅是利用遠途貿易的奢侈品以顯示其社會地位。在花廳北區墓地這樣的大型墓葬集中在一個葬區中,説明當時社羣中有某一家族長期擁有社羣的社會權力,而大汶口大型墓葬在墓地的不同葬區都有所出現,説明社會權力在宗族或氏族的不同家族間有所轉換或至少並沒有長期集中在某一家族中。各聚落和墓地大型墓葬所在的葬區中都有中型墓葬甚至是小型墓葬,而中小型墓葬也都部分隨葬大墓所見的從衣飾、武器到豬下頜骨及各種飲食器具,只是質量沒有那麼華麗,數量沒有那麼多,葬儀中沒有財富和宴享能力的顯示而已,至少從葬儀上看不出有社會階層的劃分。只有花廳的情況比較特殊。而良渚這樣的大墓在設計理念上就沒有考慮墓主個人物品以外隨葬品的放置的空間,除了棺內墓主個人用具外可以説幾乎沒有其他隨葬品。與普通墓葬的區別主要在於衣冠和武器的華麗精美,以及裝飾用玉的數量大。葬儀中只見個人身份的顯示,完全沒有宴飲等其他的儀式,除了尚武之外,所展示的權力形態與大汶口文化完全不同。不過,從瑤山、反山和匯觀山墓地整飭的墓位排列來看,良渚葬儀更強調了社會階層的區分,其社會聯繫應當是通過墓地之間的差別來體現的。此外,多數研究者還由琮、璧等不明功用器物的隨葬推測良渚文化的社會權力屬於“神權”,果真如此的話,當然也可以解釋為葬儀中沒有展現世俗的社會關係。
圖七A 大汶口M2005平、剖面圖(據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1997,圖八〇)
圖七B 大汶口M2005部分隨葬器物(據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1997,圖八一)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大型墓葬的葬儀直接來自大汶口文化早期的傳承,目前所見大汶口早期大墓也出自大汶口遺址。大汶口早期聚落中發現有規模比較大的墓葬的塋地。其中形制最複雜大墓也有棺槨,最大的M2005和M2007長度都在3.5米左右。M2005墓穴內空間被分割成棺內、棺槨之間和槨外三個部分,棺內的墓主除頭戴束髮器、手握獐牙外,隨葬品就是手執鉞或杖,身邊還有弓矢;棺槨之間有三組器物,一是左上角的一組高柄杯和觚形杯,外加一隻鼎,顯然這是一組飲器;二是稍靠下的一組蓋鼎、豆、壺、三足缽、三足碗等陶器,是一組食器;三是右側單獨的一件壺。槨外放置的器物均為三足盆和豆,多盛有肉食,分放成四組。(圖七A、B)這樣的葬儀與大汶口中晚期大墓的內容基本一致。而與大汶口早期同時的良渚文化前身崧澤文化大墓發現於張家港東山村,這裏9座大墓也有獨立的塋地,墓穴內發現有清晰的棺或槨的痕跡。其中M91發表了全部的資料,棺內墓主位置在穴底正中略偏西,左腕戴玉鐲,腹部放置玉鉞1件,左右手處各有1件石錛,這些器物應當是墓主的隨身穿戴手執之物;墓主頭上和腳下分別放置了玉鐲和玉環共11件,估計也應在棺內;墓主腿上和腳上分別有豆1和匜1件,這兩件器物或許在棺內,當然也可能是從棺上塌入棺內。棺外器物有三組,一組在墓主右側與墓壁之間,自上而下依次有蓋鼎1、蓋罐2、觚形杯2(有蓋?)、玉環1、蓋鬹2、罐4件,這一組器物除蓋鼎和玉環外,其他都成對,大致是一套飲器;一組沿墓穴左上部排列,計有罐2、甑1、蓋鼎1、豆3件,是一套食器;墓穴左下角有蓋鼎和缸各1件以及獸骨若干,是食物食器一類。(圖八A、B、C)這樣的葬儀與大汶口文化顯然是一樣的,而與良渚遺址羣中的瑤山、反山和匯觀山有很大不同,這就説明良渚大墓的葬儀顯然是進入良渚文化時期以後才出現的一種創新形式,代表了社會權力從觀念到形式的一種轉變。
圖八A 東山村M91平面圖(據南京博物院、張家港博物館,2010,圖二)
圖八B 東山村M91隨葬玉石器(原圖八)(據南京博物院、張家港博物館,2010,圖二八)
圖八 C 東山村M91隨葬陶器(部分)(據南京博物院、張家港博物館,2010,圖三-七)
四 結語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良渚文化時期是中國文明起源研究中特別引人關注的時段。大汶口文化在這個時期聚落規模增大,但作為社會權力指標之一的大型墓葬的葬儀卻基本沒有變化,一直以展示社會關係的維繫為核心內容,而這種葬儀在之前乃是在大汶口文化和良渚文化所在地區普遍的形式。而良渚文化特別是其核心良渚遺址羣在這個時期出現了佔地面積達300萬平方米的大型城址,遺址羣的面積更達30-40平方公里,規模堪比殷墟。遺址羣中大型墓葬的葬儀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出現了等級分明,強調權力繼承的瑤山、反山和匯觀山墓地。只是這三處墓地墓葬的葬儀卻是極端的個人化,與大汶口突出社會聯繫的程式完全不同,因此其社會權力形態也應當有所不同,乃是一種創新的形式。因此可以有理由地推測,良渚遺址羣所在的良渚社會乃是一種創新的形態。
以殷墟為代表的商代社會是王權國家,王權在意識形態上被樹立為最高的社會權力,商王世系由祭祀系統不斷強調,在考古遺存上則還有殷墟西北崗王陵墓地可為印證。由於傳説中的夏代也有王的世系流傳下來,所以夏代也應當已經是王權國家。年代更早一些的大汶口文化聚落、大型墓葬的塋地以及葬儀顯然都不是這樣的社會形態。大汶口文化沒有任何一個聚落的規模可以和殷墟相比,但大墓葬儀所表現出來的社會觀念卻與商周是一脈。良渚遺址羣的規模與殷墟相當,大型墓葬瑤山、反山和匯觀山墓地的規制也很像西北崗,但這三處墓地規模都很小,也沒有任何一處墓地像西北崗那樣是唯一王陵的絕對證據。因此,如果良渚遺址羣中再沒有更大規模的墓葬被發現的話,良渚遺址羣的社會權力形態或許與王權國家有所不同,至少不是夏商那種王權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