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槍無彈又沒藥,裝備再好也白搭,明清軍隊就靠這個優勢逼着朝鮮國王都下跪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6361-2020-12-21 13:20

作者|冷研作者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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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的中國軍隊在某些火器上已經落後,比如緬甸和清軍作戰已經有了燧發槍,日本某些精緻鳥槍已經超過明軍,在具體運用上也有優勢;準噶爾鳥槍也有相當的技術優勢,但明清軍隊都是戰爭的勝利者,原因就是中國的火藥產量太“犯規”。當時中國火藥產量不但碾壓周邊,甚至比獨立戰爭時期的美國要高四十倍。

獨立戰爭時期大陸軍只生產了十萬磅火藥,靠從加勒比地區進口上百萬磅火藥才勉強將戰爭進行到底,而同時期進行在大小金川之戰中,清軍一共使用了427萬多斤火藥,北美大陸火藥生產差的原因就是沒有硝石。這個矛盾在中國周邊也經常出現,明清時期就有人總結説日本等國硫磺多硝石少,西北諸部硝石多硫磺少,只有中原硝石和硫磺都多,是火藥生產的風水寶地。

火藥原料在很長時間內都是明清兩朝制衡周邊勢力的砝碼,朱元璋朱棣父子就對朝鮮半島實行硝石出口限制,只有需要朝鮮對抗倭寇時才有所放鬆(一口氣砸了十萬斤)。朝鮮的火藥產量和儲量也十分悲劇,在壬辰戰爭中朝鮮的27000多斤火藥被日軍繳獲後,火器就成了廢物。在對抗滿洲八旗的戰鬥中朝鮮火槍兵只分到了二兩火藥,最多隻能射出七發子彈,火藥產量窮到這份上,朝鮮國王就只能在南漢山城給皇太極下跪。

火槍技術看起來很威風的日軍其實也好不到哪裏去,日軍嚴重缺乏硝石,本願寺的老大證如給幕府將軍獻禮也只能送上四五斤硝石,珍貴的好比是金沙,而明清時期中國硝石加工價格不過是每百斤五兩銀子,中日之間硝石價差驚人,硝石成了16世紀中國奸商出口日本的拳頭產品,日本堺市的商人也從王直們那裏掌握了硝石貿易路線。

壬辰戰爭爆發後,日軍的火繩槍開火“迅猛”,很快打光了太閣大人的存貨,因此各路日軍統帥紛紛想方設法進口硝石,加藤清正就扣扣索索地進口數百斤硝石,最大一次也不過進口了5000多斤。而當時的火繩槍火藥用量是一發子彈三錢火藥(11克),上萬斤火藥能打上五十萬槍,加藤清正的部下還是能勉強保持每年打上幾百發子彈的。日軍火藥少,因此主要都用在了省火藥的火槍上,大型火炮買得起但真用不起。

這和明清軍隊的火藥用量比起來就是叫花子,壬辰戰爭中明軍在遼海道緊急加工就弄出了33656斤火藥,王恭廠等還能提供數十萬斤的火藥。清軍攻打大小金川時,第一年戰鬥四川就用掉了二十多萬斤火藥。此後四川每年都要生產四十萬斤硝送到前線,戰爭期間四川生產了近200萬斤火藥不夠用,貴州、陝西、山西、湖廣每年都分了數十萬斤的火藥生產任務。貴州和湖南還都承擔了產硝重任,湖南硝產量從戰前的一年十幾二十萬斤暴漲到一年50多萬斤,到戰爭結束時,湖南還有72萬斤硝沒有用上,貴州也在戰後有了43萬斤硝的庫存(可以讓全省的士兵用上四、五年)。

西北的準噶爾火藥生產也一樣悲劇,它只能“煮土成硫磺”,清軍對繳獲的準噶爾火藥質量評價是“甚差”。這些周邊勢力有一定的火器優勢不假,但再好的槍炮射不出彈丸就是擺設,和明清時期中國軍隊比起來它們的火力持續能力明顯不足,自然難以贏得戰場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