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能源政策的思考——消極限制能源消費與鼓勵增加低碳無碳能源供給_風聞
NPCHZW-2020-12-22 15:07
最近看到報道,一些省的電力供應出現了問題,有關部門要進行限制消費。但情況不完全一樣,湖南似乎是供應不足,有關部門組織增加供應。浙江是超過了“雙控”要求,只能自我限制。
能源消費雙控政策出台了一段時間,與污染物減排全國分配的政策一樣,我個人感覺是一個非常消極的政策,也是一個很費解的政策。
我個人的理解,在這個政策下,能源消費是有天花板的,國家有關部門分配到各省的指標,而不問是什麼樣的能源,也不考慮產業結構。這個政策的最大問題是沒有鼓勵用能者積極增加無碳或者低碳能源供應的政策。不僅是一個典型的計劃經濟的政策,而且是一個方便管理部門操作而不利於調動用能者積極性懶人政策。對這個政策的效果應當進行評估,並進行調整。
科學合理的能源政策應當是節流與開源並重、彼此掛鈎的政策。不僅鼓勵節約高效使用能源,更要鼓勵增加供給,二者要合理掛鈎。讓每個企業、單位、個人有積極性去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開發低碳和無碳能源。如果企業、單位和個人使用自己的努力獲得了低碳或者無碳的能源,國家分配指標份額要作出相應的調整。投資於節能降耗與增加低碳和無碳的供給應當視為同效。如何選擇應當由用能單位自己依據所處的環境決定。
現存情況是用能與供能是分離的。用能者不需要考慮如何增加供給的問題,這是大城市中難以推廣可再能源最大制度性障礙。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開始實施。參與起草這部法的一些領導同志曾經嘗試推動在政府辦公樓上安裝太陽能光伏電站。就我個人所知,全國人大機關辦公樓、國家發展改革委南樓、住建部辦北配樓及科技部實驗樓安裝了不同類型的光伏電站。十多年過去了,這些光伏電站現況如何,是否還存在,我都不清楚了。也不清楚這十多年來在北京的中央和地方的大量建築上光伏發電的設施有什麼進展。
最近看到網絡上多次報道了中建材公司的發電玻璃,效果與數年前相比,有很大的提升,對於有大量玻璃裝飾外牆的大城市建築來説是個不錯的選擇,但是據説推廣極為困難。沒聽説哪位業主主動考慮過,即使有人去推銷,也會被拒之門外。與我何干!
許多專家和企業喜歡到陽光好的地方建設光伏電站。但這些地方多數是遠離負荷地的,輸電的成本與電力的損耗早已超過了所謂陽光不好的城市光伏電站。而且做為傳統電站的替代物,集中式光伏電站會給電網帶來許多的麻煩。如果在用户端建設分佈光伏電站,作為“特殊用户”管理,吃掉電網冗餘的紅利,是投入少而獲益高的事。
當年大興機場在論證能源供給方案時,有專家建議機場建分佈式能源,增強能源的安全性。但從瞭解的情況看,機場業主心裏是不願意“找這個麻煩的”。我們如果不從制度與政策上處理好節流與開源的關係,我們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還會是非常困難的。生之者寡、食之者眾。實現3060目標、兑現對國際社會的承諾,何以為之?
建議調整雙控指標的具體內容,改為考核碳排放量。以碳排放總量和萬元GDP的碳排放量高低論英雄,而不是籠統不分青紅皂白限制能源消費。
幸福生活是離不開能源的,高質量的生活更離不開大量能源消費。我們不應當鼓勵少用不用能源,而是應當鼓勵少用高碳能源和使用低碳或者無碳能源,鼓勵消費者參加低碳和無碳能源的生產,從消極的使用者變為積極的產消者!
希望有一天不再為開燈關燈操心,不再為多用一度電而算計沒完,真正獲得幸福生活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