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率與離婚率的變遷趨勢,是否有跡可循?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1051-2020-12-2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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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已經經歷了數千年曆史的變遷,然而20世紀中葉以來,幾十年的變化已經超越了過去幾千年。本期推送Our World in Data關於Marriages and Divorces的討論。作者向我們展示了這些快速而廣泛的變化以及數據背後隱藏的主要驅動因素。
這是社論前沿第S1857次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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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趨勢:多元化自由選擇
1.結婚率整體呈下降趨勢
在許多國家,已婚人士的比例正在下降。作者結合國家統計局、聯合國、歐盟統計局和國際經合組織多個數據來源統計了多個國家結婚率的變化趨勢,如圖1所示。
上世紀美國的結婚率。美國結婚率的數據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可以看到一個比較完整的變化趨勢,並能夠追蹤在此過程中社會和經濟變化的影響。從圖1可以看出,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不久的1920年,美國每1000人中有12人已婚。當時,美國的結婚率幾乎是現在的兩倍。
❖在1930年代的大蕭條時期,這一比率急劇下降。1930年代,婚姻再次變得更加普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第二年1946年,達到了每千人16.4已婚的高峯。
❖結婚率在1950年代再次下降,然後在1960年代反彈。
❖結婚率的長期下降始於1970年代。自1972年以來,美國結婚率下降了近50%,目前處於有記錄以來的最低點。
全球結婚率如何變化?圖1顯示,與其他富裕國家相比,美國的歷史結婚率特別高。但是就隨時間的變化而言,其他富裕國家的趨勢不乏相似之處。以英國和澳大利亞為例,結婚率幾十年來一直在下降,目前處於有記錄以來的最低點。對於非富裕國家,數據很少,但拉丁美洲、非洲和亞洲的可用數據表明,結婚率的降低並非富裕國家所獨有。在1990年至2010年期間,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結婚率有所下降。但是,圍繞這一總體趨勢仍然存在許多跨國差異,並且在某些國家/地區,變化方向相反。例如,在中國、俄羅斯和孟加拉國,21世紀初期的結婚率有所回升。

圖1
2.平均初婚年齡上升
在許多國家,結婚率下降伴隨着人們結婚年齡的增長。在較富裕的國家,尤其是在北美和歐洲,初婚年齡的增長幅度更大。例如在瑞典,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齡從1990年的28歲上升到2017年的34歲。在孟加拉國和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幾個國家,平均初婚年齡很低。且多年來一直沒有變化。在尼日爾,童婚很普遍,自1990年代初以來,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齡保持穩定,為17歲。結婚年齡的推遲,意味着未婚年輕人的比例就越高。 根據1971年的英國人口普查數據,25歲至29歲之間的女性中約有85%已婚。到2011年,這一數字下降到58%。
3.同性婚姻合法化
婚姻平等越來越被視為一項人權和公民權利,在世界範圍內具有重要的政治,社會和宗教意義。1989年,丹麥成為第一個承認同性伴侶有法律關係的國家,建立了“註冊合夥企業” ,將同性伴侶中的大部分權利賦予了已婚異性戀者。同性婚姻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花費了十多年的時間。2000年12月,荷蘭成為第一個依法建立同性婚姻的國家。在21世紀的前二十年中,許多國家的態度和法律迅速變化:到2019年12月,同性婚姻在30個國家得到法律承認。
圖2以綠色顯示了所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還顯示了同性伴侶享有其他權利的國家,例如合法承認公民聯盟。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中有一半以上在西歐。但是有幾個西歐國家仍然沒有通過法案。在意大利、瑞士和希臘,同性婚姻仍是不合法的,儘管這些國家對同性伴侶還有其他承認形式。在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亞洲和非洲地區,同性婚姻僅在中國台灣和南非這兩個國家/地區才合法。

圖2
世界範圍內,選擇結婚的人數減少了,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晚婚。這些趨勢的根本驅動因素包括了避孕藥的普及,勞動力市場女性參與率的增加,以及體制和法律環境,如新法律賦予的未婚夫婦更多的權利轉變。這些變化導致了家庭結構的廣泛轉變。在過去的幾十年中,許多國家的同居現象有所增加,兒童與單親或未婚父母同住的現象越來越普遍。這些變化伴隨着人們對可能、可接受和可取的家庭結構類型的看法發生了巨大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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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百態:各國趨勢不一
離婚率如何隨着時間變化?離婚在世界範圍變得更加普遍嗎?圖3顯示了粗離婚率-該國每千人的離婚數的變化趨勢。1970年以離婚率總體上有所上升。聯合國在其全球婚姻模式概述中指出,總體趨勢呈上升趨勢:“在世界範圍內,離婚或分居的35-39歲成年人所佔比例翻了一番,從1970年的2%上升到2000年的4%。”
各國之間的離婚趨勢差異很大,從1990年代到今天,暫無法捕捉到這些變化規律。正如我們在圖表中看到的,在1970至1990年之間,許多國家的離婚率均有明顯提高。在美國,離婚率從1960年的千分之2.2提高到1980年代的千分之5,超過一倍。在英國、挪威和韓國,離婚率增加了兩倍多。從那以後,許多國家的離婚率下降了。
美國與眾不同,與其他大多數國家相比,離婚率一直較高,“峯值”也更早。韓國的“高峯”要晚得多,離婚率持續上升,直到21世紀初。正如經合組織家庭數據庫指出的那樣,在1995年至2017年之間(或最接近的現有估計),在18個經合組織國家中,離婚率有所上升,但在另12個國家中則有所下降。離婚率上升,在某些國家(尤其是較富裕國家)停滯或下降的模式,可能部分由各羣體之間的離婚率差異以及今天我們在年輕夫婦中的婚姻延遲所造成。

圖3
經濟學家貝茜·史蒂文森(Betsey Stevenson)和賈斯汀·沃爾夫斯(Justin Wolfers)詳細研究了美國婚姻和離婚率的變化及其驅動力。他們認為,我們所看到的離婚率的變化可能部分反映了隨着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婚姻的期望值發生了變化。很多女性可能發現自己的婚姻不再符合期望。
哪些原因可以解釋最近一些國家總體離婚率的下降?總體上可以歸結為兩個主要驅動因素:年輕人羣離婚的可能性降低;對於離婚的夫妻,婚姻維持的時間變長了。在史蒂文森和沃爾夫斯的美國離婚率分析中,可以發現,與1950年代結婚的夫妻相比,在1960年代或70年代結婚的夫妻以離婚結尾的婚姻比例明顯增加。1960年代結婚的夫婦在10年內離婚的可能性是1950年代結婚的夫婦的兩倍。對於那些在1970年代結婚的人,這一可能性是後者的三倍多。“在1970年代結婚的美國夫婦中,有48%在25年內離婚了。”但是從那以後離婚的可能性就開始下降了。對於1980和1990年代結婚的夫婦來説,離婚的可能性一直在下降,而且結婚維持的時間也在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