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要背鍋?談談彩禮的過去和現在_風聞
静易墨-静易墨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静易墨2020-12-28 17:52
彩禮過重是個互聯網上怨聲載道的話題,網友們紛紛控訴這項強加於男方家庭的“婚姻税”。但也不乏有人認為,彩禮表達了男生對女生的尊重,結婚時彩禮太低會讓親戚朋友瞧不起。
這個話題,從各自的生活環境出發,每個人都能講出大致上邏輯自洽的道理,但不見得適合他人的情況。你不得不説,聊我國的社會現象,總是不能一概而論,因為不同地區,城鄉之間,受教育程度不同,受傳統文化影響程度不同,各自的情況可能就完全不同,以彩禮為例,在北京城區生活的朋友會覺得,彩禮似乎從來都不是個問題,但把這個話題放在鄉鎮基層,那麼痛批彩禮為陋習,確實有其深刻的生活經驗為背景。
彩禮是一種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文化糟粕嗎?
如果追根溯源的去聊彩禮在傳統社會中的形式,那依然不是個可以一概而論的事情。儒家十三經中的《儀禮》説:“昏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看來彩禮在周朝時期已有,而後歷朝歷代的百姓如何延續這一禮儀,要找到一個非常清晰準確的記載恐怕是很難的。因為同一種文化習慣在不同地區、不同時代和不同階層之中反映出形式也是不同的,甚至具體到某個家庭會如何遵守,那也要看具體情況。文化習俗從來都有彈性,彈性的目的是為了適應不同人羣的具體需求。如果一個文化習俗是逼得社會上大多數人過得不好,那麼在漫長的歲月裏,它就會被淘汰或者改進,流傳不到今天。
通常來説,傳統社會中彩禮正統的打開方式,是跟嫁妝一體的。男方家送到女方家的彩禮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給男方家長和親屬的禮品,其餘部分,女方家會貼上其他財物一起作為“嫁妝”,跟着女生一塊出嫁。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陪上嫁妝的價值一定會超過彩禮,甚至會遠遠超過。這樣看的話,在傳統社會的嫁娶中,女方家庭反而是“吃虧”的一方。
我們知道,傳統社會是一個極端男權的社會,男孩代表了家族“香火”的延續,也是家庭財產和家庭事業的繼承者,並負有為父母養老送終的義務。女孩對於原生家庭則幾乎不負任何責任,但也沒有任何傳承的意義。傳統社會認為生女孩是給別人家養的,這種觀念是沒問題的,因為只要女孩出嫁走出家門,她就不再有為父母做任何貢獻的義務,當然,父母之於她的義務也完全結束,兩邊之後的聯繫都是繫於情感上的,在經濟和社會關係上,女孩之於原生家庭已經是外人。
所以在傳統社會生了女孩,父母與她的主要關係都在出嫁前,但即使在出嫁前,女孩對於家庭的貢獻也極為有限。由於女性在重體力的農耕勞作中,生產力水平明顯的低於男性,所以女性在傳統社會的家庭生產中扮演的角色往往很簡單。在手工紡織業較為發達的地區,養蠶、繅絲、紡線固然是女性主要承擔的勞動,但其強度相比耕作低得多,也更容易替代。對整體掙扎在温飽線的傳統社會來説,能讓大家吃上飯的耕種,在重要性上也是第一位的。所以男性在傳統社會地位更高,是生產力水平低下的農耕社會中的必然。
男孩在較小的年紀,就可以幫家庭承擔一定的生產任務。在成婚之前,其勞動貢獻往往就能達到了父親的水平,如果成婚之後不分家,那麼男孩也是未來這個家庭中的生產主力。女孩在逐漸長大之後,也能分擔一些簡單的生產任務和家務勞動,但一方面女孩受限於體力,更多分擔的是母親圍繞灶台的一些家務事,另一方面,傳統社會女孩出嫁的年齡很小,在她開始成為一個合格的勞動者沒多久,就要離開這個家庭了。所以女孩不但在出嫁之後無法為家庭做出貢獻,即使在出嫁前,她的貢獻也很難讓父母收回培養成本。儘管傳統社會不會在培養女孩上投入額外的教育成本,但即使是多了一口吃飯的碗,對於一場旱災或蝗災就可能餓殍遍野的傳統社會來説,也很可能是養不起的。
於是,在傳統社會生女孩,似乎是一件穩虧不賺的事情:
不為自家傳承“香火”,不負責為父母養老,也無法傳承家族事業;
雖然出嫁前能幫着家裏做一些生產和家務,但沒幾年就出嫁了,收不回從小養到大的成本,等於剛培養完一個合格的新員工她就跳槽了。
這種情況下,彩禮竟然只有一小部分是給女方家庭的禮物,而女方父母要陪上的嫁妝比彩禮還要多,這樣的話,誰還養女兒呢?
你説的沒錯,所以重男輕女才不只是體現在社會地位上,也體現在生育意向上和養育意願上。在傳統社會拜祖先、拜神明、拜觀音去“求子”固然只求個心裏安慰,不會產生實際上的效果,但廣泛存在的溺女嬰,棄女嬰現象卻真實又血淋淋。對於整個社會的延續來説,男女均衡是必要的,但對於重男輕女的每一個家庭來説,生女兒只是想生兒子不小心產生的副產品,那麼如何處理這個副產品,那就要看具體的家庭經濟情況,以及情感上的取捨了。人都是有感情的,但凡還能吃上一口飯,又怎會捨棄自己的骨肉呢?
在不同的社會階層,生女兒,養女兒,嫁女兒,會呈現出完全不同的形態。
富裕的官宦地主鄉紳階層,當然是不差一口餵給女兒的飯的,並且在嫁女兒的時候,要儘可能多的陪嫁妝。
有錢人最喜歡幹什麼事呢?
就是做一些在窮人眼裏很費錢又沒什麼卵用的事情。養女兒在傳統社會看來是很虧又無用的,但正是因為這是一件旁人看來,純粹付出成本又缺少回報的事情,能養得起女兒對於有錢人來説,反而成了社會地位的象徵,是一種凡爾賽的裝逼。而嫁妝出得越多,越能體現出家族的實力雄厚。當然,女兒在婚嫁中還有聯姻的意義,也正是因為女兒嫁去的人家地位和條件與自家相仿,所以需要女兒帶去的嫁妝不能少,免得被婆家瞧不起。
嫁妝是完全屬於女孩個人支配的財產。雖然婆家的一家之主是公公,媳婦的直接上級是婆婆,傳統社會又講究“嫁人從夫”,但只要婆家人還要點臉,就不能在不經媳婦允許的情況下,動媳婦帶過來的嫁妝。電視劇《少帥》裏有一段劇情,小張想用錢,管老婆于鳳至要,很形象的體現了這點。小張不是一家之主,一家之主是老張,小張只有職位收入,要用大錢他拿不出來,因為是私用,不適合從張家的總賬裏出。所以這時候于鳳至拿出來的錢,是她從於家嫁過來時帶的錢,這個錢跟張家的總賬是完全分開的。小張要用這個錢只能好言相勸,于鳳至要是不給,小張也只能賭氣出門。
所以,嫁妝到底是什麼呢?
這是孃家給女兒的一張底牌,也是父母給女兒的變向繼承權。父母要讓女兒去到婆家之後有一定的經濟地位,就需要讓她有一部分自己可以支配的財產。當然,嫁妝的總價值再高,跟兒子將來繼承的財產也不能相比,因為嫁妝中通常不包括土地,作為生產資料的土地才是傳統社會家庭中最重要的資產。女兒的這份變向繼承權是不完整的,但有總是比沒有好。
嫁妝,其實就是極端男權的傳統社會之中,父母給出嫁女兒的一份保護和疼愛。通常來説,只要正經嫁女兒,那麼就一定要給嫁妝,多了給不起,好歹也給一牀被褥。
如果被褥都給不起呢?
你不得不説,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的傳統社會,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父母親情固然可以儘可能的克服困難,把生養嫁女兒這份虧本買賣堅持到底,但真到了吃不上飯的時候,女兒總是首先被犧牲的家庭成員。在社會底層,那些養不起女兒的人家,一般會這樣處理:
方式1:送做童養媳。我這裏説的童養媳不是賣女兒(賣女兒的情況後面再説),這種童養媳不是男方家買了個丫鬟或者將來作為妾室,而是類似於“娃娃親”,但女孩很小就被送到男孩家,由婆家養大。
傳統社會底層的生活能掙扎在温飽線已經不容易,任何額外增加的成本都是沉重的負擔。我們今天可能會認為,婚姻是人生大事,父母為子女結婚賣房掏空大半生的積蓄,想來雖然心酸,但生活也能繼續。同樣的事情放在傳統社會卻不行,因為極低的生產力水平和有限的土地決定了,每年土地上的產出,大部分用做了基本的衣食住,再增加一口人吃飯絕不容易。
實際上,傳統社會嫁娶中一次性拿出的彩禮或者嫁妝,所佔家庭總資產的比例,很可能遠不如現代社會給子女結婚買房子的比例高。但傳統社會中,家庭資產的主要組成是土地,土地是生產資料,這部分只能給兒子繼承來保證家庭生產的延續,既不能作為彩禮,也不能作為嫁妝,更不能用作婚禮請客吃飯的開銷。
所以,不管男方家,還是女方家,都有節約成本的需求。對於不願一次性拿出彩禮和舉辦婚禮的男方家庭,領一個童養媳將來做媳婦,就相當於從小多養一個女兒,成本被分攤在了多年。對於女方家庭,他們連養女兒的成本也不用付出,直接讓男方家庭從一開始就承擔這個責任,反正將來也是你們家的人。
這種做法男女雙方家庭都省錢了,但有人省錢,就必然有人虧錢。除了婚禮儀式要花的錢,其餘的錢都是從彩禮嫁妝中省出來的,而我們知道,這部分錢本來是給女孩的。也就是説,童養媳連一牀被褥的支配權都沒有,其家庭地位之低可想而知,她們連一般女兒的變向的不完整的繼承權也沒有了。
方式2:賣女兒。這種情況下,女方家庭確實能從買賣交易中獲得一定的收益,如果不考慮聯姻帶來的政治聯合上的收益,這也是傳統社會中生養女兒唯一在經濟上能獲得回報的方式。但賣女兒也是有條件的,張三家跟李四家一樣窮,那麼張三家自然沒能力從李四家買女兒,李四隻可能把女兒賣給比自己更有錢的人家,於是只能出現在兩種情況裏:
不同地區之間的買賣。一般是經濟更富裕的地區,從經濟更貧瘠的地區買女兒。購買的一方在本地基本上是娶不上當地媳婦的底層,但相比隔壁更窮的地方,他們的條件還要好一些,就有可能買到媳婦,特別是隔壁地區出現自然災害時,有時候能提供幾口飯的錢,就能娶個媳婦。這種情況下,被賣掉的女孩基本還是會成為“妻子”,但離鄉背井完全沒有孃家的任何後盾,家庭地位如何完全要看命。
不同階層之間的買賣。這個容易理解,楊白勞黃世仁的故事我們都很熟悉。這種情況下,女兒只能去當丫鬟或小妾,已經不是擁有完整社會地位的人,屬於男方家財產的一部分。
方式3:殺害女嬰。這已經是人間悲劇。這種做法不再產生經濟上的得失,但會造成男女數量的不平衡。根據費孝通先生在《江村經濟》中記載,他所研究的開弦弓村0-5歲男女孩比例大約是135比100,差距不可謂不大,而開弦弓村相比其他地區,經濟情況已經算好的了。
我們把傳統社會有關養育女孩和婚嫁中的成本問題研究之後,可以總結出這些關鍵信息:
女孩在傳統社會中,對於原生家庭的經濟貢獻基本小於培養成本,她對原生家庭不負有任何責任,但也沒有完整的繼承權。出嫁之後,她之於原生家庭就是客人;
彩禮固然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但作為禮物給到女方家庭的部分並不多,主體部分依然被女方家庭貼嫁妝給了女兒。大體可以認為,正常情況下,彩禮和嫁妝都是給女孩的,是女性在傳統社會的變向繼承權。即使這部分錢可以給新成立的小家庭,甚至給男方的大家庭使用,也須得到女孩的同意;
越是有錢的家庭,越願意在養女兒和嫁女兒上多付出成本,這既是經濟實力的展示,也是保證女兒去到婆家之後地位的辦法;
不管是男方家還是女方家,若是沒錢,都希望在嫁娶上節約成本,因為嫁娶對雙方來説都不賺錢,這是童養媳出現的原因;
這裏要特別説明,婚嫁新成立的小家庭,主要的財產還是男方家提供的。雖然傳統社會有些家庭是不分家的,特別是大户人家不會輕易分家,但一般的農户卻很可能在兒子結婚後若干年分家,特別是有多個兒子時,總有劃分財產的時候。分家最重要的一項就是分配土地,土地作為生產資料,其價值要遠高於女方家給的嫁妝。小家庭分到的土地,其實就是男孩獲得的提前預支的繼承權,這才是小家庭的主要財產;
養不起女兒的窮苦家庭,實在是人間悲劇,孩子在出生一瞬間,就可能因為性別被剝奪生存的權利。勉強養下賣出去,要麼背井離鄉,完全脱離了孃家的庇護,要麼就成為大户人家的丫鬟或小妾。在這種買賣中的確可能讓女方家庭獲得了經濟補償,但也是以犧牲女兒權益和社會地位的情況下實現的。
好了,把這些關鍵信息放到尚有傳統社會風俗殘留的今天,你自己體會一下,有哪些情況是一樣的,有哪些發生了改變,又有哪些是不同表象相同本質的事情。
理論上,現代社會應該的樣子:
現代社會是一個接近平權的社會,男女在勞動生產力上接近,也擁有了相同的社會地位——至少法律層面和社會公開承認的價值觀上如此。由於家庭在現代社會已經不再是基本的生產單位,所以通常也不存在承襲家庭事業的説法(對打工人來説是這樣),繼承通常只涉及到財產。從法律層面上講,子女已經擁有了相同地位的繼承權,子女也有相同的贍養老人的義務,這跟傳統社會男性擁有繼承權和贍養義務,女人無權也沒有義務完全不同。
現代社會,理論上,子女在照顧和孝敬老人的能力上也是相同的。出嫁在現代社會不等於女兒與原生家庭的切斷,也不等於與婆家生活在一塊。事實上,現在普遍的情況是,小家庭和男女雙方的原生家庭各過各的,甚至可能在完全不同的三個城市,要説照顧老人哪邊更上心,閨女小棉襖,女婿半個兒的情況,恐怕絕不比大孝子少。
所以,現代社會跟傳統社會一個巨大不同,是女孩在繼承權和支援原生家庭的義務和能力上,都已經跟男孩基本相同。在傳統社會,原生家庭只能通過嫁妝提供給女孩不完整的繼承權,這筆投入是純粹感情上的,對於家族事業的延續和將來的贍養都沒有幫助。但在現代社會,子女通常都不會繼承父母的意志和事業,女孩給孃家的幫助卻絕不會少,嫁出去女兒還是女兒,不僅僅是別人家的媳婦。如果你覺得女兒跟兒子還是有區別,那是觀念和習慣上的,卻不是法律和能力上的。
繼承權和贍養義務與能力,實際上決定了,現代社會正常的嫁娶中,男女雙方的原生家庭應該負有相當的責任,小家庭對雙方原生家庭也應該盡相同的義務。
從現實的社會現象看,也的確普遍存在這樣的情況。男女雙方家庭合力出資為小家庭提供房產或房產首付,已經可以越來越多的看到,特別是二三線城市家庭的後代進軍一線城市時,往往需要兩家傾盡全力才能在一線城市幫助子女立足。
對於普遍性接受現代社會觀念的大城市,特別是獨生子女家庭,在結婚出資問題上,基本都是根據具體的城市情況和雙方經濟能力協商,一切還是以子女過上好日子為目標,彩禮往往都是細枝末節的事情了。雖然這過程中也有摩擦,特別是兩家經濟實力有差距時,有一方難免會覺得吃虧,但要説一家因為嫁出了女兒,讓另一家給予經濟補償,那真是罕有聽聞。
那麼,現在互聯網上大量存在的抱怨彩禮過高,男女雙方因為結婚費用上的矛盾導致分手的現象,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這就需要回到文章一開始説的——我國太大了,經濟發展階段和社會觀念的不同,導致了一個問題在不同地區和不同階層反映出的現象往往是不同的。對於知乎用户來説,接受現代社會的婚姻觀念是普遍性的,但放在鄉鎮基層又是另一個情況。
把現代社會的大部分人拎出來,考查他/她到底是一個現代觀念的人,還是傳統觀念的人,得不出一個非此即彼的結果,因為社會觀念相比經濟發展階段有其滯後性,人口的流動性又讓不同地區帶着不同觀念的人羣相互影響,所以大部分人都處於一種中間態,這跟現代社會事實上並沒有實現完全的男女平等也是相稱的。
中間態的觀念,反映到婚嫁上就是,男女雙方家庭都需要出資,但男方出資更多,最典型的習俗就是,男方出房,女方出車。
另外,儘管傳統觀念的根深蒂固普遍性的存在,但由於今天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跟傳統社會相比已經不可同日而語,這使得一些家庭在思維方式上雖然是傳統的,但更接近傳統社會中的富裕階層,所以在嫁女兒時也會儘可能多的出嫁妝來表示“我家雖然是女兒,但我們也是要面子的”。這種現象在一些經濟較為發達,但依然極端重男輕女的地區表現得非常明顯。
但是,基層長久形成的觀念和習慣,讓一些地區依然更接近傳統社會的底層現象。這些現象在法律上早就沒有了生存土壤,卻頑強的呈現出其他的形式。
在傳統社會,不同階層之間不可能出現婚姻,因為傳統社會個人沒有婚姻選擇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第一條標準就是門當户對。不同階層之間的男女結合就已經不是婚姻,而是女方被賣做了小妾或丫鬟。
在現代社會,自由戀愛的普遍性,讓觀念差異較大,原生家庭經濟實力不對等的結合,成為了可能。青年男女戀愛時往往不會優先考慮門第出身,至少在較為年輕時,比如校園戀愛階段,不會想這麼多。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一部分情侶發現這方面的差異很難克服,比如説,女方原生家庭提出了高額彩禮,在婚姻中只出人不出資,男方會覺得與自己這邊的風俗不符。這種通過自由戀愛結合,但原生家庭經濟地位和觀念完全不對等,是互聯網上,特別是知乎上常見的譴責彩禮現象的主力。
另一個事實是,鄉鎮基層男女比例失調,讓經濟實力差距不大的結合,也有了要價高額彩禮的環境。雖然現代社會的絕大部分家庭,不存在養不起女孩的情況,但出生名額卻有限制,“必須生兒子”的傳統觀念,造成了違規B超流產女嬰的現象。由於城鄉之間的人口交流比之傳統社會要容易得多,即使不是求學,也有大量鄉鎮人口進城務工,而在現階段的婚戀觀念裏,男性在經濟上向下兼容是普遍現象,結果就造成了鄉鎮中女性大量嫁到了城裏,而城市中存在了數量不小的大齡剩女,她們通常又不會下嫁到鄉鎮基層,這樣,留給鄉鎮基層男性可選擇的餘地就更小了。再加上擁有較高經濟實力的男性,從上到下的拉高了女性整體的期待,就使得看似基層男性根本無法承受得起的婚姻成本,被裹挾後不得不兑現了。
這就像母隊留自由球員一樣,雖然明知道溢價,但一想到尼克斯有薪資空間就只能忍痛砸錢——市場上只要有一個傻子就夠了。
如果遇到了天價彩禮,要如何應對呢?
要看情況。
情況1:儘管彩禮過高,但彩禮全部歸小家庭所有
這種情況基本是網友們説的,男方家全資,女方只出人就完事了。這裏面又分成幾種不同的情況,有的是因為經濟地位上差距太大,女方家沒有能力承擔相同的責任,但又希望女兒過得好一些,就希望男方家多出資。這就看小兩口的個人意願了。
還有一種情況是,女方認為,女生在婚姻中吃虧——通常是生孩子+冠姓權警告兩連擊——所以男方就應該付出更多。這種起手先把自己置於幫男人“傳宗接代”定位的,希望她在具體執行環節也能堅持。婚姻生活的內容必然不只是“傳宗接代”,在思想上矮化自身的結果,絕不會只體現在這一件事上。權益和義務是一體的,一方面佔了便宜,另一方面必然要吃虧。
但不管怎麼説,彩禮歸小家庭,總還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涉及到財產分配問題就是個更復雜話題,我們在以後的文章裏再探討。
情況2:高額彩禮給女方原生家庭
這種情況的性質是什麼,參考傳統社會,大家都明白。不過這種情況也可以細分類型:
給女方原生家庭用於父母養老。一般來説,女孩會以父母把自己拉扯大不容易為理由,希望男方家庭能給予自己父母一些補償。這種要求大抵上還是建立在“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的價值觀上,不管在實操層面如何,女孩總會覺得,出嫁之後與父母的關係就遠了,父母好不容易養大個女兒歸了你們家太可憐。
對抱有這種想法的女孩,我想説這樣幾句話:
第一,沒人要求你出嫁後不許孝敬父母;
第一,天下父母都不容易,這裏面自然也包括你未來另一半的父母;
第三,給你父母養老是你以及你的兄弟姐妹的義務,不是你男友父母的。
但這種情況大家也彆着急罵,因為每個人、每個家庭的確有特殊的情況。比如一個南方鄉下姑娘嫁到北方,將來都在男方家生活,每年回去幾次並不容易,家裏只有她一個孩子,覺得自己不能盡孝也不是過分的想法。只不過,這筆錢若是給出去了,那麼也希望你明白,這筆錢不是無償的,它有一定的買斷性質,意味着將來你對原生家庭持續投入時,你丈夫和公婆會覺得攤上了個填不完的無底洞,家庭的裂痕往往就從這裏出現。
給女方原生家庭用於兄弟娶媳婦。這種現象裏,受委屈的可絕不只是男方家庭,還有女方本人。她基本上不可能從原生家庭拿到完整繼承權,同時還要給拿走主要繼承權的兄弟補助,而這部分錢正是出自於婆家預支給自己丈夫的繼承權,屬於未來小家庭的共同財產。這種事情正常智力的女孩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麼回事,但現實中,“扶弟”樂此不疲的女孩還真不少,倒不是她們傻,而是她們所處的社會環境裏,這屬於正常現象。
你不得不説,現代社會的一些特點,反而利於“扶弟魔”現象的形成:
女孩在成長中待遇提高了,通常不會覺得自己在家庭裏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女孩與原生家庭成員的相處時間遠長於未婚夫,在結婚後也不會切斷與原生家庭的聯繫,以至於婚後很多年,女孩都會覺得原生家庭更親。這種現象特別容易出現在男女雙方婚前感情基礎不深的配對裏;
“天價彩禮”被包裹上了傳統習俗的外衣,支付“天價彩禮”的行為又強行與“愛情”捆綁,讓這筆買賣有了光鮮的外表,沒有多少道德壓力。
遇上這樣的女孩,我給男孩的建議是,觀念大於彩禮本身。這一單給了不要緊,最擔心是無盡的“扶弟”。如果她是一個持有現代觀念、認可小家庭大於原生家庭的女孩,自己也是被當地習俗裹挾了,那麼一切都可以商量。但如果她不是這種情況,而是根深蒂固的相信,我家香火要靠我弟傳承,那你這一單不過是首付罷了。
要怎麼看出來對方是哪一種呢?
有足夠長相處時間的話,就不難看出來。就怕你找對象只顧精蟲上腦饞人家身子,根本不管價值觀是否合適。
好了,我寫了這麼多,最想説的是什麼呢?
我既不想站在男生的立場,控訴天價彩禮帶給他們的沉重負擔,也不想指責部分女生在這個問題上的寸步不讓。在我看來,青年男女都是這種社會現象的受害者,男方家庭固然增加了經濟負擔,女生也因為經濟地位上的不平等,無法徹底改變家庭地位上的不平等——便宜是無法都讓一邊佔到的,如果有一方持續的吃虧,家庭就很難維持下去。
當然了,不管我們在這類問題上辯論再多,也無法徹底改變現狀。對於那些生活在傳統觀念還很濃重的鄉鎮基層男女們,在無法跳出環境的情況下,他們很難完全逆着當地習俗我行我素,因為習俗往往是環環相扣的,有一環不去執行,後續的規矩都會破壞,就會顯得自己與環境格格不入。對於個人來説,如果你不喜歡這些陋習,跳出環境比在環境內跳出規矩要更為有效,也更加徹底,這也是很多來到一二線城市不願返鄉青年的理由——不是回去了沒法生存,事實上,回去了經濟上會寬裕得多,但有些觀念上的舒適,實在是老家提供不了的。
類似江浙地區的“兩頭婚”(男女雙方在經濟上做出相同的貢獻,生兩個孩子一個隨父姓,一個隨母姓),本質上依然被“傳宗接代”的傳統觀念驅動,但這種形式的確既滿足了傳統觀念對於家族延續的看重,又符合現代社會的婚姻中,男女有能力在權利和義務上對等的事實,是一種值得肯定的在傳統與現代的兼容上的嘗試和探索。
要徹底改變“天價彩禮”現象,或者説改變婚姻雙方在經濟和家庭地位的不對等,從根本上的辦法還是真正在社會實際上實現男女平等。但在發展尚不平衡,社會各階層觀念差異較大的現實環境下,完全實現男女事實上的平等,又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事情。現階段我們對待男女關係上,還是隻能採取權宜之計,應該有的基本態度是:
男生不能只要求女生在經濟上承擔相同的義務,卻把男權社會中男性在家庭地位上的特權看做理所當然。
女生也不能在享受經濟上的優待時,又要求在其他方方面面看齊現代都市獨立女性。
不管你選擇傳統還是現代,永遠要記住,社會文化不會只把對你有利的一面示人,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