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8焦耳/平方釐米是槍的爭議問題 科普向_風聞
迪迪-乡镇公务员2020-12-28 11:06
第一,什麼是“槍支”呢?
我國《槍支管理法》的定義,槍是“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
法律意義上的“槍支”,關鍵是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結構條件:“利用管狀器具發射”
(2)威力條件:“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釐米”
“利用管狀器具發射”, 基本沒什麼異議或爭論,大家都能理解,與常識並無相悖之處。
有爭議的在於動能1.8焦耳/平方釐米。
第二,1.8焦耳/平方釐米到底是什麼概念,多大的威力?
焦耳是能量單位,對於槍支來説,最重要的能量當然就是槍支出膛之後所具有的動能,根據能量定理,E=1/2mv^2,有多少焦耳直接取決到子彈的質量個出膛的速度,從而影響到槍支的殺傷力。
1.8焦耳/平方釐米實際上是可以致使人的眼睛致殘的標準,當然打在人身上就是一個紅點。
查查新聞就知道早幾年,因為這個致殘的人可不少,尤其是青少年及兒童。
注意這裏是1.8焦耳/平方釐米不是1.8焦耳,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第三,為何玩具商沒事?有啥不同!?
實際上正規的玩具生產商都是通過生產不可發射的玩具槍,或者電子類的玩具槍來規避法規的!!
當然一些個體或小作坊還有在生產這些,這有個問題,他們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假裝不知道?呵呵!這是個問題!!
第四,回答一下觀友提的水槍算不算槍?
一般水彈槍是280到300焦耳,換算成焦耳/平方釐米大概是1.1到1.5。不算槍,但有的改造的是超過1.8焦耳/平方釐米的,算槍的!!
第五,發佈1.8焦耳/平方釐米的標準,主要是基於當時即將舉辦的2008年奧運會的安保問題考慮??
答,這是個假新聞,信的人不是傻就是壞。
b站有相關的視頻建議看看,1.8焦耳/平方釐米威力真的不算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