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銘予:東周時期刻紋銅器再檢討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0-12-29 21:21
東周時期刻紋銅器,以在鍛造成形的薄壁器物表面用堅硬的工具鏨刻出大量由人物、神怪、動物、植物、建築等構成的圖像為主要特徵,主要有盤、鑑、匜等水器,也有少量匕、奩和箅形器。其圖像的製作工藝,與同時期出現的畫像銅器中或使用鑲嵌技術,或直接鑄出減地平雕式圖像的方法完全不同,加之圖像內容非常豐富,自20世紀60年代開始就引起了學界的關注。早期的研究者多注重圖像內容,認為所展現的畫面或為當時貴族生活的場景,如燕禮、射禮、蒐禮等,具有一定的禮制內涵;或與當時的神話傳説或宗教觀念有關。這些研究為了解當時人們的社會生活、精神世界等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礎。也有學者認為在春秋末年或戰國早期,南、北方均出現了刻紋銅器,與當時的畫像銅器一樣,都是在公元前五世紀初受到北方草原民族狩獵紋的刺激而出現的新技術風格。提出這種觀點的學者忽略了南、北地區最早出現刻紋銅器的墓葬在年代上存在着早晚的差別。還有很多學者認同最早的刻紋銅器起源於吳越地區,年代為春秋晚期或春秋末年,後由這裏向其他地區傳播,傳播的形式以整器傳播的可能性最大,也不排除南方的工匠北上中原後在當地製造刻紋銅器的可能。也有少數研究者認為刻紋銅器的原產地非晉莫屬,但不排除其他地區有仿製的可能。刻紋銅器最早起源於吳越地區可以説已基本成為學界的共識,對於在其他地區發現的刻紋銅器,目前佔主流的觀點認為主要是從吳越地區傳播而來。筆者注意到吳越地區以外發現的部分刻紋銅器在圖像內容和表現手法等方面與吳越地區存在着明顯的差別,似乎應有不同的來源。因此本文以考古發現的刻紋銅器為研究對象,擬觀察圖像內容及表現方式和手法,對刻紋銅器的起源與發展、傳播、製作等問題做進一步的檢討。
一
發現刻紋銅器的地點比較多,目前在江蘇、湖南、湖北、河南、山西、陝西、山東、河北、北京、遼寧等省市均有發現。根據發現地點在東周時期的文化歸屬,大體可劃分成吳越文化區、三晉兩週文化區、楚文化區、齊文化區和燕文化區(圖一;附表一)。
1. 吳越文化區 發現地點有江蘇六合程橋 、六合和仁 、鎮江王家山和淮陰高莊。春秋時期這裏是吳文化的主要分佈區域,戰國初年越滅吳後取吳故地,這裏可見到越文化的影響。目前年代最早的刻紋銅器即發現於該區域。
2.三晉兩週文化區 發現地點有河南陝縣後川、洛陽、輝縣琉璃閣和趙固村,山西潞城潞河、長治分水嶺、太原金勝村、定襄中霍村,河北邯鄲百家村等。另外在河北平山靈壽城和行唐故郡等屬於中山國的墓葬中也發現有刻紋銅器。由於在這些墓葬中均表現出其受到了三晉文化的強烈影響,因此一併歸入三晉兩週文化區進行討論。
3.楚文化區 發現地點有湖北襄陽餘崗,湖南澧縣皇山崗、長沙黃泥坑。平頂山應國墓地M10亦出土有刻紋銅匜殘片,因其隨葬的青銅禮器以楚系青銅禮器為主,亦歸入此區。
4. 齊文化區 發現地點有山東平度東嶽石村和長島王溝。
5.燕文化區 發現地點有河北易縣燕下都、淶水永樂村和北京市通州區中趙甫。另有遼寧建昌東大杖子,屬於燕文化擴張所至地區。
另外,在陝西鳳翔高王寺戰國銅器窖藏出土了一件刻紋銅匜,只是簡報未發表任何與刻紋匜相關的圖像,因此本文無法對其進行討論。值得注意的是,該窖藏出土的其他遺物以楚系青銅禮器為主,不排除窖藏的所有者或埋藏者與楚有關。
上述出土有刻紋銅器墓葬的年代大體上從春秋晚期到戰國中期,個別墓葬的年代需進一步説明。太原金勝村M251,原報告認為其年代為春秋晚期,朱鳳瀚先生認為該墓年代為戰國早期早段,筆者認同朱先生的觀點。輝縣趙固M1,原報告認為其年代為戰國晚期,筆者認為趙固M1的年代應在戰國中期早段。東大杖子M11,原報告認為其年代在戰國早期。該墓與2003年發掘的亦隨葬有刻紋銅器的M45南北相鄰,在墓葬形制和隨葬器物上有頗多相近之處,兩墓出土的東北系青銅短劍形制幾乎完全相同,林澐和朱鳳瀚都將與M11和M45所出短劍相近者劃分為B型,認為這種形制的劍的年代大體在戰國中期。筆者認同上述學者的觀點。
其餘出土有刻紋銅器墓葬的年代,如無特殊説明,均依原報告年代或朱鳳瀚先生《中國青銅器綜論》中對相關墓葬年代的判定。
二
通過對刻紋銅器圖像的觀察,發現不同地區刻紋銅器圖像刻劃的內容和風格既有共性,又表現出各自的特點(附表二)。由於在吳越文化區發現的刻紋銅器年代最早,包含了盤、鑑及匜等最主要的器類,圖像內容也最為豐富,因此本文的討論從對吳越文化區刻紋銅器的分析入手。
(一) 吳越文化區
目前已知出土刻紋銅器中年代最早者為江蘇六合程橋M1,該墓依朱鳳瀚先生《中國青銅器綜論》的認識,年代在春秋晚期偏晚階段,即春秋末年。
盤、鑑和箅形器 吳越文化區盤、鑑底部圖像多以對卷和相互勾連的水蛇紋、奔跑狀的獸紋為主,可依紋飾帶的數量和表現方式,以及中心部位是否有紋飾等分四式。
Ⅰ式:雙重紋飾帶,分別為對卷和相互勾連的水蛇紋,中心有一週同心圓間隔紋,水蛇紋和間隔紋內用4~8條豎線紋間隔。六合程橋M1出土銅盤、鎮江王家山∶ 36銅盤、王家山∶採52銅鑑(圖二,1)和淮陰高莊M1∶48銅盤(圖二,3)均屬於此式。
Ⅱ式:三重紋飾帶,分別為對卷的水蛇紋和奔跑的獸紋,最外層因殘破紋飾不清,中心有兩週同心圓間隔紋,水蛇紋和獸紋體內用4~8條豎線紋間隔,間隔紋為繩索紋。淮陰高莊M1∶0149銅盤屬於此式(圖二,2)。
Ⅲ式:三重紋飾帶,分別為對卷水蛇紋、奔跑的獸紋和勾連水蛇紋,中心兩週同心圓間隔紋中用豎線紋連接,水蛇紋和獸紋體內填滿豎線紋,間隔紋為繩索紋。淮陰高莊M1∶3銅盤屬於此式(圖二,4)。
Ⅳ式:四重紋飾帶,除中間一重為勾連水蛇紋外,其餘三重均為奔跑的獸紋,中心飾龜紋,水蛇紋和獸紋體內填滿豎線紋,間隔紋為繩索紋。淮陰高莊M1∶0146銅盤屬於此式(圖二,5)。
由於箅形器的圖像與盤、鑑腹部圖像有相同之處,因此將吳越文化區盤、鑑腹部圖像和箅形器圖像統一進行觀察,共分四式。
Ⅰ式:圖像寫實。六合程橋M1所出盤雖殘,但可看到圖像中有在露天進行的可能為饗禮的活動,還有獵殺動物的場面。人物頭戴三叉冠,或無冠,或着長袍,或着袴;樹木多為水滴狀(圖三,1)。
Ⅱ式:圖像寫實,多分為兩層或三層。有在多層建築內舉行的可能為饗禮的場面,建築多為兩層,另外還有擊磬、射侯、狩獵等圖像。人物形象多着長袍,戴三叉冠;個別着袴,無冠。或有車。鎮江王家山東周墓∶36盤(圖三,6)、鎮江王家山∶採52鑑(圖三,3),淮陰高莊M1∶27、48盤均屬於此式。
Ⅲ式:出現神怪類題材,圖像密佈不分層。淮陰高莊M1∶3盤,有狩獵紋,還有表現神山的類似凸字形的圖案。人物和動物形象怪異,樹木多有平伸的枝幹(圖三,7)。
Ⅳ式:以神怪類題材為主,圖像密佈不分層,怪獸、樹木、人物形象等與Ⅲ式相同,但出現了蛇和蜥蜴類的四腳長尾兩棲動物。淮陰高莊M1∶0146盤(圖三, 8)、高莊M1∶114-4、2、1箅形器均屬此式(圖三,2、4、5)。部分器物外壁也刻有圖像。
匜 鎮江王家山∶採51,保留有底部,為相互勾連的水蛇紋(圖四,8)。其餘大都僅存流部和腹部。這些刻劃於流部和腹部的圖像可分為不同的式別。
流部圖像分三式。
Ⅰ式:不分段,為三游魚。鎮江王家山∶採51(圖四,1)屬於此式。
Ⅱ式:縱向為三列,中間一列分為三段,列與列、段與段間隔以菱格紋帶。六合和仁東周墓出土銅匜的左側一列為頭向下的虎紋;中間三段由上至下分別為平伸枝幹的樹、鹿和人首雙身獸(圖四,4)。
Ⅲ式:縱向為三列,中間一列分為數段,列與列、段與段間隔以繩索紋帶。淮陰高莊M1∶0138,流前部已殘,左、右兩側為數個回首獸紋,間以鳥紋;中間僅存流後部三段圖像,均為身上棲有鳥的獸紋,最下一段的獸紋為一首雙身(圖四,7)。
腹部圖像與盤、鑑腹部圖像有異曲同工之處,可與之相對應。分別為Ⅰ式:鎮江王家山∶採51(圖四,1、3、6);Ⅱ式:六合和仁東周墓出土(見圖四,4);Ⅲ式:淮陰高莊M1∶0137(圖四,9);Ⅳ式:淮陰高莊M1∶0138(圖四,2、5)。可能由於較深的緣故,匜腹圖像分為三層到四層,並有刻於外壁者。
結合附表一,可知吳越文化區的刻紋銅器延續時間從春秋末年到戰國中期,圖像題材和內容亦有明確的發展序列可循。
在春秋末年到戰國早期,盤、鑑底部圖像以水蛇紋為主;腹部圖像以寫實的人物和活動場景為主,主要有饗禮、擊磬、射侯、狩獵或車獵等圖像,其中舉行饗禮的地方,春秋末年為露天,戰國早期則在建築內進行,建築的層數由少到多。匜底部圖像為水蛇紋;流部圖像以寫實的動物紋為主,從不分段的三游魚到開始分段,畫面出現了個別的神怪形象。腹部的主體圖像與盤存在較多的共性,在戰國早期以寫實的現實生活場景為主。
到了戰國中期,盤、鑑底部出現奔跑狀的神獸紋;腹部圖像以神怪類題材為主。匜的流部圖像分段數量增加,畫面為寫實的動物紋和神怪形象;腹部主體圖像以神怪類題材為主,有些圖像刻於外壁。此時出現用途不明的箅形器,圖像均以神怪題材為主。
(二) 三晉兩週文化區
三晉兩週文化區發現的刻紋銅器以盤、匜為主,另有少量的奩和匕,大部分刻紋銅器的圖像內容與吳越文化區相近,可以將其與吳越文化區的同類器物進行比較。不過,由於部分刻紋銅器的圖像內容和表現方式與吳越文化區同類器物存在一定的差別,因此將該地區的刻紋銅器分為甲、乙兩類。
1.甲類 圖像題材和內容與吳越文化區相同或相近。
盤陝縣後川M2040∶76(圖五,3)、輝縣趙固M1∶73(圖五,2)形制相同,但底部圖像均殘破不清。長治分水嶺M84∶7,殘,底部圖像(圖五,1)和吳越文化區Ⅰ式相同。以上三件器物腹部圖像相近,分二至三層,內容及表現方式與吳越文化區的Ⅱ式相同。陝縣後川M2040∶76還有采桑圖像。
輝縣琉璃閣M1∶51,殘,原報告認定其為奩,蓋部和腹部圖像(圖六,1)分別與吳越文化區盤底部、腹部圖像相近。蓋部圖像(圖六,2)與淮陰高莊M1∶0146底部圖像(見圖二,5)幾乎完全相同,相當於吳越文化區盤底部圖像的Ⅳ式;腹部圖像(圖六,3)大體與吳越文化區盤腹部圖像的Ⅲ式相當。
匜 太原金勝村M251∶540(圖七, 1)、陝縣後川M2042∶8(圖七,2)、長治分水嶺M84∶93(圖七,3、5、7),前二者形制相近,後者形制不明。底部圖像與鎮江王家山∶採51相同;流部圖像均為三游魚,即吳越文化區的Ⅰ式;腹部圖像或不分層,或分為兩層,圖像內容與吳越文化區的Ⅰ式相同。長治分水嶺M79∶8底部殘,流部圖像為三游魚;腹部圖像殘存在建築內進行的饗禮(圖七,4、6、9),大體相當於吳越文化區的Ⅱ式。長治分水嶺M12出土殘匜,流部圖像為三列,中列圖像分三段,從上至下分別為樹及其下雙鳥、雙魚和長角獸(圖七,8),相當於吳越文化區的Ⅱ式;腹部圖像僅存在三層建築內進行的饗禮,相當於吳越文化區的Ⅱ式。
2.乙類 圖像內容和表現手法與吳越文化區有差異。
盤 靈壽城穆家莊西M8101∶4,形制與陝縣後川M2040∶76、輝縣趙固M1∶73相同。底部圖像亦同於吳越文化區的Ⅰ式,只是外圈的水蛇紋疏朗而簡化。腹上部刻劃一週與王家山採∶52鑑相同的飛鳥;下部圖像有些部位為兩層,內容大體相當於吳越文化區盤腹部圖像的Ⅱ式。但圖像中進行饗禮的建築形制較為特別,在右側和左側各伸出一橫樑,橫樑一端曲折向上並有三角形頂,同時左側橫樑一端有橫置的屋頂。另外,該圖像中有兩輛車,車廂為平板狀,兩端不上翹,其中一車駕三馬,單輪,順時針行駛。人物大多着袴,無冠,少數戴三叉冠者亦着袴(圖八)。上述建築、車、人物等形象和表現手法不見於吳越文化區和三晉兩週文化區的甲類盤、鑑。
匜 定襄中霍村M1∶14,底殘,流部圖像為三游魚。腹部圖像中的人物或着長袍,或着袴,均無冠(圖九,1)。潞城潞河M7∶156,底殘,流部圖像為三游魚。腹部圖像中有陸地作戰場景的攻戰圖,為吳越文化區所不見。僅一人似戴三叉冠,個別似戴圓帽,其餘無冠(圖九,2)。陝縣後川M2144∶7,底部和流部圖像均同於吳越文化區,腹部圖像分為兩層或三層,圖像內容有饗禮、狩獵和神山與神怪(圖九,3)。神山下的怪獸頭頂斗拱以支撐山頂的圖像亦不見於吳越文化區。
另有兩件匜出土信息不清楚。傳出輝縣者底殘,流部圖像為三游魚,刻劃草率;腹部圖像中的人物個別着袴,但着長袍者亦有無冠者(圖一〇,1)。洛陽徵集銅匜底部圖像為水蛇紋,流部圖像分為三列,兩側圖像各為兩個着袴、無冠的持弓者;腹部圖像中的人物均着袴,僅兩人似戴冠,形制不清,餘者無冠(圖一〇,2)。兩件匜中的建築、人物、動物形象等簡單而隨意,刻劃潦草,不見於吳越文化區。
陝西鳳翔高王寺銅器窖藏發現一件刻紋匜。從文字描述看,大體與吳越文化區戰國早期流行的圖像相近。定襄中霍村M1還出土有一件殘破的刻紋盤,僅知內壁刻有魚紋。
(三) 楚文化區
襄陽餘崗M173∶4匜(圖一一,1)、長沙黃泥坑M5(長沙楚墓M186)∶2匜(圖一一,4),形制和圖像均同於吳越文化區的同類器物,流部和腹部圖像相當於吳越文化區的Ⅰ式。澧縣皇山崗M1∶1匜和平頂山應國墓地M10∶51匜均殘,僅知前者底部圖像為水蛇紋,後者流部圖像為三游魚,腹部僅存口沿下的水滴狀樹木紋和立鳥(圖一一, 2、3)。上述各器應屬於上文所劃分的甲類。平頂山應國墓地M10還出有一件刻紋盤,僅有文字描述,形制與圖像內容不詳。
(四) 齊文化區
長島王溝M2出土有兩件鎏金刻紋盤,M2∶2,僅見底部圖像為水蛇紋(圖一二, 3),相當於吳越文化區同類圖像的Ⅰ式。M2∶1腹部圖像(圖一二,1)與吳越文化區刻紋盤腹部圖像的Ⅱ式相同。長島王溝M2∶3鎏金刻紋匜僅存流部,圖像為三游魚(圖一二,2)。平度東嶽石M16∶60匜殘,僅餘表現射侯圖像的腹部殘片(圖一二,4)。兩件匜流部與腹部的圖像均同於吳越文化區匜相同部位的Ⅰ式。上述諸器應屬於上文所劃分的甲類。
(五) 燕文化區
北京市通州區中趙甫出土的刻紋匜已殘,流部圖像為三游魚(圖一三,2),腹部圖像與吳越文化區的Ⅰ式相同。建昌東大杖子M11∶2匜殘,流部圖像為三游魚,流下腹部為在雙層建築中進行的饗禮(圖一三,1),相當於吳越文化區的Ⅱ式。東大杖子M45∶40匜基本完整,底部圖像有水蛇紋,流部圖像為三游魚,腹部圖像出現似人首獸身的神怪和枝幹平伸且兩端上舉的樹木(圖一三,3),與吳越文化區的Ⅲ式相近。上述諸器整體上與吳越文化區所出同類器非常接近,應屬於上文所劃分的甲類。
東大杖子M45∶13盤底部圖像最外層為相互勾連的水蛇紋(圖一四,2、3),接近於吳越文化區盤底圖像的Ⅱ式。腹部圖像分兩層,上層殘破,有射侯(圖一四,1);下層圖像有狩獵和舟戰(見圖一四,2)。射侯與狩獵圖像與吳越文化區銅盤的Ⅱ式圖像相近,但舟戰圖卻不見於吳越文化區,而是同時期三晉兩週地區畫像銅器中水陸攻戰紋的主要元素。共有三組相同的舟戰圖與狩獵圖的組合重複出現,這種以一組圖像重複出現的構圖方式亦是三晉兩週地區畫像銅器中常用的手法,不見於吳越文化區刻紋銅器,應屬於上文所劃分的乙類。
淶水永樂村發現的刻紋匜因殘破,只知流部圖像為游魚,腹部圖像有人物和植物。易縣燕下都西貫村M6∶4刻紋匕的勺部刻有一魚紋,與刻紋匜流部所刻游魚相同,柄部所刻似一鳥,柄首已殘。
三
通過對各文化區出土刻紋銅器進行分析,可知吳越文化區出土刻紋銅器的墓葬年代最早可到春秋末年,一直延續到戰國中期,盤、鑑和匜在圖像內容與表現手法上不僅表現出相近的特徵,而且具有相同的變化軌跡和基本完整的發展序列。這些都表明刻紋銅器最早出現於吳越文化區,並且在這裏經歷了發生、發展、消失的完整過程。
通過對吳越文化區以外地區出土的刻紋銅器進行研究,可以發現以下值得關注的現象。
第一,其他地區隨葬有刻紋盤、匜的墓葬的年代大體從戰國早期早段到戰國中期早段,但除陝縣後川M2144∶7(乙類)、東大杖子M45∶11、40兩件匜(甲類),以及輝縣琉璃閣M1∶51奩(甲類)以外,其餘盤、匜的紋飾均為吳越文化區在春秋末年到戰國早期流行的式別,即這幾個地區即使到了戰國中期,刻紋銅器的紋飾仍是以吳越文化區戰國早期流行的紋飾為主,而沒有表現出與之相同的發展趨勢。
這種現象表明,吳越文化區的刻紋銅器很可能在春秋末年到戰國早期存在着一個集中向外的傳播過程,部分在吳越文化區生產的刻紋銅器流入到其他地區,因其具有極高的裝飾性和觀賞性,從而被接受者所喜愛,或因使用者的去世而隨葬,或留傳於後人,又因後人的去世而放入墓中。
第二,吳越文化區以外地區的刻紋銅器,可依圖像內容、表現手法等分為甲、乙兩類。甲類刻紋銅器在圖像題材、內容和表現手法等方面與吳越文化區同類器物相同,如人物着長袍,戴三叉冠,車輛逆時針方向行駛等。而乙類刻紋銅器,雖然圖像題材與吳越文化區相同,但許多特點為吳越文化區所不見,如人物多着袴,無冠,建築有橫置的屋頂,車輛行駛方向有順時針者,出現舟戰與陸戰圖等。還有一些圖像組合為吳越文化區所不見,如在露天進行的饗禮與神怪的組合,神山下出現斗拱等;而腹部圖像分組重複出現也不見於吳越文化區。更值得注意的是,乙類刻紋銅器圖像的表現手法多顯簡單,刻劃潦草。
這種現象説明,吳越文化區以外地方發現的刻紋銅器,在生產或製造方面或有不同。甲類刻紋銅器應該是製作於吳越文化區,作為完整器物流傳到其他地區。乙類刻紋銅器在具體圖像內容和表現手法等方面可以看到明顯的差別,而這些差別如出現舟戰和陸戰之類的場景,一組畫面重複出現等,都是三晉兩週地區同時期畫像銅器中常見的內容和構圖方式。在具體的刻劃技法上表現為潦草、隨意、不規範,似表明這些銅器上的刻紋並非出於成熟工匠之手。由此可以推測,乙類刻紋銅器很可能是由不諳於刻紋技術的工匠,以吳越文化區的刻紋銅器為範本,並加入了當時三晉兩週地區流行的畫像銅器的部分因素製作出來的模仿之作。這類銅器主要發現於三晉兩週文化區,因此其生產地點很可能就在當地。由於圖像大部分是吳越文化區戰國早期流行的式別,表明這些模仿之作在戰國早期已有,但從部分乙類刻紋銅器中出現了吳越文化區戰國中期流行的神山和神怪紋看,有些模仿是在戰國中期進行的,即是以戰國早期刻紋銅器流行的圖像為主,再加上戰國中期吳越文化區流行的神山和神怪紋等元素,造就了乙類刻紋銅器中那些看上去較為特殊的內容組合。
需要説明的是靈壽城穆家莊西M8101∶4和東大杖子M45∶13,兩件盤形制相近。穆家莊西M8101為中山國貴族墓葬,東大杖子M45墓主人的身份尚有爭議,或認為是擴張至東北地區的燕國貴族,或為燕擴張所至地區的土著首領。如前文所述,這兩件刻紋銅器很可能是在三晉地區由當地工匠生產後,輾轉流入中山國或遼西地區。
四
綜合以上分析,吳越文化區的刻紋銅器在戰國早期有一個集中向外傳播的過程。就目前所見,這種傳播對三晉兩週地區的影響最為強烈,不僅發現了數量較多的來自吳越地區的刻紋銅器,還出現了本地工匠的模仿之作。這表明春秋末年到戰國初年,三晉地區與吳越地區之間存在着比較密切的文化及物質上的交流。
由附表一可知,隨葬有刻紋銅器的墓葬均隨葬有青銅禮器,説明這種文化或物質上的交流,主要是在當時社會的貴族階層之間進行。不過,在同時期其他隨葬有青銅禮器的墓葬中隨葬刻紋銅器的現象並不普遍。如六合程橋共發現三座隨葬青銅禮器的墓葬,墓主人被認為是與吳國關係密切的貴族,其中只有M1隨葬有刻紋銅器。隨葬有刻紋匜和盤的鎮江王家山墓,學界多認為其為吳墓。在丹徒北山、吳縣何山、丹徒諫壁糧山、蘇州虎丘等地都發現了年代基本在春秋晚期的吳國貴族墓葬,這些墓葬均未見隨葬有刻紋銅器。淮陰高莊M1,學界多認為其為流亡于越國的徐國貴族的墓葬,文化面貌與越國墓葬相同,因此多將其納入越墓進行討論。在浙江安吉龍山、長興鼻子山、紹興獅子山,江蘇無錫鴻山等地均發現有與淮陰高莊M1年代大體相當的越墓,但也僅有高莊M1隨葬了數量較多的刻紋銅器。
據不完全統計,三晉兩週地區年代大體在戰國早期到中期的隨葬青銅禮器的墓葬共90餘座,僅10餘座墓葬隨葬有刻紋銅器。長江中游發現的150餘座年代在戰國早中期的隨葬有青銅禮器的楚墓中,目前也僅在長沙黃泥坑、澧縣皇山崗和襄陽餘崗各有一座楚墓,以及平頂山應國墓地M10隨葬了刻紋銅器。據不完全統計,山東半島年代在戰國時期的齊墓大約為60座,僅在平度東嶽石和長島王溝兩個地點發現了隨葬刻紋銅器的墓葬。到目前為止發現的燕文化墓葬中,年代在春秋末年到戰國中期隨葬有青銅禮器的墓葬共十幾座,也只在北京市通州區中趙甫和燕下都西貫村M6發現有刻紋銅器。另外在燕文化影響所到地區的遼寧建昌東大杖子遺址共有9座墓葬隨葬有中原特點的青銅禮器,其中僅M11和M45隨葬有刻紋銅器。
綜合以上可知,並不是所有的貴族墓葬都隨葬有刻紋銅器,即刻紋銅器並不是墓主人貴族身份或地位的必要標識物。而隨葬有刻紋銅器的墓葬僅是貴族墓葬中的一小部分,似乎説明這些墓葬的墓主人是出於某種特殊的原因而使用刻紋銅器隨葬。目前已統計各地區隨葬有刻紋銅器的墓葬共33座,雖年代不同,隨葬青銅禮樂器的種類及數量也不同,但其中有22座墓葬都隨葬了青銅兵器,鎮江王家山墓還隨葬有被認為是軍樂器的於。這一現象説明隨葬有刻紋銅器墓葬的墓主人大多具有一定的軍事背景。
有學者注意到,在三晉地區出土的刻紋銅器以及大量的其他吳國遺物,如吳王夫差鑑與劍、吳王光劍等,指出在春秋末到戰國初年時晉吳通好,曾發生吳季札使晉、晉嫁女於吳、晉叔向使吳、黃池之會等幾次重要的歷史事件,而三晉地區出土的刻紋銅器以及其他吳器,就是在上述歷史背景下,通過聘問、會盟、婚嫁等渠道由吳國流通到晉國。除上述晉吳之間交流的渠道之外,文獻中所記春秋末年晉吳通好的初始目的是“約伐楚”,當時輔佐晉景公的楚人巫臣使吳,主要亦是“教吳乘車用兵”,説明參與晉吳通好的雙方都具有一定的軍事背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去理解隨葬有刻紋銅器的墓葬絕大多數是貴族墓葬,又多共出青銅兵器這一事實,雖然不能解讀為這些墓葬的墓主人是晉吳通好的直接參與者,但是對解釋集中發生在春秋末年到戰國早期吳越地區刻紋銅器的對外傳播、三晉地區對刻紋銅器的接受等,應該是提供了重要的線索和新的觀察視角。
最後想説明的是,刻紋銅器因刻劃有精美的圖像,有些器物還有鎏金等裝飾工藝,其作為藝術品的價值可能遠遠超出作為禮器的意義。而戰國中期以後刻紋銅器的迅速消失,很可能與更加精美的漆器工藝的發展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