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不來錢就是執行不力嗎?聽大法官怎麼説【政法大咖的超級網課】_風聞
长安剑-长安剑官方账号-2020-12-29 20:59
**編者按:**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這一階段性目標,目前這一目標已經實現,新時代中國特色執行制度的發展軌跡與邏輯規律是什麼?執行環節面臨的中國問題、拿出的中國方案、形成的中國經驗,又都有哪些?
中國政法實務大講堂再度開講!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以“新時代中國特色執行制度”為主題,走進中國人民大學,為現場師生授課,與他們互動交流。
劉貴祥認為,破解執行難,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優勢、體制優勢和制度優勢,統籌各方面資源,實現對執行難的綜合治理。新時代中國特色執行制度是在不斷探索和實踐中形成並完善的,我國執行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根本原因是做到了“七個堅持”。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不斷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着力深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善於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科學技術,不斷提升執行工作的法治化、規範化、智能化水平。
中國長安網、中央政法委長安劍獲得獨家授權,將這場授課的精彩內容“劃重點”,並向大家推送現場的精華視頻,把政法大咖與頂尖法學院師生緊密互動的“小沙龍”,變為億萬網友學習的“大網課”。現將本場講座內容節錄如下: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次會議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程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的大事。人民法院將牢牢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堅決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審判執行工作全過程,凝心聚力投身全面依法治國偉大實踐,奮力推進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實現新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實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紙空文,依法治國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執行工作作為以國家強制力實現生效裁判的活動,既是法律實施的關鍵環節,也是法律活動最終可以收穫的“果實”;既是“法之必行”的重要保障,也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公里”。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切實解決執行難”“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的目標。人民法院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提出並如期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不斷鞏固工作成果,完善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的執行體制機制、理念和模式。
一、建立健全中國特色執行體制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評價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關鍵看是否符合國情、能否解決本國實際問題。”我國曆來實行的是由法院集中行使執行權的“一元制”模式。近年來,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執行裁判權與執行實施權相分離,進一步加強對執行權的制約監督,積極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不斷建立健全中國特色執行體制機制。
**一是建立完善與審判權相分離的執行機構。**近年來,人民法院根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推動審執分離體制改革的精神,進一步深化執行裁判權與執行實施權相分離,在具備一定條件的人民法院設立執行裁判庭,行使執行裁判權;不具備條件的人民法院,執行裁判權與執行實施權由執行機構不同部門或團隊行使。通過強化執行裁判權與執行實施權的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配合,確保執行權始終在法治的軌道上健康運行。
**二是建立完善“三統一”的執行機制。**黨的十八大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嚴格落實中央《關於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強力推進“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統一指揮”體制機制落實落地。成立四級法院統一使用的執行指揮中心,實現執行管理扁平化、集約化、可視化、規範化、智慧化。建立健全提級執行、指定執行等制度機制,對於下級法院久拖不執、存在地方保護、疑難複雜的案件,由上級法院提級執行或者指定給其他法院執行。強化同級法院之間的協同配合,建立委託執行管理系統,減少了執行人員外出執行的次數,極大節約了執行成本。
**三是建立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工作格局。**破解執行難是系統工程,最根本的還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優勢、體制優勢和制度優勢,統籌各方面資源,協力攻堅克難,實現對執行難的綜合治理。在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過程中,人民法院把堅持黨的絕對領導貫徹到執行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建立健全執行聯動機制,不斷強化執行外部監督。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基本成熟定型,為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執行工作路子提供了堅強保障。
二、堅持完善中國特色執行工作理念
理念是行動的先導。建立健全中國特色執行制度,推動執行工作實現更高水平發展,必須以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先導,必須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要實現“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至少應該處理好以下三個方面的關係:
**一是處理好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公平和效率是司法的重要價值追求。執行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及時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對效率的要求很高。但同時,執行程序也非常複雜,涉及大量的實體法律問題和方方面面的法律關係,也必須保障公平。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50多個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基本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執行規範體系,為確保依法公正高效執行提供了法律依據。比如,為解決保全難和保全亂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有關財產保全的司法解釋,降低保全擔保金額,引入財產保全責任險,不斷降低保全門檻和成本;創設案外人異議前移制度,將終局執行中的案外人異議和異議之訴程序引入保全執行階段,充分保障案外人的救濟權利,等等。
**二是處理好加大執行力度與善意文明執行的關係。**執行工作是依靠國家強制力實現生效裁判的重要手段。當前乃至今後一段時間,依法突出執行工作的強制性,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及時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仍然是執行工作的重心和主線。但同時也應該看到,執行工作對各方當事人影響重大,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要堅持比例原則,保障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避免亂執行、過度執行。要樹立善意文明執行是更高水平、更高層次執行的理念,着眼於黨和國家發展戰略全局,提升把握司法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實現依法履職與服務大局、促進發展相統一。
**三是處理好“執行不力”與“執行不能”的關係。**概括來講,執行難的原因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執行不力”,包括社會誠信體系不健全、被執行人規避執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執行規範化水平不高、執行力量不足、執行體制機制不健全等原因。通過“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這些問題已經得到基本解決。第二個層次是“執行不能”。不管在哪個國家,對於“執行不能”案件,都屬於當事人應當承擔的商業風險、法律風險、社會風險,並非法院執行不力所致,需要通過個人破產、社會救助等制度機制予以解決,不屬於申請執行的範圍,不能進入執行程序。但在我國,對於“執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並未置之不理,而是通過嚴格審查後進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納入“終本案件庫”統一管理,對被執行人常態化限制高消費,並在查控系統每半年自動查詢被執行人財產一次,發現財產的要及時恢復執行。
三、探索形成中國特色執行模式
近年來,人民法院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堅持以改革創新破解執行難題,推進現代信息技術與執行工作深度融合,實現執行查控、財產變現、反規避執行、執行管理等工作模式的重大變革。
**一是以執行網絡查控系統為核心的執行查控模式。**最高人民法院依靠信息技術手段,與掌握財產登記信息的政府部門和相關機構聯網對接,逐步建立覆蓋全國範圍和主要財產形式的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截至目前,已經與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資源部等16家單位和39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可以查詢被執行人全國範圍內的不動產、存款、金融理財產品等16類25項信息,有效覆蓋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形式和個人信息,實現了人民法院財產調查方式的根本變革。
**二是以網絡司法拍賣為核心的財產變現模式。**人民法院將互聯網技術與司法拍賣有機結合,積極開展網絡司法拍賣,即通過互聯網平台拍賣標的物。自2017年3月系統上線以來至今年11月,全國法院共計拍賣標的物147.7萬件,已成交69.4萬件,成交額1.36萬億元,標的物成交率64%,共計為當事人節省佣金423億元。同時,出台專門司法解釋,創設了當事人議價、定向詢價、網絡詢價和委託評估等形式多樣的評估方式,開發建立了統一網絡詢價平台,不斷提升財產評估規範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以聯合信用懲戒為核心的反規避執行模式。**2016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家發改委等60家單位簽署文件,採取11類150項懲戒措施,對失信被執行人擔任公職、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出行、購房、投資、招投標等進行限制。同時,人民法院深切認識到,失信懲戒措施關係羣眾切身利益,必須保持敬畏、謹慎用權。聯合信用懲戒的着力點必須聚焦到打擊少數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違法失信行為上來。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修改有關失信懲戒和限制消費的司法解釋,總結各地關於分級分類管理、信用修復、納入失信名單預通知等經驗做法,完善相關制度,通過有温度的司法,給“誠實而不幸”的人重新融入社會的機會。
**四是以信息化管理系統為核心的執行管理模式。**藉助信息化手段,打造“數據鐵籠”,形成了一套嚴密的切實可行的網絡化監控體系。從2014年開始,對全國法院近20年來未實際執結的執行案件進行全面清查核錄,把1600餘萬案件錄入執行案件管理系統,徹底解決執行案件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的問題。建成四級法院統一的執行辦案平台,全國執行幹警在一個平台辦案,規範了執行辦案標準和流程,強化了關鍵節點管控。建立健全四級法院統一的執行指揮綜合管理平台,具有20多項子系統,基本實現“一站式”執行公開、“一鍵式”案件督辦,真正讓執行管理“一竿子插到底”,實現執行管理模式的重大變革。
通過近些年執行工作的發展變遷,我們越來越深切感受到,我國的執行工作之所以取得如此顯著的成績,中國特色執行制度之所以能夠乘風破浪、行穩致遠,從根本上來講,是因為做到了“七個堅持”: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必須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着力解決民生熱點痛點難點問題。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做到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必須堅持把改革創新作為執行工作發展的第一動力,促進執行工作轉型升級。必須堅持把信息化建設作為執行工作發展的重要支撐,推進現代信息技術與執行工作深度融合。必須堅持勇於擔當、真抓實幹的優良作風,以釘釘子精神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實落地。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下一步,人民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建立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着力破解難題、補齊短板,努力向着“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奮勇前進,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