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黑惡勢力“拉麪幫”這次在上海栽了!_風聞
西域都护-西域都护官方账号-新疆在地观察家。公众号:西域都护2020-12-30 17:37
原創 都護君 西域都護 昨天
先看一則判決書: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馬某5於2019年5月29日上午10時30分許,以其經營的本市紀念路XXX號拉麪店400米距離範圍內不準開設同類拉麪店為由,至本市逸仙路XXX號蚺碧邇牛肉麪店討要説法,因未見到該店店主馬某1,遂將該店玻璃店門砸碎(案發後經物損鑑定價值人民幣1,546元),並要求趕來的被告人馬某4用手機拍攝現場視頻上傳至“江灣着麻提”、“朱格駐上海聯絡羣”微信羣內,並以煽動性言語號召羣友前來聲援,從而聚集30餘名青海籍人員至現場,致現場秩序混亂,後民警趕至現場予以疏散。
當晚8時許,被告人馬某6在“循化駐滬辦事處”中看到他人轉發的由馬某4先前發佈的視頻後,將該視頻轉發至羣成員498人的“伊麥佳分店清真食材配送羣”內,引發羣內對於該事件的討論,其中被告人馬某6、王某某在羣裏多次散佈煽動暴力的言語,引起微信羣內秩序混亂。
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馬某4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12月29日止。)
二、被告人馬某5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止。)
三、被告人王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拘役五個月。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四、被告人馬某6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拘役五個月。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其實早在2018年,@邢台發佈一篇關於“河北邢台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先後打掉寧夏籍敲詐建築工地惡勢力犯罪團伙、橋西‘拉麪幫’惡勢力犯罪團伙等多個團伙。公安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學習借鑑邢台做法”的新聞在網上迅速傳播,人民日報等媒體跟進報道,得到廣大網民一致叫好。
新聞裏提到,“公安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學習借鑑邢台做法”,最應該學習什麼做法?筆者認為,最該學習的就是嚴格落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敲詐建築工地惡勢力犯罪團伙和橋西“拉麪幫”惡勢力犯罪團伙,這類犯罪行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藉以民族身份為外衣、以宗教信仰為幌子,通過“教族綁定”、“教俗綁定”等方式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並利用個別地方當地政府或警方投鼠忌器、怕惹麻煩的心態,肆無忌憚、欺行霸市,無惡不作。
比如説建築工地敲詐,大致的敲詐流程是這樣的,先有一個人或幾個人到建築工地應聘,工地方要求登記他們的身份證件時,這些人便欺瞞説“忘帶”之類,並隱瞞自己的民族身份及生活習俗。騙取工地方同意後,他們便結夥到工地,當工地開飯時,這些人便撕下面具,以“提供的飯菜不清真”、“故意侮辱他們的民族及宗教信仰”云云,開始敲詐勒索工地方,一般數額巨大。一旦工地方拒絕,他們就以號召同族老鄉來圍堵工地、阻止施工等進行威脅。
至於“拉麪幫”的犯罪伎倆,則是不法之徒成立非法的“拉麪協會”組織,以所謂“穆斯林兄弟”的名義制定所謂的“行規”,比如“500米(一説400米,還有300米,總之是有越來越小的趨勢)內不準開第二家拉麪店”,只要違反就組織“羣起而攻之”,採取堵門甚至打砸等暴力手段,勒索錢財、打擊競爭者,人為製造行業壟斷。同時,個別不法分子還會利用這些所謂的“協會”制度,採取“集資”、“攤派”、“會費”等方式,向店鋪變相徵收“宗教税”,助長宗教極端主義沉渣泛起。
有的讀者可能會説,遇到這種情況直接報警不就行了。在正常的狀態下,報警時最好的選擇。
但事實上,在前些年,我們在網上看到很多明顯是敲詐勒索、欺行霸市案件,一些地方或是出於擔心影響“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或是出於法不責眾,或是純粹就是“兩面人”, 採取的竟是和稀泥的方法,讓雙方採取協商的方式解決,或是讓受害方息事寧人,最終的結果還是受害方賠錢了事。這樣的行為,無異於助長了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野生動物的管理上,全世界有一個基本的共識,就是凡是吃了人的野生動物一般都要擊斃,為什麼要擊斃?因為野生動物吃過人肉之後,就會形成“人是可以食用的獵物”的意識,就很可能會繼續攻擊、捕食人類,造成更加嚴重的後果。對犯罪分子也是同樣的道理,如果犯罪分子通過違法行為嚐到了甜頭,又看到地方政府或警方是和稀泥的態度,就會形成自己的民族身份、宗教信仰是自己違法犯罪“擋箭牌”的意識,一旦被慣出了“特殊”的習慣,他們自然會更加的肆無忌憚,給社會安全和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造成更加嚴重的危害,而這樣的教訓在歷史上並非沒有出現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什麼是平等?平等就是法律面前沒有特殊的民族,沒有特殊的宗教,也沒有特殊的羣體,更沒有特殊的公民,任何一個人,不管是哪個民族,不管是信仰了什麼宗教,也不管有怎樣的社會地位,首先是一箇中國公民,是中國公民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不存在“法不責眾”,更不存在“教大於法”。**只要違了法、犯了罪、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不管他拉了哪個民族的“大旗”,無論他扯了那個宗教的“虎皮”,都要一視同仁,該抓就抓、該判就判。對於那些披着民族、宗教外衣,拉幫結夥、聚眾鬧事,妄想“法不責眾”,動輒扣“民族團結”大帽的,更要嚴格依法深挖徹查、一網打盡。
須知,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底線。只有秉公執法、敢於鬥爭,才能贏得人心,才能實現真正的平等與團結;倘若患得患失,在法律的底線面前選擇退讓,就會喪失法律的尊嚴,就會助紂為虐、失掉人心。
作者:魚翔淺底,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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