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出台“台灣保證法”意味着什麼?_風聞
清江游-清江游2020-12-30 15:24
中國有句老話,該來的一定會來,不論是好事還是壞事都一樣。這不,美國即將卸任的特朗普還是簽署了那個美國國會通過的“台灣保證法”。此前,曾有傳言,特朗普不滿意這一法案不會簽署。然,現在來看,還真的是傳言。
如何看待美國出籠的“台灣保證法”呢?
不要以為這是美國少數政客的作為,美國國會兩院的議員實際上代表了美國絕大多數的政客,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遵循的是多數為上的原則。也就是説,這一“台灣保證法”是美國多數政客的意願。
因此,我們確實需要認真看待美國這次通過的“台灣保證法”,這一法案在中美關係史上具有分水嶺的作用。
首先,“台灣保證法”是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公然挑釁。
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支持中國一個省內的分裂勢力難道不是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公然挑釁嗎?台灣作為中國的領土美國憑什麼插手?支持中國領土上的分裂勢力,不僅是干涉中國內政,這種干涉中國內政的行徑還是無視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徑。我國可以支持夏威夷的復國者嗎?我國可以支持美國各個州分離出美國聯邦嗎?有句話叫“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可如果施於人了呢?那就是公然的挑釁。故而我們説“台灣保證法”是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公然挑釁,面對挑釁不能僅僅抗議了事啊。
其次,“台灣保證法”是對中國國家的赤裸裸威脅。
台灣作為中國領土如果發現有分裂勢力企圖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中央政府能不管嗎?必然要鎮壓叛亂,消滅分裂勢力。而美國的這個“台灣保證法”提出的所謂保證,是保證台灣的分裂免受鎮壓嗎?美國有權利這麼做嗎?如果沒有,那這不就是赤裸裸地對中國進行威脅嗎?豈不是威脅中國不能打擊台灣的分裂勢力、不能武統台灣嗎?這是企圖用美國的國內法來來保證台灣維持現狀。
台灣作為中國的領土美國憑什麼搞出一個國內法來進行保證?有什麼資格進行這種保證?這是保證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還是保證台灣不被武統?這兩者有區別嗎?其實,美國就是憑自己的武力來做出這種保證。無疑,這是對中國的赤裸裸威脅。
第三,“台灣保證法”意味着美國下定了干涉武統台灣的決心。
也正是由於這一法案的出籠,表明了美國下定了干涉武統台灣的決心。長期以來,美國在干涉台灣的問題上一直持一種模糊的立場。甚至有些政客認為不應干涉台海兩岸的最終結局,不應干涉台灣行政迴歸大陸。但這兩年風向突變,多數政客都開始叫囂不能允許台灣行政迴歸大陸,要堅決支持台灣分裂勢力,要求美國政府明確表示堅決干涉台海的立場。而這一法案實現了美國多數政客的願望。
台海一旦生事,我們不要設想那種美國猶豫是不是干涉台海情況的出現。故而我國同樣要下定決心,武統台灣就是要與美國對抗。
第四,“台灣保證法”標誌着中美關係將不斷地走向惡化。
回顧中美關係的歷史,可以發現有兩個法案具有分水嶺的作用。第一個就是那個臭名昭著的“與台灣關係法”。由於這一法案的出籠,標誌着中美關係結束了短暫的蜜月期,迴歸到博弈的軌道,中美關係從根本上不可能向雙方友好的方向發展。
而如今這一“台灣保證法”的出籠則讓中美關係具有了新的涵義,它意味着中美關係不僅不可能向好,還肯定會不斷地走向惡化。
“台灣保證法”實際上表明的是美國公開用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要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立場。試問,世界上有哪個國家的領土肯這樣讓外國勢力干涉而分裂出去?如是,中美關係不走向惡化就是怪事,除非美國改弦更張,但美國肯改嗎?
第五,****“台灣保證法”給台灣的台獨當局和台灣的分裂勢力吃了一顆定心丸。
長期以來,美國雖有一個“與台灣關係法”在支持台灣的分裂勢力,但在對待中國海峽兩岸一旦出現重大沖突的事態保持一種模糊的立場。不説不干涉,也不説一定干涉,也不説干涉是出兵還是不出兵。
但“台灣保證法”的出籠明白地告訴世人,中國海峽兩岸出現重大沖突,實際上就是大陸解放台灣時,美國一定會干涉,這就給台灣台獨當局吃了一顆定心丸。至於美國的干涉能達到什麼程度現在看仍處在模糊狀態中。或許隨着事態的發展,美國會越來越傾向於出兵干涉。無論如何,這次的“台灣保證法”對台灣的台獨當局來講,出台的太及時了。台獨勢力終於可以放心、放手一博。
大陸能不能以雷霆之勢拿下台灣對台獨勢力來講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國大老闆已做出“保證”。
第六“台灣保證法”為加速武裝台灣分裂勢力開了綠燈。
美國對台軍售過去在表面上還受限於中美建交相關文件精神,總是找些藉口時斷時續的進行對台軍售。而這個“台灣保證法”的出籠將徹底改變這一態勢。它不是突破中美建交的相關規定,美國早就突破了,它是把台灣台獨當局視為美國的一個盟友。什麼叫軍售常態化?美國對待盟友,就是軍售常態化,也就是台灣台獨當局只要需要,美國可以肆無忌憚地給台獨當局出售軍火。
很多人總是説,海峽兩岸軍力對比完全不在一個等級上,美國的軍售改變不了台灣台獨當局在軍力上的劣勢,影響不了武統台灣的大局,但這是愚見。美國常態化軍售的目的不是要讓台灣台獨當局的軍力成功抵抗大陸的武統,而是要讓台獨當局的軍力能維持一定的對抗能力來拖延時間,等待美國的干涉。
按照美國現在的能力,按照美國在亞太的軍事部署,馳援台灣台獨當局絕不像某些人説的要很長時間。從日本、從關島、從菲律賓、從新加坡、從澳大利亞能用多少時間?我們可以從南斯拉夫戰爭、利比亞戰爭、敍利亞戰爭中借鑑一些經驗。分裂勢力開戰前,沒有任何人認為他們能成功對抗政府軍,可最終結果呢?確實沒有這個能力,但他們有能力等到美國為首的北約援助!
特別是隨着美國武器源源不斷地進入台灣,你能説台灣台獨當局的軍力不發生某種質的改變?
一句話,美國的“台灣保證法”徹底改變了中美關係。面對這一態勢,我國不僅應該儘快出台“國家統一法”,還應提出“防止外國勢力干涉內政法”,“防止外國勢力支持分裂勢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