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於正相繼就“抄襲”致歉,2020“活久見”後“原創”迴歸?_風聞
娱乐独角兽-娱乐独角兽官方账号-2020-12-31 22:25
文 | 崔百珎
在《晴雅集》上映一週的時間節點上,郭敬明微博發佈了長文,對當年法院判決小説《夢裏花落知多少》抄襲《圈裏圈外》後仍不肯承認錯誤的過往,公開道歉。這一天,也是2020年的最後一天。
這一道歉,遲到了十五年。
郭敬明深夜發文公開道歉莊羽,莊羽早晨即發聲接受道歉,並提出“《圈裏圈外》這本小説出版後獲得的線上線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同《夢裏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併在一起成立一個反剽竊基金,用以幫助原創作者維權,並接受公眾的監督”。
在郭敬明相關話題登上熱搜榜之時,曾被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合抵制的另一個“抄襲”創作者於正,也發佈了微博,晚了六年就《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版權一事向瓊瑤道歉。
遲來的道歉總比不來的好,所以即便是遲到了這麼久,莊羽和瓊瑤依然接受了郭敬明和於正的道歉,也引發了廣大網友對相關話題的討論。與此同時,唐七等被大眾判斷為抄襲的創作者們也被送上了熱搜。
郭敬明、於正“踩點”道歉,背後故事更精彩?
一直以來,郭敬明在大眾心目中更像是一個深諳營銷之道的商人,而非一個文化底藴深厚、文學藝術成就頗高的“創作者”。這一次的深夜致歉,也送他再次登上熱搜。但也有網友調侃,在其道歉信中充斥着對莊羽的道德綁架,以及憂傷的“抄襲了別人的作品,但自己擁有了傷口”的言論。
卡在2020年的最後一天,郭敬明、於正前後腳公開道歉,看似蹊蹺實則在意料之中。相比於《爵跡》系列作品,郭敬明的《晴雅集》成色尚可,上映一週票房成績總計不足4億,在大眾輿論對其相關話題的討論上,也更偏向於出演者、甚至是郭敬明本人的娛樂八卦視角。
(Via:燈塔專業版)“郭敬明能‘斂財’到現在,沒有一個曾經‘非主流’的90後是無辜的。”本身是90後的一個姑娘如此調侃,的確,有太多90後的十幾歲是看着郭敬明所推出的文字內容度過的。然而,當再度提問那些曾準時拿着攢好了的零花錢,奔赴書店購買郭敬明旗下內容的那些90後們,又有誰還可以拍着胸脯斬釘截鐵的説自己仍舊是郭敬明的“死忠粉”呢?
“你還喜歡郭敬明嗎?”
“我什麼時候喜歡過郭敬明!”
當粉絲,最怕自己為之傾倒、為之痴迷、為之掏腰包的偶像(榜樣)“翻車”;而當偶像(榜樣),則或許擔憂那些曾經喜歡過自己的人,隨着年齡的增長閲歷的增加而後悔了。
**從《小時代》系列到《晴雅集》,郭敬明的市場影響力在減弱。**曾經為他哭、為他狂、為他哐哐砸大牆的那波“非主流”少男少女,或許在切實感受到了現實的荒謬之後,愛上了現實主義題材也未可知。
(漫畫作者徐鵬飛)早在《小時代》上映之時,人民日報就曾發佈文章批判其傳遞出的價值觀,並在名為《不能無條件縱容小時代2小時代3出現》的文中,一針見血的指出“‘小’了時代,窄了格局,矮了思想。”可悲的是,後來的《小時代》系列影片一直拍出了四部。
有人説,僅靠官方呼籲抵制很難對其產生影響,只有真正激發其觀眾本真的價值判斷和審美需求,才能影響那些常年走在輿論的風口浪尖上、犯錯卻不自知的所謂“文化商人”的市場影響力。
(於正退出某熱門綜藝節目)2020年的最後一天,因為這兩位文娛版塊的話題紅人成為了“道歉日”。眾人一邊告別“魔幻的2020”,一邊絞盡腦汁競猜郭敬明於正二人究竟為何卡在這一時間節點公開道歉?
前腳有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郭敬明、於正二人,後腳有**央視新聞發佈的“136位網絡作家共同倡議抵制低俗作品”。**值得一提的是,在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中,第123條(五)侵犯著作權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網友爆料 侵刪)眾所周知,郭敬明於正兩位曾經經受過法院宣判的“抄襲”實錘躲不開也逃不掉。因此,於情、於理、於法,甚至於考慮到“錢路”發展,二人主動公開道歉或許方能挽回一二。
監管“鐵拳”出擊,未來“創作圈”迴歸原創本位?
且不論郭敬明、於正二人道歉的舉措究竟是主動的“良心發現”,還是業內真正有“鐵拳”出擊,都當屬文學、影視創作界向前邁進的一大步。然而,看客熱議郭敬明和於正道歉是否“心誠”,並二次解讀他們道歉文字背後的引申義——“我抄襲了,我收穫了十幾年的傷口”,“我抄襲了,但我過的也不開心,已經遭到了‘報應’”……則是不滿於剽竊抄襲者大有人在,甚至許多抄襲者名利雙收坐享原創者不曾享有的優待。
有趣的是,在二人道歉之後的網絡環境中,不乏有類似於“人家都認錯了,值得表揚”“人家都認錯了,再抓着不放就是咱們的不對了”的“認錯就無罪”的言論。除此之外,還有多年影視行業從業者藉着別人的熱搜蹭了一波自己的熱度,對此,大多數網友或一笑置之或順嘴也罵上一句“沒什麼作品,倒是什麼熱度都蹭的上”。
是什麼樣的人佔據了關注,又是什麼樣的話題佔據了熱搜?至此,亂乎的“創作圈”仍舊喧囂。
如果説郭敬明和於正在道歉的動機中有一絲對市場紅利的不捨,也可以理解。畢竟,曾經“拿筆桿子”的郭敬明如今已進階為影視導演,於正更是在參與的多個娛樂話題、活動中感受到了“親身進入娛樂圈”的體驗。文娛行業中,影視環境下,還有誰能夠在國民度、話題度、娛樂價值上超越這兩位“作家”“編劇”呢?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參與創作的影視作品更易被主流觀眾所關注——雖然,那些作品的“創新性”和“破紀錄”的層面並不一定被主流影視行業從業者們所認可。
在111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郭敬明、於正的新聞登上話題榜的時候,不乏許多網友對聯名名單中從業者是否“抄襲”的質疑,於此層面上更進一步的是,探討這些自身都“手腳不乾淨”的人有什麼資格指責別人——場面之熱烈,令人咋舌。具體是哪位從業者究竟有哪些作品曾陷入“抄襲風波”,大多數都較難界定,角色設定、故事背景、人際關係設置……眾多細節和具體的裁定範疇相對模糊,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創作圈”的歪風邪氣得以蔓延。
不少網友表示在郭、於二人的道歉聲明中看出了“不情願”與“委屈”,也猜測着是否有他們所害怕的監管“動作”實施。的確,倘若要從根本上杜絕抄襲、剽竊的風氣,正本清源推動文娛產業的良性發展,不讓“劣幣驅逐良幣”的事態形成規模。**一方面需要從業者們的自查自管,另一方面也不能缺少出擊“鐵拳”的業界監管辦法和機構。**退一萬步講,觀眾也應自持不給“抄襲行為”洗白;錯了認錯是合乎常理的正常行為,而非“敢作敢為的英雄豪氣”。抄襲剽竊者本不應當享受與自己的德行不相匹配的社會關注和業界資源,犯了錯的人能做的就是認錯並承擔後果。
否則,就還是堅持原創,坦蕩做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