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實施, 上海市場監管頒出首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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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1月2日消息,1月1日,家住上海的徐先生在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四樓註冊大廳,領到了和美國朋友一起投資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幸運地成為了《外商投資法》實施後第一個參與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的中國自然人。
徐先生在上海生活多年,一直從事企業管理諮詢行業,熟悉國內市場並擁有投資實力,而他的美國朋友正好擁有先進的企業管理理念,兩人一拍即合,想投資成立一家屬於自己的管理諮詢公司來服務外企客户,但一直苦於法律法規不允許。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資法》明確了中國自然人可以作為境內投資人投資外商投資企業,終於可以讓徐先生如願以償。
“目前,上海市級、區級都已經完成了新法與系統後台的對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局長陳學軍説,作為中國對外開放的窗口,上海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天生具備吸引外資的土壤。2019年上海新設外商投資企業數量和註冊資本金均大幅增長,全市累計外商投資企業超9.1萬家,註冊資本超6400億美元。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還將繼續打造“一網通辦”的政務服務品牌,為外資企業進入中國市場開好“第一扇門”。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除了徐先生感受到的變化,《外商投資法》的實施還會給市場帶來哪些變化,外資企業登記又將應對哪些挑戰,就讓市場監管“店小二”為您盤點這其中的“四大變化”。
變化一:企業類型中不再有“中外合資”、“中外合作”
外資三法施行近四十年來,“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已被市場廣泛接受和認可,但新法實施後,為了更好地體現內外資一致原則,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活動準則,將適用《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類型只區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夥企業,不再有“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概念。
變化二:中國自然人可以投資外商投資企業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人的“錢袋子”逐漸鼓了起來,中國自然人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熱情也與日俱增。但由於外資三法採用列舉的方式,並未將中國自然人納入外商投資企業中方投資者的範疇,堵塞了中國自然人直接成為外商投資企業股東的通道。為此,新法積極響應了市場需求,明確了中國自然人作為中方投資者的合格主體身份,為充分釋放民間投資熱情,促進市場活力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變化三: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從逐案審批(備案)制到信息報告制
改革開放之初,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一直實行逐案審批制,到了2016年全國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出台,對於負面清單以外的企業新設變更,開展備案制。新法在備案制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企業辦事手續,強調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外商投資企業新設變更,無需再通過商務部門審批備案,直接通過中國上海“一網通辦”平台在線提交初始報告、變更報告,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線提交年度報告,實現了市場監管、商務、外匯年報的“多報合一”,進一步簡化流程,方便辦事。
變化四:董事會不再是最高權力機關
長期以來,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根據外資三法均以“董事會”作為公司最高權力機關。新法實施後,外商投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將與內資企業保持一樣,改為“股東會”。這樣的變化,更有利於突出有限責任公司“資合”與“人合”相統一的法律屬性,進一步完善科學的公司治理結構。當然這樣的變化也會為中外雙方的合作帶來新的挑戰,存量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要早作準備。
《外商投資法》的實施是中國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一件大事,無論對投資者、企業,還是對政府而言都是一次全新的挑戰。為此,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如果您是想投資上海的企業家,您可以通過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的官網(scjgj.sh.gov.cn)——“外商投資法”板塊找到對新法的精準解讀;如果您是滿懷創業憧憬的年輕人,您可以在抖音app上搜索“你言我語《外商投資法》”話題,聽聽我們最專業的一線窗口實操人員的抖音説法;如果您是熱心羣眾、法律小白,也沒有關係,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微信、微博官方公眾號上,還有我們為新法實施編寫的漫畫,一定能讓您輕鬆瞭解新法的要義,感受新法帶來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