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嚴厲打擊向長江偷排污染物犯罪 四年審理案件超2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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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8日對外發布新一批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這是2017年以來該院第三次發佈相關案例。有關負責人表示,法院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嚴厲打擊向長江干支流直排、偷排污染物的行為。典型案例的發佈,對於促進裁判標準的統一,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教育引導企業和人民羣眾履行環境保護法律義務,推動長江流域協同治理和一體化保護,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安徽亞蘭德公司是一家生產新型電池材料的企業。自2007年起該公司埋設暗管將生產污水直接排放到長江,並通過操控暗管閥門、沖洗車間等手段逃避環保檢查。違法排污狀況持續近10年,累計向長江違規排放廢水48萬多噸,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數額量化結果高達750萬元。對這起污染環境案,當地法院綜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程度,分別對亞蘭德公司及公司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刑事責任。亞蘭德公司還支付相應生態環境修復費用。
這是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10起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之一。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王旭光指出該案的典型意義:“本案判決明確,實施污染環境犯罪行為的排污者既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也要履行生態環境修復義務、支付相關賠償費用;單位犯罪的,既要追究犯罪單位的刑事責任,也要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充分展示從嚴懲治環境污染犯罪的司法政策,有力威懾違法排污單位並對相關從業人員具有教育警示作用。”
除這一案件外,此次發佈的案例中還有6件違法向長江干支流偷排、直排污染物的刑事案件,以及行政、行政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各1件。王旭光表示,這些典型案例是從2016年以來各級法院依法審理的涉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案件中遴選,其顯著特點是堅持修復性司法理念,通過創新審判執行方式,確保生態環境得以及時有效修復。
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也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重要支撐。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2016年和2018年兩次主持召開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強調要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
統計顯示,2016年以來,各級法院依法審理各類涉及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超過23萬件,此外還有公益訴訟案件2945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58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表示,法院綜合運用刑事、行政、民事三種責任方式,推動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圍繞沿江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這條主線,對企業向長江干支流偷排、直排污染物,跨省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等嚴重威脅生態環境安全和生命健康的污染環境犯罪行為,依法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妥善審理因長江岸線整治以及設立國家公園統一環境准入和退出等引發的案件,堅持保護優先的理念,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對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內,特別是對於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以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區域內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引發的相關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認定合同無效。”
江必新副院長介紹説,為有效服務和保障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最高法先後出台兩份相關司法文件,立足長江上中下游生態環境特點,明確各區段重點案件的審理規則,積極推進全流域協同治理,“為不斷提升環境司法效能,長江經濟帶沿線法院因地制宜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或合議庭等專門審判機構488個,實現了對重點區域、流域的全覆蓋,沿江各省市高級人民法院積極探索構建以流域、湖域等生態功能區,或者以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等自然保護地為單位的環境資源案件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制度,長江全流域以及重點區域的司法協作模式已經初步形成。”
江必新表示,今年是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決勝之年,法院將繼續加強改革創新,紮實推進各項審判工作,為長江經濟帶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記者 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