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1歲男子焚燒五星紅旗被控罪 致信道歉:羞愧後悔
(觀察者網訊)單身家庭長大、夢想代表香港參加國際比賽、21歲還是“空白的畫布”……這名被控侮辱國旗的香港男子在庭上表示懺悔。
去年9月21日香港屯門發生暴亂,多名暴徒將屯門大會堂外的國旗扯下,並踐踏焚燒。隨後,多人被港警拘捕,被控侮辱國旗罪等罪名。
除一名13歲女生早前被判12月感化令外,另一名21歲涉案男子案件昨日(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他被控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國旗,其後被搜除火槍、活動扳手及裝有白電油的金屬罐等物品。
綜合大公報、東網等港媒消息,21歲男子名為鄧智樂,是一名咖啡師學徒。他昨日在法院承認侮辱國旗罪,並在求情信終稱對於今次犯錯感慚愧,會深切反省。

鄧智樂(黃衣男子),圖自東網
據案情透露,當天在屯門大會堂的平台外,有康文署職員從閉路電視看到有人從旗杆扯下國旗,其後被告與另外兩名不知名人士攤開國旗,用火槍及紙巾在國旗不同位置點燃,以及踐踏國旗,當時有40人圍觀,傳媒直播有關情況。
至同晚約10時,有人在元朗非法集結,警方驅散示威者時,在鳳琴街見被告形跡可疑,遂截停搜查他,搜獲火槍、白電油和手套等物。
辯方大律師在庭中辯稱,被告出身於單親家庭,現時是咖啡師學徒及兼職紋身師。鑑於被告夢想是成為職業咖啡師,代表香港參加國際拉花比賽,若然判監就會影響被告的事業發展。他求情道,被告剛踏入21歲,“猶如空白的畫布”,希望法庭給予被告一次機會。
鄧智樂被控侮辱國旗罪及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但控方不就後者提出證供起訴,署理主任裁判官撤銷有關控罪。
最終,署理主任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月29日(年初五)判刑,其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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