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項優待清單!退役軍人事務部等20部門印發軍人軍屬等優待工作意見
(觀察者網訊)1月14日,退役軍人事務部網站發佈消息:退役軍人事務部當天舉行新聞吹風會,就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宣部、國家發改委等20部門近日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進行介紹,擁軍優撫司負責人就《意見》有關情況現場回答記者提問。
《意見》指出,將服現役期間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名錄載入地方誌;對個人立功、獲得榮譽稱號或勳章的現役軍人,給其家庭送喜報。
觀察者網注意到,在《意見》文末,還附有《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基本優待目錄清單》,共計116項內容。
網頁截圖
《意見》共分4部分,16項內容:
一是把握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明確了優待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堅持現役與退役銜接、優待與貢獻匹配、關愛與管理結合、當前與長遠統籌的主要原則。
二是規範優待內容。提出了榮譽、生活、養老、醫療、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和其他優待等8個方面的優待內容;在兼顧普惠與貢獻的基礎上,統籌設計優撫對象的優待項目,明確了不同對象的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三是健全管理機制。建立優待證和優待期限等制度,制定管理辦法。優待目錄清單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優待工作實際需要適時調整。完善獎懲措施,建立能進能出的制度措施。
四是加強組織領導。對壓實工作責任、嚴密組織實施、強化教育引導等提出相關要求,推動政策落地見效。
《意見》提出一系列創新舉措。如,在榮譽激勵方面,將服現役期間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名錄載入地方誌;對個人立功、獲得榮譽稱號或勳章的現役軍人,給其家庭送喜報。在養老方面,國家興辦的光榮院、優撫醫院對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現役軍人的父母等優撫對象,優先服務並減免相關費用。
在醫療方面,明確本地區醫療優待定點服務機構,開通優先窗口,提供優先服務;優撫醫院為部分優撫對象免收相關費用,提供優惠體檢。
在文化交通方面,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蹟、景區,對現役軍人、殘疾軍人、“三屬”、現役軍人家屬按規定提供減免門票等優待。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三屬”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可使用優先通道。
《意見》明確,健全管理機制,建立優待證制度、明確優待目錄、完善獎懲措施。逐步為退役軍人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統一制發優待證,作為享受相應優待的有效證件;殘疾軍人憑殘疾軍人證,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憑離休幹部榮譽證、軍官退休證、文職幹部退休證、退休士官證,現役軍人憑軍(警)官證、士官證、義務兵證、學員證等有效證件享受相應優待,現役軍人家屬憑部隊制發的相關證件享受相應優待。優待目錄清單將隨着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和軍隊建設需要以及優待工作不斷創新,適時調整更新。對優撫對象作出新的突出貢獻受到表彰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優撫對象依法被刑事處罰或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等多種情形的,取消其享受優待資格,收回相應優待證件。
《意見》要求,軍地有關部門要壓實工作責任、嚴密組織實施、強化教育引導:各地要列支相關經費,對優惠項目予以補貼;要把優待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評範疇,雙擁模範城(縣)、模範單位和個人評選的重要條件,作為文明城市、文明單位評選和社會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要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形成統籌推進、分工負責、齊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翻頁為《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