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抽查24種食品相關產品:不合格發現率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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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1月16日消息,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複合膜袋等24種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本次抽查產品為複合膜袋、非複合膜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嬰幼兒用塑料奶瓶、聚碳酸酯(PC)飲用水罐、塑料杯、塑料瓶蓋、密胺塑料餐具、塑料一次性餐飲具、塑料菜板、食品包裝用紙和紙板材料、紙杯、食品接觸用紙容器、玻璃酒瓶、玻璃食品瓶罐、與食品接觸的玻璃器皿、不鏽鋼真空杯、不鏽鋼餐廚具、鋁及鋁合金不粘鍋、壓力鍋、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餐具洗滌劑、一次性竹木筷等24種產品。
本次共抽查3097家企業生產的3110批次產品。其中,2批次產品仍在異議處理過程中,6批次產品涉嫌無證生產、超範圍生產、冒用廠名廠址等,已移送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對3089家企業生產的3102批次產品進行了檢驗,發現15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4.9%。
另外,本次跟蹤抽查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86家,有16家企業本次抽查仍不合格,70家企業本次抽查未發現不合格。
針對本次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規定,認真做好後處理工作。
(一)對於本次抽查發現問題的生產企業,特別是連續抽查不合格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
(二)對於本次抽查不合格發現率較高的產品,如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壓力鍋、紙杯等,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後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
(三)要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維護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