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熱議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應更關注民企所發揮的作用
上海始終高度重視以法治方式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今年上海兩會現場,不少代表關於如何推動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進行討論和獻計獻策,有些提出科技創新應該產學研用相結合,有的關注民企在其中發揮的作用。
本次提請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被視為上海市科創中心建設的“基本法”、保障法和促進法。由於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涉及科技 、經濟 、金融 、教育 、財政等各個領域 ,在審議現場,來自企業、科研機構等領域的人大代表都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科技創新應是產學研用相結合
上海市人大代表、振華重工董事長朱連宇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説,科技創新應該是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因此無論是從研發機構、高校院所,還是企業事業單位,大家應該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來共同推進科學工程建設。
朱連宇説,不管是做研發還是去創業,最終目的也是為了服務社會。所以在這個過程中,企業的參與是必不可少的,“因為最後一公里非常關鍵”。而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的加入,也更有利於使我們的產業得到提升推動企業的高質量發展。
來自生物醫藥領域的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國際醫學園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陸曉煒則認為,《條例》草案是一個上位政策,明確了發展目標和方向,給大家指明瞭一條發展道路,“目前更期待後續的細則落地”,她告訴記者。
在採訪中,記者還發現,雖然代表們分佈在不同的小組對《條例》草案進行審議,但是他們幾乎都不約而同地提到了本次《條例》草案對創新主體的重視。
上海市人大代表、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科創中心建設中,他更關注民企所發揮的作用。
在張江呆了十幾年的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人類基因組研究中心(國家人類基因組南方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志敏最大的感觸,就是《條例》草案在科技創新主體方面對企業的強調,他認為這也是非常難得的。見證了整個條例草案的誕生的王志敏對記者表示,目前的《條例》草案是經過數次修改而來的,“如果能夠看到最原始的版本,可以發現有非常大的變動,現在的易讀性和將來的推行會更加直接和便利。”
1月15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徐澤洲在作關於《條例》草案的説明時表示,關於以制度創新激發各類創新主體的活力方面。條例草案根據各類創新主體的功能定位和麪臨的主要問題, 重點破解體制機制難題,加大對創新主體的賦權激勵。
例如,強化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細化對各類企業的支持措施,推動科技型中小型企業發展,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產業技術創新機制。還有賦予科研事業單位更大的自主權,擴大科研事業 單位在人、財、物等方面的管理自主權,支持編制統籌使用和橫向項目經費自主使用等內容。
破解制約創新的制度瓶頸
徐澤洲在作説明時説,市人大常委會始終高度重視以法治方式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2016年啓動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法制保障課題研究 ,2017年開展立法調研活動 ,2018年將《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列為預備項目 ,2019年將該項目列為正式立法項目。
他表示, 隨着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縱深推進,新情況、新問題、新需求日益凸顯。 制定《條例》草案,將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轉化成制度安排,破解制約創新的制度瓶頸,並對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作出前瞻性規定,有利於以制度創新推動科技創新,將制度優勢轉化為制度效能。
條例通過後,將與本市已經制定的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將要制定修改的知識產權保護與促進條例、科普條例、大型儀器設備共享規定等法規,以及其他政策文件,共同形成本市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制度保障體系。
在王志敏看來,這次提請審議的《條例》草案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把預警提出來了,這對有效節約社會資源非常有價值。 “有的時候一個科技成果出來之後有大量的跟風,不僅對原創有影響,同時在這個過程當中可能幾個頭部的成果一旦轉化落地,後面的跟隨者可能就會消失,這也是一個社會資源的浪費。 ”他告訴記者。
另外,他還認為,本次《條例》草案對於科研人員科技誠信的提法也有進步,“以前可能更多強調的是一個懲罰,現在除了懲罰,也提到了獎勵,這本身就是一個極大的進步。”
其實,在《條例》草案之前,上海已陸續出台科創中心建設“22條”、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三部曲”、科改“25條”等政策舉措。其中,科改“25條”已形成10餘個配套政策,在解決科研經費管理、政府採購、出國管理、職稱評價、績效工資等方面的問題上正發揮積極效果。此外,上海市還首批選取20個基礎研究項目在全國率先開展經費使用“包乾制”改革試點。
上海市科學學研究所創新政策研究室主任常靜也是參與本次條例《草案》分組審議工作組的成員之一。
她認為,條例《草案》最重要的意義就在於凝聚全社會共識,她説 ,因為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對於領域之外的普通公眾而言可能還是屬於比較專業的範疇,這次需要首先在800多名代表裏面取得共識,也是地方層面科技立法的首例。“目前在法律範疇裏,科技立法還並未形成特別體系化的框架。且在區域層面,這次條例《草案》是第一例。因此,在她看來,將條例《草案》提請人大全會審議,是在地方立法層面一個非常大的嘗試,也表明了我們(上海)在制度建設方面的信心。
此外,17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人大常委會主任殷一璀作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表示,《條例》草案已提交本次大會審議,通過後,本市“五個中心”建設法治保障框架基本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