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雲:為什麼越來越多人選擇晚婚?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朱雲】
“我們像你這樣的年紀,孩子都十七八歲了。”
適婚年齡的年輕人每逢過年過節或與父母聊天時總免不了被催婚,這樣一個不經意間的比較也是父母的常用催婚話術之一。
不過,從筆者最近幾次在普通的中西部農村調研發現來看,不管父母着不着急孩子的終身大事,當下年輕一代的結婚年齡都是後延了的,晚婚現象較普遍。
晚婚人口不斷擴增
1982-2010年四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1982年男性和女性的初婚年齡分別是25.23歲和22.37歲,1990年降至23.57歲和22.02歲,到2000年則分別升到25.27歲和23.44歲,再往後,逐年上升。學界相關研究認為,1980-1990年初婚年齡的降低是社會制度變革主導下的變化過程,1990-2000年初婚年齡的再度增加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結果。

1982-2016年分性別平均初婚年齡變化
從近些年全國結婚登記對數和結婚率的變化來看,自1987年到2017年中國結婚登記對數有較大幅度的增長,但結婚率從1987年的17.2‰下降到2017年的7.7‰。
結婚對數的增長主要是因為人口絕對數的增加,但在2013年達到1346.9萬對的峯值之後,也明顯開始下降;結婚率則連續四年出現下滑,與此同時,適齡人口的不婚或未婚人口在不斷增加。

1987-2016年全國結婚登記對數和結婚率
晚婚這種現象是隨着社會的進步和發展而出現的,青年男女面臨着越來越大的經濟壓力以及對於生活質量的需求越來越高,因此晚婚現象不斷增加。這種現代化的生活變革也開始在鄉村社會中表現得越來越明顯,這引起了我們的關注。
為何晚婚?
筆者調研的部分一般中西部村莊,就出現了較普遍的晚婚現象,一方面反映出年輕人結婚的壓力越來越大,結婚年齡往後延遲,另一方面,年輕人自身在婚姻締結關係裏更具有主動權。
以筆者今年在贛、鄂兩省所瞭解到的在村男女青年的結婚年齡來看,村莊80後與90後這一批男女青年出現了比較明顯的晚婚現象,幾個地方30歲以上結婚的比例相比以往有了較大幅度的增加。

我們調研發現,晚婚現象與多方面因素有關。
首先,晚婚現象既包含好找對象的青年,自然也包括不好找對象的青年,這兩者晚婚的原因不同。
先來分析一下那些好找對象的青年為什麼也容易晚婚。
首先,傳統時期,婚姻講究“兩姓之好”,更多強調兩家之間的聯姻,但現在越來越重視“兩性之好”,即強調男女個體之間的“兩情相悦”。
如今,男女之間合不合得來多擺在首位,雙方在結婚之前有一個相互瞭解的階段。在這戀愛階段中,兩人的性格、生活習慣等需要磨合,磨合週期的長短因人而異,後期若無法磨合,就可能另找對象,開啓另一個磨合週期。
所以,講究“兩情相悦”是一種情感導向的男女交往關聯,婚前的情感互動是一個必然要經歷的過程,這過程具有不穩定性,時間一長,便會導致晚婚。
其次,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是,這種情感關聯的過程是一種男女雙方個體的把握。那麼有沒有外部的力量來推動男女雙方,從而加快從戀愛到結婚的過程?目前來看是沒有的。
從村莊社會結構來看,年輕人越來越脱離村莊,從而遠離村莊社會結構性的輿論力量,年輕人和村民的不瞭解,也為其贏得較大的自由度和空間。
從家庭層面來看,父母權威降低。父母雖然會給自己的孩子施加壓力,但是對於結婚時間、結婚對象的選擇,卻沒有辦法對子女提出硬性要求,大部分父母的觀點較一致——“我們着急有什麼用?沒辦法,要年輕人自己喜歡才可以,過一輩子的是他們自己,又不是我們。”

在我們調研訪談的過程中,我們訪到一户60多歲的老人,其兒子34歲結婚,談對象談了十來個個,其中帶回家來見過父母的有三四個。老人談道:“帶回家來見了父母,只是讓父母把把關,而不是讓父母來把最後一關。”
我們在鄂西C村還訪談到一户,女兒快要結婚了,但是因為男方沒有跟女方商量結婚時間,就帶父母上門提親,女方父母都覺得靠譜了,但是女兒覺得男方就只知道聽父母的話,沒什麼主見,最終決定把婚約取消。她原本29歲就能結婚,後來一晃到了34歲才嫁人。
所以,無論是村莊社會還是家庭,其實都難以給戀愛到婚姻這一過程起到推力作用。

再者,當這種婚姻締結的決策權由子代來主導而又缺乏外部力量介入的情況下,子代會很容易沉浸在情感滋潤之中。婚前情感磨合的合理性和正當性也為他們提供了躲避家庭責任的時空間——包括養育孩子在內的家庭重任能躲幾年就躲幾年,到了實在躲不過去的時候再選擇結婚領證。
以上是對好找對象的那部分人晚婚的原因分析,還有一些晚婚人士則是因為不好找對象。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時,25-29歲的未婚男性人口占該年齡段人口的比重已經上升到36.29% ,女性也上升到 21.62%。在30-34歲年齡段,全國未婚男性佔比12.62%,女性佔5.35%。
據我們所瞭解到的情況,難找到對象的這部分羣體並不都是因為沒有結婚的希望而成為光棍,大多數的結果是錯過了最佳適婚年齡,導致結婚時間的推遲。
第一,擇偶的策略選擇。
在我們調研的鄂西C村,本地女性一般選擇Y市範圍內有正式就業的男性,這樣一個選擇傾向造成了多數女性選擇少數男性的局面,戀愛和婚姻的主動權也交到男性手中。因此,村裏就會產生一部分沒有流向城鎮的大齡剩女。而本地女性又瞧不起本地男性,男性的婚姻壓力也更大,由此形成一部分剩男。
第二,部分男性難找到對象,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男性自身個人稟賦太差,如個體相貌方面條件不佳,其次是有些男性過於老實,這種性格的男生也難以吸引女孩子的關注,故而難找到戀愛對象。
另一方面,很多男性就業的地方是缺乏女性的,比如做電焊工或在建築工地的工作等,在這類工作環境和職業屬性中,很難遇到異性,談戀愛也成為一種奢望。
結語
其實,晚婚現象背後更嚴重的危機是結婚難問題。
當下的年輕人成婚相比以前,難度加大了不少,找到對象及成婚大致與三方面因素有關:第一個是家庭經濟條件;第二點,男方父母對於子代結婚的責任感;第三點則是年輕男性自身的條件,包括身材相貌和性格。這幾點權重不同,但總歸條件越好,父母對孩子的責任感越高,年輕人成婚的可能性越大。
婚姻是一個家庭生命週期內部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原生家庭開始分裂以及小家庭開始誕生的起點,而小家庭的誕生伴隨着諸多家庭任務的變化和轉移,意味着後一階段的發展型任務正逐步交由年輕人來承載。
某種程度上,晚婚的出現從時間方面推遲了新的核心家庭的產生,典型的傳統式三代家庭的結構開始打破,孫代撫育以及老人家養老都呈現出新的變化,父輩和年輕人都在經歷一個新的適應過程。
父母幫助子代帶小孩的任務往後推遲了好幾年,在父母隨着年齡增加而精力下降的情況下,年輕人自己帶小孩的情況越來越多,孫輩的撫育普遍交到了年輕媽媽身上,代替了傳統的隔代教育,核心小家庭的生存壓力相應增大。
晚婚這一現象作為當下人們生活變革的一個組成因子,構成了民眾價值觀及社會結構的變遷的一部分。不過相信,當晚婚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年輕人走向社會的角色也將變得更加多元和多變。
(註釋:文中“平均初婚年齡變化”、“全國結婚登記對數和結婚率”配圖及相關內容引自歐陽靜、馬海鵬登於《中國青年研究》的《縣域體制內緣何出現大量剩女》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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