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外出帶來疫情防控風險,浙江3名不服從管理的觀察對象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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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浙江省樂清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樂青公安”1月30日通報,當下,樂清市正處於眾志成城,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擊戰的關鍵階段,但卻有極個別居家觀察對象擅自外出,給防控工作帶來很大風險。1月29日,樂清日報全媒體記者從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獲悉,三名不配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市民,受到依法處罰。
虹橋瑤岙村村民朱某,1月17日從湖北荊州回樂,當即被鎮裏要求居家隔離。但朱某在觀察期間離開家裏到村裏活動,29日上午,鎮、村幹部上門對其進行嚴肅警示,卻遭朱某辱罵,朱某因此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5日。同樣情形的還有柳市鎮彭橋村村民胡某,1月18日從武漢返樂到柳市家中,被警示居家觀察,但胡某多次不服從管理,到公共區域活動,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5日。
另有雁蕩鎮樟樹下村村民金某,1月28日夜裏在隔離觀察期間,擅自脱管回家,後被再三督促勸導返回。金某因此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10日。
鑑於情況特殊,該三名對象於29日受到行政處罰後,仍將繼續居家或隔離觀察,等觀察結束後再執行拘留。
公安機關提醒,配合鄉鎮、街道和衞生防疫部門的防疫管控工作,居家、隔離觀察對象足不出户、接受管理,是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負責的義務所在。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對要求,主動服從和配合管理,任何擅自脱離管理行為都將被依法嚴厲查處,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