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點名後,黃岡連發3條通告全面升級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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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克強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會議指出,要繼續把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作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武漢市要對“四類人員”加速分類集中收治或隔離;孝感、黃岡等地要採取和武漢同等的隔離救治措施。湖北和武漢要進一步強化離漢離鄂通道管控,切實做到內防擴散、外防輸出。
當天晚上19時開始,黃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連發三條通告,全面升級黃岡市域範圍內管控措施。

黃岡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
(第17號)
為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流動聚集,堅決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省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要求,現就延遲企業復工、機關事業上班和學校開學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20日24時前復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等行業)、羣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二、市內大專院校、中小學、中職學校、技工院校、幼兒園延期開學。市內大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由教育部門另行通知。
三、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維穩、民生保障、公共事業運行保障等職能的機關事業單位,每天安排1名領導帶班,統籌安排一定人員在崗保持運轉;其他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人值班。沒有直接參與疫情防控的人員居家辦公,隨時待命,並積極配合所在小區(村)做好封閉、排查、維穩等工作。
四、廣大居民(包括在黃岡探親訪友休假的外地人員)應嚴格遵守現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居家不外出、不聚集,共同參與打好家庭防疫保衞戰。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五、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本通告要求,強化主體責任,切實把各項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抓實、抓細、抓落地,確保社會大局平穩有序。
關於黃岡市域範圍內全面升級管控措施的緊急通告
為應對當前疫情發展嚴峻形勢,控制人員流動和車輛通行,徹底阻斷疫情傳播,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全面升級管控措施。現緊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小區(居民點)一律實行全封閉管理。除醫護人員、抗疫工作人員和水電油氣、通訊網絡、糧食蔬菜、醫藥物資等基本民生保障從業人員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進出小區(居民點)。
二、所有車輛一律從嚴管控。除醫護人員和救護用車、抗疫工作車輛、運輸醫療救護物資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貨車、消防、搶險、警車等特種車輛之外,其它車輛一律禁止通行。
三、所有小區(居民點)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資由街道(鄉鎮)及社區(村)居委會組織配送,急需物品實行代購服務。
四、所有黨員幹部居民必須無條件服從居住地社區(村)統一領導和調度,就地就近參與防疫工作。
五、所有街道(鄉鎮)及社區(村)實行最嚴格、最管用的管控措施,公安機關對強行衝闖小區、道路出入口設置的隔離、警戒、封控設施的,一律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六、所有需要集中隔離的發熱患者、密切接觸者一律集中到規定的集中隔離點,進行醫療觀察。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13日24:00執行,原則上以14天為一週期,視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續實施。
由此給廣大居民帶來諸多困難與不便,敬請理解支持、諒解配合!
黃岡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
(第18號)
為應對當前疫情發展嚴峻形勢,控制人員流動和車輛通行,徹底阻斷疫情傳播,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全面升級管控措施。現緊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小區(居民點)一律實行全封閉管理。除醫護人員、抗疫工作人員和水電油氣、通訊網絡、糧食蔬菜、醫藥物資等基本民生保障從業人員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進出小區(居民點)。
二、所有車輛一律從嚴管控。除醫護人員和救護用車、抗疫工作車輛、運輸醫療救護物資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貨車、消防、搶險、警車等特種車輛之外,其它車輛一律禁止通行。
三、所有小區(居民點)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資由街道(鄉鎮)及社區(村)居委會組織配送,急需物品實行代購服務。
四、所有黨員幹部居民必須無條件服從居住地社區(村)統一領導和調度,就地就近參與防疫工作。
五、所有街道(鄉鎮)及社區(村)實行最嚴格、最管用的管控措施,公安機關對強行衝闖小區、道路出入口設置的隔離、警戒、封控設施的,一律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六、所有需要集中隔離的發熱患者、密切接觸者一律集中到規定的集中隔離點,進行醫療觀察。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13日24:00執行,原則上以14天為一週期,視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續實施。
由此給廣大居民帶來諸多困難與不便,敬請理解支持、諒解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