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開發區所有鄉鎮、村、小區、企業實行封閉管理
據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荊州發佈17日消息,荊州開發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告(第11號),決定自17日14時起,荊州開發區所有鄉鎮、村、小區、企業實行封閉管理。被封閉管理的村組、小區、樓棟禁止村(居)民出入,所需生活用品由村、社區、小區指定專人負責聯絡協調或配送,分樓棟每3天(錯時)採購或配送一次。
通告原文如下:
為有效應對當前疫情發展嚴峻形勢,堅決控制傳播源頭,築牢基層防控第一道防線,徹底阻斷疫情傳播,根據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城市社區、小區封閉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防指發[2020] 52號)和《關於加強農村村組封閉管理工作的通知》(鄂防指發[2020] 53號)要求,現決定,在荊州開發區全區範圍全面升級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區所有鄉鎮場、村(社區、分場)、小區(組)和經審批的開工企業,除預留應急通道外,一律實行全封閉管理。各封閉點只設置一個出入口,禁止車輛出入。除警察、醫護人員憑警官證、醫師證、護士證出入,抗疫工作人員和水電油氣、通訊網絡、糧食蔬菜、醫藥物資、環衞等基本民生保障的車輛和從業人員憑市區防控指揮部統一製作的通行證和工作證出行,就醫憑醫院有關證明出行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二、被封閉管理的村組、小區、樓棟禁止村(居)民出入,所需生活用品由村、社區、小區指定專人負責聯絡協調或配送,分樓棟每3天(錯時)採購或配送一次。
三、轄區內所有經批准營業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僅對代購員、配送員開放,一律不得私自對外營業。經營中必須嚴格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風、體温檢測、人流管控等工作。未經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營業的經營場所,一律關閉,違者由相關部門依法強制關閉,從重處罰。
四、除值班值守外,全區其他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必須服從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調配,一律就地就近下沉到鄉鎮場、村(社區、分場),服從村(社區、分場)黨組織統一管理,全力參加疫情防控工作。
五、封閉管理必須嚴格按省防指發[2020]52號、 53號文件執行,全區所有鄉鎮場、村(社區、分場)都必須實行最嚴格、最管用的管控措施,對強行衝闖道路出入口和小區、樓棟設置的隔離、警戒、封控設施的,一律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涉及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一律嚴肅追責問責。
六、本通告自2020年2月17日14: 00起執行。通告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荊州開發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