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申報納税期限再延長至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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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7日從國家税務總局瞭解到,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為便利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統籌做好申報納税工作,國家税務總局決定,除湖北省外,全國範圍內2月份申報納税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礎上,再次延長至2月28日。
國家税務總局要求各級税務機關進一步聚焦優惠政策落實要給力、“非接觸式”辦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不折不扣執行好國家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優惠政策和國家實施的更大規模減税降費政策,積極拓展“非接觸式”辦税繳費服務,嚴格做好辦税服務廳的疫情防控,着力營造安全高效便捷的辦税繳費環境,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
(鬱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