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新區採取有力措施支持企業應對疫情安全有序復工復產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要求,國家級新區結合實際,主動作為,一手抓疫情防控,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一手抓推動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努力在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上海浦東等11個新區出台專項政策,給予企業實實在在的支持。
上海浦東新區 出台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18條措施。對在疫情期間發揮重要作用的創新應用項目,給予企業最高300萬元的資助;對科技型小微企業、市生產能力應急徵用企業和保障企業在疫情期間獲得的金融機構貸款,給予最高100%貼息支持;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全面實施“遠程身份核驗”,全力推進涉企事項“全程網上辦理”。
重慶兩江新區 出台“抗疫暖企八條”。設立10億元疫情防控科研攻關專項基金,對獲得上級科技部門防治新冠肺炎科技攻關項目應急立項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配套;對新興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照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對一季度外貿高於去年同期值的製造業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外貿增量補貼;對在疫情防控期內安全復工復產的企業在防疫體系建設方面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防疫補貼。
浙江舟山羣島新區 出台關於應對疫情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安排再貸款1億元、再貼現2000萬元,用於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後續復工產生的資金需求;給予包車接回外地員工的企業一定的補貼,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對2020年用水期2-4月的非居民用户原水價下調10%,最高用氣價格從5.30元/立方米調整至4.95元/立方米,疫情期間欠費不停水、電、氣;建立外匯政策綠色通道,為疫情防控提供外匯資金結算和匯兑便利。
廣州南沙新區 出台關愛企業十條措施。對一季度規模以上工業產值同比增加一定規模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疫情防控應急保障生產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其上年度獲得穩崗補貼金額的50%給予資金配套支持;對租用區屬國企經營用房和倉庫的租金一免兩減半、對孵化器減免企業租金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針對進口防疫物資建立綠色通關和快速通關受理機制,確保通關“零延時”。
陝西西鹹新區 出台支持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給予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企業最高20萬元的債務融資貼息;對承租新區國有資產類經營性用房的中小企業,按最高不超過2000平米標準,免收3個月房租;2月和3月用電用氣價格按現行政策的90%結算;對企業組織新招用人員開展崗前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的,給予一定的補貼。
青島西海岸新區 出台關於積極應對疫情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支持電商平台企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電商平台企業平台建設費用、通關費用等予以補助扶持;推動企業上雲和平台融合應用,對企業上雲以及依託工業互聯網、產業互聯網等第三方平台開展供需對接、集成供應鏈、產業電商、眾包眾籌等創新型應用,按合同實際發生額給予補貼;大力發展無人機物流配送,破解快遞業用工短缺和傳統快遞疫情防控隱患等難題。
大連金普新區 出台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十條政策措施。針對重點領域中小企業按照基準利率下浮10%給予一定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科創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進行融資的,按照2020年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40%給予企業貼息支持;對承租本級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廠房的中小企業,減免年內6個月房租;通過金普新區金融科技服務平台建立域內協調對接及信息發佈機制,做到生產資料和產業鏈條信息共享。
四川天府新區 出台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的政策和措施。對安全復工復產中小企業的防疫物資投入給予3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承租管委會下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物業的非國有中小企業(個體經營户),2020年2-4月份租金全免;疫情期間,經認定的生活物資保供重點企業,按物流費用、員工防護費用分別給予5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住宿業單位2020年2月、3月份用氣用水價格,按現行政策的90%結算。
南京江北新區 出台關於應對當前複雜形勢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支持企業擴大疫情防控產品生產,按照產品實際銷售額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研發成功並經認定可量產的疫情防控產品,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對上年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企業,按最高不超過2000平米標準,免除3個月房租。
長春新區 出台應對疫情助企15條。對新區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疫情期間新建生產線或購置設備提高產能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對列入國家、省、市應對疫情設立的專項科技攻關的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配套補貼;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組織千名幹部對區內規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小巨人企業等進行一對一的包保服務,確保企業遇到的困難和需求得到迅速反饋、及時解決等。
江西贛江新區 出台關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6條政策措施。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生產經營用房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户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與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建立“一對一”對接制度,全力保障企業生產需求,疫情期間不得停水、停電、停氣,不得收取滯納金等附加費用;對新區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專項再貸款,在中央財政貼息50%、省財政貼息25%的基礎上,新區財政再給予25%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