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宣判!韓國前總統李明博被判刑17年,重新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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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據韓聯社2月19日消息,韓國首爾高等法院19日下午對韓國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進行二審宣判,判處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罰金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650萬)、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元,同時取消其被保釋資格,重新對其收押監禁。
二審中,李明博被檢方指控貪污自己實際掌控的DAS公司349億韓元資金,並收受三星為DAS代付的119億訴訟費等共163億韓元的賄賂。法院對李明博受賄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130億韓元,對貪污等其他犯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圖自韓聯社
一審法院於2018年10月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82億韓元,李明博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2019年3月獲准保釋。今年1月,檢方要求對李明博判處23年監禁,並譴責李明博沒有為自己的過錯懺悔,卻一味指責他人逃避責任。
李明博生於1941年,2008年至2013年任韓國總統。一審被判刑後,現年78歲的李明博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第四位被刑事定罪的前韓國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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