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階段性提高地方財政資金留用比例
為有效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加強地方財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的“三保”工作,昨天(3月4日),財政部發布《關於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切實加強地方財政“三保”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階段性提高地方財政資金留用比例,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地當年留用比例基礎上統一提高5個百分點。同時,中央財政抓緊下達對地方各項轉移支付預算,增強地方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為有效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加強地方財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的“三保”工作,昨天(3月4日),財政部發布《關於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切實加強地方財政“三保”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階段性提高地方財政資金留用比例,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地當年留用比例基礎上統一提高5個百分點。同時,中央財政抓緊下達對地方各項轉移支付預算,增強地方基本民生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