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還本付息要體現差異安排 不存在不良貸款持續大幅攀升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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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6日電(申佳平)為支持因疫情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渡過難關,銀保監會近期密集施策,對相關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遲還本付息。
那麼,延期結束後是否會出現集中還本付息,讓企業再度陷入資金鍊“泥沼”?是否會導致銀行業不良貸款持續大幅攀升?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近日回答記者提問時,對上述問題作了回答。
還本付息要體現差異安排
3月1日,銀保監會同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下稱“6號文件”)。
按照6號文件,銀行可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貸款,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6月30日後,銀行可根據企業受疫情衝擊程度、恢復經營情況等,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企業自主協商、合理確定後續的還本付息計劃。
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總的原則是:充分考慮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狀況,充分考慮企業實際償還能力,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針對不同企業,還本付息計劃應體現區別對待、差異安排,在實施過程中要有操作性、靈活性,具體可採取等本還款、等額本息、不定期還款等多種方式,避免延期後本金或利息集中償付造成企業資金週轉再度緊張。”該發言人強調。
不存在不良貸款持續大幅攀升基礎
延期還本付息作為特殊情況下的一項臨時性安排,不少人擔心有些企業趁着政策利好,藉機逃廢債,甚至引起銀行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持續大幅攀升。
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坦言,受疫情影響,銀行總體不良貸款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上升,對此銀保監會已有充分估計。例如“6號文件”有關延期還本付息的政策,就是為了防止疫情前銀行的良好客户,在疫情之後變為不良客户。
不過,他也強調,疫情對經濟金融的衝擊是暫時的,我國經濟發展長期向好的趨勢沒有改變,這決定了銀行業受疫情因素導致的不良貸款攀升也將是短期的,不良貸款持續大幅攀升的經濟金融基礎並不存在。
該發言人表示,在延期還本付息實施過程中,銀行和企業都要講誠信,依法合規,一定要避免説假話、報假材料,甚至是藉機逃廢債。
具體在政策實施過程中,他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始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注重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重點支持前期經營正常、受疫情影響遇到暫時困難、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二是有效防範風險,對於貸款期間企業經營出現實質性變化的,及時予以相應處置。三是完善反欺詐模型運用,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立即停止融資支持,防範道德風險。在企業復工復產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正常經營,如果這些企業仍不能按時正常還本付息,貸款該認定為不良的就要認定為不良。
貸款延期還本付息並非自動
企業要想申請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具體流程是什麼?
該發言人介紹稱,按照“6號文件”有關要求,受疫情影響企業應主動提出申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銀行應儘快制定內部流程,並在手機銀行、網絡銀行、小程序等線上渠道開通企業申請功能,同時保證傳統線下渠道運行通暢。鼓勵銀行主動對接受疫情影響、有延期還本付息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客户,指導客户及時完善資料、提交申請。
在收到企業申請後,銀行應提高審批效率,儘快辦理,准予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與企業商議確定具體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不準予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應向企業説明具體理由。
“需要強調的是,貸款延期還本付息並不是自動的,銀企雙方必須協商確定。”該發言人指出。
此外,對於2020年1月25日至“6號文件”發佈之前,銀行業金融機構因疫情因素已對中小微企業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具體方案符合“6號文件”要求的,可享受文件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