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原院長竇曉光等2人被處分
據安徽省紀委監委3月11日消息:日前,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竇曉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竇曉光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補貼;違反組織紀律,違規安排工勤崗駕駛員享受科級幹部待遇;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兼職取酬,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長期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涉嫌貪污犯罪和受賄犯罪。
竇曉光身為高等院校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不修政德、枉為師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做“兩面人”;任人唯親,違反組織程序任用幹部;擅權妄為,違規干預插手學校工程項目;貪圖享樂,生活腐化墮落;毫無紀法意識,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聚錢斂財,影響惡劣,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竇曉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竇曉光簡歷
竇曉光,男,漢族,1955年7月出生,安徽泗縣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79年8月參加工作,197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9年9月至1992年3月,任安徽大學歷史系教師;
1992年4月至1993年5月,任安徽大學歷史系副主任;
1993年6月至1995年3月,任安徽大學歷史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5年4月至1998年8月,任安徽大學黨辦副主任;
1998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安徽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1998年12月至2002年11月,任安徽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教授;
2002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2015年9月,退休。
安徽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唐慶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安徽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唐慶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慶明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證據,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公車私用和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擅自變更出國考察路線,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
唐慶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公然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謀取私利和特權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家風敗壞,對家人失管失教,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紀法意識缺失,甘於被不法私營企業主“圍獵”,擅權妄為,買官賣官,對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造成嚴重破壞,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唐慶明開除黨籍;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唐慶明簡歷
唐慶明,男,漢族,1961年12月出生,安徽鳳台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10月入黨,大學學歷。
1985年7月至1993年3月,歷任淮南市委政研室、市委辦公室辦事員、副科級調研員、正科級秘書;
1993年3月至1997年2月,歷任淮南市委辦公室副縣級秘書、副主任,市委正縣級督查員;
1997年2月至1998年12月,任淮南市潘集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
1998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淮南市環保局局長;
2001年3月至2003年9月,任淮南市八公山區委書記;
2003年9月至2009年4月,任淮南市田家庵區委書記;
2009年4月至2013年1月,任靈璧縣委書記;
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宿州市政協副主席、靈璧縣委書記;
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人選;
2016年3月,任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