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境外輸入:這道題怎麼破?五大方案陸續出爐,上海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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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防控,國內形勢,勝利可期;境外傳播,日益惡化。
最新的爆炸新聞,英國、瑞典,兩個歐盟國家,已向新冠病毒舉起白旗!他們公開表示,已沒有可能阻止疫情傳播,將不再為輕症或疑似人羣提供病毒檢測,要將有限的資源用於醫護人員、已住院患者等高危人羣。瑞典投降得更加徹底,甚至停止確診病例的統計,也就意味着,今後境外確診病例中,再沒有瑞典,那裏是一筆糊塗帳。
新冠來襲,曾經對中國,展開了一次大考,終於集全國全民之力,費盡千辛萬苦,打殘病毒,正在“宜將剩勇窮寇”,要交卷了,忽然,又來一道新的大題,如何防境外疫情輸入?
上海是防境外疫情輸入的重要前線,筆者身在上海,現就本市的所見所聞,談五個方面問題:
問題一:國門要不要關?
隨着境外輸入病例越來越多,截止3月14日,已超百例,很多網友,開始用腳投票,紛紛要求,緊閉國門,人員不能再入境,防止病毒殺過來。
需要提醒網友兩點:
1.中國新冠防控的嚴峻時刻,有多少海外華人華僑、海外學子,向國內捐款、捐物嗎?據中國紅十字會公佈,截止3月14日,共收到新冠防控相關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價值,合計187067.65萬元;該公佈中未明確多少是海外人士捐贈,然而,從1月至2月新聞,經常看到海外華人的捐贈行動,可能錢並不多,然而,在當時,鼓舞了多少士氣?
2.在國內危難時刻,有多少國家仍對我國開啓着國門?2月16日,國家移民管理局曾發佈近期有關國家入境管制措施提醒。環球時報有報道,是公開的信息。我認真數了數,全球共233個國家和地區,有133個國家和地區公佈了對我國的入境管制措施。其中,大多數只要求中國公民入境時要進行測温和隔離觀察,僅28國完全禁止我國公民入境,11國則要求中國公民離開中國國境14天后才能入境。那些沒有公佈入境措施的國家,則可以自由出入。
有人説,魚的記憶是7秒,網友的記憶是多久?1個多月時間,就將海外華人華僑捐款捐物的感人場景,忘得一乾二淨?做人不能過河拆橋、上樹抽梯、卸磨殺驢,兔盡狗烹、鳥盡弓藏、忘恩負義。
目前,我們需要嚴厲禁止的,應該是那些帶病歸國、隱瞞病情等惡行。海外同胞、海外學子,他們是無辜的,如果他們身體無礙,置身海外,生命健康受到嚴重威脅,為什麼不能為他們留道門?有一條返鄉的路?正常的國際交流入境,為什麼要禁止?
個人觀點,哪怕新冠來襲,也不能退回到清朝的閉關鎖國狀態!
問題二:國門如何開啓?
我的猜想,國門開啓,有很多種選擇:全開、半開、留道縫。
我昨天剛剛梳理了國內最大的三個國際入境機場:北京首都機場、上海浦東機場、廣州白雲機場的入境航班架次,掌握了非常詳盡和精確的數據。
以上海浦東機場為例,3月13日,國際入境進港航班計52架次,取消國際入境航班50架次。為什麼要取消?
近日,上海博物館已恢復開放,疫情期間,根據公共安全的需要,採取了限流措施,每天限流2000人,每時段限流300人。
這就是開放與限流。
我認為,浦東機場的取消航班入境,可能是同樣的道理。在嚴防輸入和保持國際流動之間,駐守機場的疫情防控部門,應該在不斷地權衡與考量,既要保證流動,又要流量控制。
問題三:入境人員怎麼辦?
筆者的另一篇文章《上海疫情防控:在內地人口密度最高的大城,創造沒有硬核的奇蹟》,曾經詳細介紹過上海對入境人員的閉環式管理。
簡單來説,分三步走:第一步,飛機落地、旅客分流、流行病學調查、區分是否重點疫區來客、張貼顏色標籤(綠標放行、紅標與黃標進入隔離流程)、紅外測温、邊檢入境、行李消毒。第二步:上海16個區的機場駐點人員對接、安排安通送達相應區的旅客集散點、集散點再與各街鎮交接、街鎮再與居住地對接。第三步,來滬人員居住地的落地管理。通過人工接力,就是一條全封閉的上海式閉環之路。如果是上海過境人員,則按照全國聯防聯控機制,與相關省市進行對接。
目前,上海浦東機場的入境,仍在區分重點疫情國與非重點疫情國,分別採取多種不同的防控方案,做到精確分流、精準防控。
隨着境外新冠疫情的日益嚴重,情況日益複雜,重點疫情國越來越多,重點疫情國與非重點疫情國的邊界會逐漸模糊,越來越難以區分和界定。筆者預測,上海將會在近日出台入境人員一律隔離觀察14天的相關舉措。
上海,作為國內最大的入境口岸,繼湖北和武漢之後,成為防境外疫情輸入的最大前線,如何實施如此巨大客流的隔離觀察?據個人的大膽推測,也許會迅速建立多個方艙隔離點,採用現成的經驗,破解新面臨問題。
辦法總比困難多!
問題四:帶病入境怎麼辦?
3月15日,上海市新冠肺炎防控新聞發佈會,市衞生部門介紹了一條信息。
2月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其中,第十一條規定:
“個人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將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歸集,並依法採取懲戒措施。”
財新網近日覆盤了國內首例境外輸入病例,寧夏中寧縣一23歲男子,在伊朗做翻譯,2月20日經由俄羅斯莫斯科飛回國內,2月24日抵寧夏,26日確診新冠。
也就是説,早在國內首例境外輸入病例回國前13天,首例確診前19天,上海市已經謀劃並佈局了防境外疫情輸入的法律應對。
這條規定,兩個重點:一是依法追究責任;二是納入失信名單。
法律責任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2條,明確定義了“妨害國境衞生檢疫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衞生檢疫法》第22條,則明確規定“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問題五:相關費用怎麼辦?
很多網友,都在質疑:境外人員入境後,如果確診新冠,誰來出錢治病,上海掏腰包?
就在3月15日的上海市新冠肺炎防控新聞發佈會上,官方回應來了:
一是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後,個人負擔部分財政給予補助。
二是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了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員,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支付。
對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規給予醫療救助。下一步,我們將與國家政策做好銜接。
簡單説,三句話:1.中國有醫保的,國內買單;2.中國無醫保的,個人買單;3.確有困難的,醫療救助。
這個回應,非常科學,理由如下:
1、如果境外輸入病例,全由上海買單,做冤大頭不算,還會召喚更多的境外新冠患者,往上海方向,爭先恐後,發足狂奔。
2、這個回應,公告天下,上海沒有免費大餐;就地治療,享受本國醫保,既不耽誤時間,也是最優方案。
3、對確有困難的入境人員,實施醫療救助,就是讓那些無經濟條件的入境患者,能夠看得起病,儘快接受治療,避免引起傳播和擴散,體現了人道主義、國際主義。仔細算一筆帳,如果一位境外輸入患者,因為看不起病,就不去就醫,造成疫情擴散,導致嚴重後果,所帶來巨大的社會防控成本,難道僅僅是醫療救助那點費用嗎?
同樣的道理,如果上海建立方艙隔離點,對所有入境人員,均採取14天隔離措施,所產生的隔離費用,我相信,也會由入境人員自行買單。
關於防境外輸入,還有其它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