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原油商涉嫌隱瞞8億美元期貨交易損失,警方調查
(文/觀察者網 一鳴)4月21日,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新加坡警方已正式對石油交易商興隆集團(Hin Leong)展開調查。
此前,興隆被爆隱匿8億美元虧損,並違規出售銀行抵押品。
根據新加坡《商業時報》20日報道稱,新加坡“油王”林恩強創辦的興隆因期貨交易蒙受了約8億美元的損失,而這些損失並未反映在其財務報表中。
有消息指出,林恩強之子林志明表示,該公司出售了數百萬桶煉油產品的抵押品。這些抵押品屬於銀行貸款的抵押。
這意味該公司所持有的石油庫存與抵押給銀行的庫存之間出現巨大缺口。
知情人士透露,林志明聲稱不知道集團多年來虧損及缺口的原因。
債務規模巨大
上週五(4月17日),興隆因未能與債權人就公司38.5億美元債務達成協議,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211(B)條 正式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
據瞭解,這38.5億美元債務屬於23家銀行,其中滙豐銀行的敞口最大,為6億美元。新加坡本地三家銀行——星展集團(DBS Group)、華僑銀行(OCBC Bank)和大華銀行(UOB)總共有超過6億美元的敞口。
彭博社報道稱,在截至2019年10月的財報中,興隆報告資產淨值為45.6億美元,淨利為7800萬美元。
本月初,興隆卻告訴債權人,它的總負債為40.5億美元,而資產僅為7.14億美元。
《商業時報》報道稱,有消息人士透露,該公司債務重組的財務顧問普華永道正在對興隆的財務狀況進行評估,包括某些“不尋常的大額支付和交易”。
上述媒體還表示,林志明在給貸方的信件中説,公司正面臨“真正的威脅”,法律“強制措施”將破壞其在債務重組方面的努力,並毀掉興隆貿易。
他説,在收到銀行提出的“大量付款要求”以及接到“大量電話和電子郵件”之後,興隆貿易“被迫”尋求延期償還債務。
曾是新加坡“油王”
興隆成立於1963年,短短數十年間,已經成為亞洲最大的船用燃料供貨商之一,資產包括130艘船舶和石油貿易、碼頭、儲油、燃油供應、潤滑油製造等業務。上世紀80年代末期,興隆成為新加坡本地僅有的兩家持有“核准石油貿易商資格”的本地公司,興隆在世界油輪運營商中排名第16。
創始人林恩強在新加坡外號“OK林”。據傳,若想要在新加坡買賣燃料油,必須要林恩強點頭説OK。
2019年,林恩強在《福布斯》新加坡富豪排行榜中名列第18位,財富淨值達15億美元。
不過,今年來暴跌的石油價格,使得新加坡金融機構對大宗商品交易提供資金的態度越發謹慎。
上週二(4月14日)滙豐、渣打、德銀、連同新加坡三大銀行等10家銀行,曾與興隆及其顧問舉行網上會議,商討財務狀況。有銀行對興隆的還款能力有憂慮,拒絕向其提供新的信用證。
信用證是商品貿易公司重要的財務工具,主要用作短期貿易融資。
評級機構惠譽(Fitch)亞洲南部及東南亞銀行評級主管戈爾德(Tania Gold)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表示,預料銀行上半年會因興隆破產而做出一些準備金。
“不過總體來説,新加坡銀行過去幾年已將油氣領域的曝險清理一番,這將有助於緩解油價下跌帶來的壓力。”
(編輯: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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