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稱證監會入駐瑞幸,“長臂管轄第一案”或將誕生
张珩
(觀察者網 文/張珩)瑞幸或許要成為中國新證券法“長臂管轄”第一案了。
據騰訊《一線》4月27日報道,知情人士稱,中國證監會目前已派駐調查組進駐深陷財務造假醜聞的瑞幸咖啡多日。此外,多位審計人員正在對瑞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接近此次調查人士透露,證監會分管副主席的態度起到了不小作用。
另有接近瑞幸的神州系內部人士向媒體表示,這是市場監管總局的一個正常的調查,瑞幸公司在積極配合。
對此,瑞幸在4月27日下午通過微博回覆稱:目前,公司正在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對瑞幸咖啡經營情況相關工作的瞭解。公司及全國門店運營正常。

觀察者網注意到,此次瑞幸可能會被中美“雙重追責”,法律界人士認為,國內監管機構將嚴厲處罰瑞幸,提升投資人的信心。
國內相關部門多次評論瑞幸事件
4月2日晚間,瑞幸突然發出公告稱,根據公司董事會成立的內部特別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發現,從2019年第二季度到第四季度,瑞幸咖啡偽造交易金額約為人民幣22億元,某些成本和費用也因虛假交易而大幅膨脹。
消息一出,瑞幸的股價多次熔斷,自4月7日以來一直停牌,其最後成交價為4.39美元。

觀察者網注意到,瑞幸的股價在出事之後暴跌,讓大量的機構投資者損失慘重。2019Q4,瑞幸的機構增持達到2.89億股,新進機構持有股份1.45億股,其中不乏知名大機構,如資本研究全球投資者、美國銀行、瑞銀、瑞信等。以當時約30美元平均股價計算,增持金額超過86.7億美元。
但在投資機構嚴重虧損的同時,瑞幸的高管團隊可能已經提前套現離場。渾水的研究報告指出:瑞幸的管理層已經通過股票質押兑現了49%的股票持有量(或已發行股票總數的24%),令投資者面臨(重要股東)追繳保證金導致股價暴跌的風險。
在4月3日,證監會發文表示,高度關注瑞幸財務造假事件,對該公司財務造假行為表示強烈的譴責。不管在何地上市,上市公司都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市場的法律和規則,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中國證監會將按照國際證券監管合作的有關安排,依法對相關情況進行核查,堅決打擊證券欺詐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瑞幸咖啡註冊地在開曼羣島,經境外監管機構註冊發行證券並在美國納斯達克股票市場上市。

隨後,在4月22日上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曹宇就“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作出回應:“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性質惡劣、教訓深刻,銀保監會將堅決支持、積極配合主管部門依法嚴厲懲處。”
瑞幸實控人的麻煩大了
面對中國、美國的雙重追責,瑞幸的麻煩大了。在瑞幸之前,A股上市企業康得新曾經在2015年至2018年之間虛增利潤119.21億元,引發了渲染大波,但是最終對實際控制人的頂格處罰才60萬元。
對此,美股維權律師、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創始人郝俊波向觀察者網表示,這次瑞幸不會那麼容易過關了,中國在新證券法頒佈之後,不僅處罰力度加強,而且還擁有了“長臂管轄權”,瑞幸在美股也會被人追責。
今年3月1日,國家出台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該法案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境外上市公司,中國法律也有管轄權,但必須存在下述情形之一: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由於新法案在今年3月1日才開始實施,如果瑞幸的造假行為持續到3月1日之後,國內的投資者也可以根據新修訂的證券法所確定的訴訟制度對其提起民事訴訟。
郝俊波還認為,在新法律公佈之後,證監會此次態度非常積極,也是希望找一個目標進行嚴厲打擊,來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同時,對於未來可能出現的長臂管轄,瑞幸也是一個很好的探索機會。
瑞幸或許會成為安然第二
在2001年安然公司因為虛報近6億美元盈利之後,美國在2002年出台了《薩班斯法案》。該法案最引人關注的一點,就是對造假公司將“處以極刑”。
該法案規定:對編制違法違規財務報告的刑事責任,最高可處500萬美元罰款或者20年監禁。篡改文件的刑事責任,最高可處20年監禁。證券欺詐的刑事責任,最高可處25年監禁。
瑞幸現在可能也會面臨這種狀況。
郝俊波説,瑞幸在美國被集體訴訟肯定會發生,而在國內,投資者依據新證券法,也會進行索賠。
更具新證券法《第五章第八十五條》,“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及其直接責任人員,應當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換句話而言,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個人也將為虛假陳述埋單。
“我們律所目前就代理了來自5個國家的投資者。”郝俊波説。
同時在4月22日下午,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楊兆全向媒體透露,國內投資者起訴瑞幸咖啡案件申請立案,已向廈門中級法院郵寄遞交起訴書。“第一批有10個案件,某國內索賠人以26.9美元買入,後6.3美元賣出,損失超過70%。”
而在美國,今年4月2日,美國多家律師事務所發佈聲明,提醒投資者,有關瑞幸咖啡的集體訴訟即將到最後提交期限。加州的GPM律所、Schall律所,紐約州的Gross律所、Faruqi律所、Rosen律所和Pomerantz律所等均表示,在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月31日間購買過瑞幸咖啡股票的投資者如果試圖追回損失,可以與律所聯繫。2020年4月13日是首席原告截止日期。
對於瑞幸來説,這次“在劫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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