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暴徒後,香港法官審理另一“修例風波”案前被臨時替換
(觀察者網訊)香港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因在判案時批評暴徒,遭到極端網民“死亡威脅”。多家港媒4月27日報道,本該由郭偉健處理的另一起涉“修例風波”案件突然被轉交其他法官,原因與此前的判刑理由有關。
據香港“東網”報道,郭偉健27日早上還如常在區域法院開庭處理案件,他原定要在當天中午處理一起涉及“修例風波”的案件,但司法機構突然把他換走,把案件交由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處理,就連案件的控辯雙方都到27日早上才得知此事。
香港司法機構回應此事表示,因首席區域法院法官留意到最近社會上對郭偉健法官審理某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現階段作出有關安排。
報道稱,郭偉健原定處理的案件發生在去年,當時警方截查一輛出租車及一輛七人車時,檢獲一批武器並拘捕2人,其中被捕的士司機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的交替控罪,被告於27日提訊。

無線新聞(TVB)對此事的報道
4月24日,郭偉健就去年“修例風波”期間發生的一起導遊持刀傷人案做出判決。他在宣判時接納被告“並非有預謀帶刀傷人”的辯解,還在判詞中表示,明白被告是因為“社會活動”壓力而“滿身鮮血、奄奄一息”,一時情緒失控。
郭偉健更痛批去年下半年肆虐的暴力示威者,打着民主自由的旗號作出恐怖主義式的極端、醜惡行為,竟仍自詡是在追求民主,極為諷刺。
在判決結果出爐後,一眾香港反對派在社交媒體轉發“一人一信”,聲稱要投訴郭偉健“五宗罪”,企圖以此向司法機構施壓。更有極端網民在社交網站留言,揚言要“砍死他(郭偉健)”。
而香港律政司此前回應《大公報》查詢時曾表示,就法庭裁決發表意見的同時,必須尊重司法獨立。或許有人會不滿意裁決的結果,但不應該任意或不公平地作出危害司法機關公正及無私行事的批評,亦不應該肆意抨擊司法人員。發佈誹謗法庭或司法人員的言論或在審訊中發佈影響公平審訊的報道等,均有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
此外,郭偉健24日判刑理由的全文也於27日中午被上傳至香港司法機構網頁。“東網”報道稱,郭偉健形容示威者堵路、“私了”等行為是“醜惡罪行”,並直言“香港從去年6月起經已變成不安全的地方”,“香港出現百業蕭條,社會人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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